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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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采购公告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
采购公告
(报名时间
202
6
年
10
月
9
日
—
202
5
年
10
月
12
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同意采购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为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增加相关采购的透明度,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采购。为规范采购行为,特制订本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人: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编号
QZSYY2026-10-9-2)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
(二)采购最高限价:检测校验
890元
/
瓶,气体灌装
70元
/
公斤。
预算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搬运、校验、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
数量:采购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采购方式:自主采购(议价采购)
(五)采购需求:
1.服务要求:
1.1服务清单(信息以现场实物为准)
1.2检测校验服务:包含不限于拆装、运输、钢瓶检测、气体浓度检测、气体重量检测、气体灌装、安装等一切与检测校验有关事项,并按国家标准执行。
1.3气体灌装:
灌装的七氟丙烷气体(称药剂)符合国家标准,重量
≥瓶体规格标重的90%,药剂损耗按原气体重量的20%核算。
1.4检测校验完成后出具相应的检测
/
校验报告、合格证书等,并对出具的报告、证书真实有效负责(得到消防管理机构的认可)。
1.5工期:10个日历日(从确认检测校验之日起算)。
1.6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安全措施。
1.7安全责任:实施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提供书面承诺)。
1.8验收:合格。
1.9
有效期
5年,质保期3年(从报告、证书明确之日起算)。
1.10服务能力及业绩: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提供开展本项目类似工作业绩至少1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
2.报价:报单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其中
检测校验报价占比为
40%,气体灌装报价占比为60%。
三、评标
1、报价:标书报价作为参考,现场一次报价,最终以现场报价为准。
2、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现场报价最低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合同要求
1.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1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6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使用一年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5年
10
月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隐瞒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六、现场报名
1.时间: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联系电话:
0851-82521455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无故不参与投标且在开标前五小时未告知医院的投标单位,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报名医院的其他采购项目。
3.开标时请提供密封标书一份,参考不限于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1)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报价函;4)产品其他单位合同(有价格)或发票复印件加盖鲜章;5)售后及服务承诺;6)信用记录承诺书(含网站截图加盖鲜章);7)
提供
2025年
10
月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8)其他相关材料等。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9日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
采购公告
(报名时间
202
6
年
10
月
9
日
—
202
5
年
10
月
12
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同意采购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为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增加相关采购的透明度,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采购。为规范采购行为,特制订本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人: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编号
QZSYY2026-10-9-2)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校验服务
(二)采购最高限价:检测校验
890元
/
瓶,气体灌装
70元
/
公斤。
预算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搬运、校验、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
数量:采购单价,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采购方式:自主采购(议价采购)
(五)采购需求:
1.服务要求:
1.1服务清单(信息以现场实物为准)
位置 | 数量(瓶) | 登记日期 | 重量 (KG) | 型号 |
住院部四楼信息机房 | 1 | 2021.10.16 | 95 ( KG ) | QMP90/2.5 |
住院部四楼信息机房 | 1 | 2021.10.16 | 95 ( KG ) | QMP90/2.5 |
住院部四楼信息机房 | 1 | 2021.10.16 | 95 ( KG ) | QMP90/2.5 |
住院部四楼信息机房 | 1 | 2021.10.16 | 95 ( KG ) | QMP90/2.5 |
负一楼导管室 | 1 | 2021.10.16 | 124 ( KG ) | QMP120/2.5 |
负一楼导管室 | 1 | 2021.10.16 | 124 ( KG ) | QMP120/2.5 |
负一楼导管室 | 1 | 2021.10.16 | 124 ( KG ) | QMP120/2.5 |
负一楼导管室 | 1 | 2021.10.16 | 124 ( KG ) | QMP120/2.5 |
负一楼病案室 | 1 | 2021.10.16 | 155 ( KG ) | QMP150/2.5 |
负一楼病案室 | 1 | 2021.10.16 | 155 ( KG ) | QMP150/2.5 |
负一楼病案室 | 1 | 2021.10.6 | 144 ( KG ) | QMP150/2.5 |
负一楼病案室 | 1 | 2021.10.16 | 144 ( KG ) | QMP150/2.5 |
负一楼病案室 | 1 | 2021.10.16 | 155 ( KG ) | QMP150/2.5 |
健康管理中心 CT 室 | 1 | 2020.11.12 | 35 ( KG ) | QMP40/2.5 |
合计 | 14 |
1.2检测校验服务:包含不限于拆装、运输、钢瓶检测、气体浓度检测、气体重量检测、气体灌装、安装等一切与检测校验有关事项,并按国家标准执行。
1.3气体灌装:
灌装的七氟丙烷气体(称药剂)符合国家标准,重量
≥瓶体规格标重的90%,药剂损耗按原气体重量的20%核算。
1.4检测校验完成后出具相应的检测
/
校验报告、合格证书等,并对出具的报告、证书真实有效负责(得到消防管理机构的认可)。
1.5工期:10个日历日(从确认检测校验之日起算)。
1.6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安全措施。
1.7安全责任:实施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提供书面承诺)。
1.8验收:合格。
1.9
有效期
5年,质保期3年(从报告、证书明确之日起算)。
1.10服务能力及业绩: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提供开展本项目类似工作业绩至少1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
2.报价:报单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其中
检测校验报价占比为
40%,气体灌装报价占比为60%。
三、评标
1、报价:标书报价作为参考,现场一次报价,最终以现场报价为准。
2、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现场报价最低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合同要求
1.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1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6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使用一年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5年
10
月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隐瞒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六、现场报名
1.时间: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联系电话:
0851-82521455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无故不参与投标且在开标前五小时未告知医院的投标单位,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报名医院的其他采购项目。
3.开标时请提供密封标书一份,参考不限于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1)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报价函;4)产品其他单位合同(有价格)或发票复印件加盖鲜章;5)售后及服务承诺;6)信用记录承诺书(含网站截图加盖鲜章);7)
提供
2025年
10
月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8)其他相关材料等。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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