【招标公告】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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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安顺市 | 采购单位 | 安顺市中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安顺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顺市北航路23 号
项目名称: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SSZYY-2026-4-1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
公告发布时间:2026 年 4月 2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8日 17 时 00 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安顺市中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承担安顺市中医院预算金额20 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涵盖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采购领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将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协商续签合同,累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
3.服务要求:中标人需组建专属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确保招标流程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配合完成采购项目的全流程工作。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2.已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完成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备案信息及查询时间);
3.近三年内(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须明确声明内容及承诺真实性);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的查询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主体、查询时间、查询结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四、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方式:具备资格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评审资料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按规定整理后,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正本 / 副本” 字样),通过现场直接送达或邮政邮寄方式提交至安顺市中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采购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2.邮寄说明:邮寄方式提交的,以采购单位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坏等风险,采购单位不接受快递到付件。
3.资料份数: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1 份、副本 2 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五、响应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期限);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截图;
4.2025 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近3 个月(2026 年 1 月 - 3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税收凭证可为完税证明、缴税申报表等;社保凭证可为社保缴费证明、银行扣款凭证等,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8.比选报价函(符合国家及贵州省相关收费规定,且报价不得高于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收费标准的60%);
9.售后服务方案及积极响应承诺(包含服务团队配置、服务流程、响应时限、质量保障措施、违约责任承诺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企业业绩、资质证书、专业人员证书等)。
六、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全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采购监督人全程监督。
1.资格性审查:采购监督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为供应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审查合格的进入后续评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初步评审: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核查资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从公司实力、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过往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4.确定拟候选单位: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候选单位;
6.确定中标候选人:拟候选单位经安顺市中医院相关会议研究决议通过后,正式确定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七、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851-3881079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安顺市北航路23 号安顺市中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
八、异议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评审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九、附件
附件1: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综合评分表附件1: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docx
来源、一审:采购办
编审:党政办
三审:潘璠
采购单位:安顺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顺市北航路23 号
项目名称: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SSZYY-2026-4-1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
公告发布时间:2026 年 4月 2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8日 17 时 00 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安顺市中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承担安顺市中医院预算金额20 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涵盖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采购领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将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协商续签合同,累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
3.服务要求:中标人需组建专属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确保招标流程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配合完成采购项目的全流程工作。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2.已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完成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备案信息及查询时间);
3.近三年内(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须明确声明内容及承诺真实性);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的查询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主体、查询时间、查询结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四、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方式:具备资格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评审资料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按规定整理后,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正本 / 副本” 字样),通过现场直接送达或邮政邮寄方式提交至安顺市中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采购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2.邮寄说明:邮寄方式提交的,以采购单位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坏等风险,采购单位不接受快递到付件。
3.资料份数: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1 份、副本 2 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五、响应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期限);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截图;
4.2025 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近3 个月(2026 年 1 月 - 3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税收凭证可为完税证明、缴税申报表等;社保凭证可为社保缴费证明、银行扣款凭证等,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8.比选报价函(符合国家及贵州省相关收费规定,且报价不得高于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收费标准的60%);
9.售后服务方案及积极响应承诺(包含服务团队配置、服务流程、响应时限、质量保障措施、违约责任承诺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企业业绩、资质证书、专业人员证书等)。
六、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全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采购监督人全程监督。
1.资格性审查:采购监督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为供应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审查合格的进入后续评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初步评审: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核查资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从公司实力、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过往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4.确定拟候选单位: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候选单位;
6.确定中标候选人:拟候选单位经安顺市中医院相关会议研究决议通过后,正式确定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七、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851-3881079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安顺市北航路23 号安顺市中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
八、异议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评审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九、附件
附件1: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综合评分表附件1:安顺市中医院招标代理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docx
来源、一审:采购办
编审:党政办
三审: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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