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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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贵阳市 采购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ZX-JSHT-ZBCG-26145-(W)-3
二、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 ***.00元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义路润鑫广场A栋23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认证技术服务一认证技术服务一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珊珊(组长)、郭伟、陈佳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6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6-09-22
定标日期:2026-10-09
评审日期:2026-10-08
评审地点:谈判室3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珊珊(组长)、郭伟、陈佳琳(采购人代表)
公告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成交供应商: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 成交得分:96.0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1号楼9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志
电 话:***
附件信息:
结果公告.pdf
结果公告.pdf
采购文件(四次).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5:43
评审专家名单王珊珊(组长)、郭伟、陈佳琳(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志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1号楼9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二、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价格
1认证技术服务一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义路润鑫广场A栋230591520115MA6DLF5B7Q投标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认证技术服务一认证技术服务一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珊珊(组长)、郭伟、陈佳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6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6-09-22
定标日期:2026-10-09
评审日期:2026-10-08
评审地点:谈判室3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珊珊(组长)、郭伟、陈佳琳(采购人代表)
公告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成交供应商:贵州奥博特认证有
限公司成交得分:96.0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1号楼9层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肖志
联系电话:***
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二、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价格
1认证技术服务一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义路润鑫广场A栋230591520115MA6DLF5B7Q投标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认证技术服务一认证技术服务一详见采购文件文详见采购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珊珊(组长)、郭伟、陈佳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6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6-09-22
定标日期:2026-10-09
评审日期:2026-10-08
评审地点:谈判室3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珊珊(组长)、郭伟、陈佳琳(采购人代表)
公告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成交供应商:贵州奥博特认证有
限公司成交得分:96.0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1号楼9层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肖志
联系电话:***
聚力咨询《贵州聚力顶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
项目编号:JLZX-JSHT-ZBCG-26145-(W)-3
采购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第11号楼9层
联系人:0851-84839813、***联系电话:***
0851-8483981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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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
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
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
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
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
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
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
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安全可靠、快速出
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
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
0851-8597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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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
一、关于开标(解密)程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供应商无须
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
商)会议。
1.响应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
(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系统
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
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响应)文件:①投标(响
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
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
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
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
应使用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
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
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
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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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
wzn/xzzx/czsc/)
4.报价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响应内容在规定的时
间范围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
议(质疑)的,视为默认报价结果,报价结果不会进行公开。(政府
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
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
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
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不见面
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关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程序
1.参与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
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议
题,收到信息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线答复以及上传附件。答
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
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
商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
法第四十条(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的价格。)
2.参与多轮报价: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
的多轮报价询问,收到后可进行报价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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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
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谈
判、询价、协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最终报价:供应商需对专家发起的最终报价进行答复,答复后
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
成后可将回复内容发送至专家。最终报价答复完成后不允许修改报
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责任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4.放弃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供应商可在每一轮收到
专家发送的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报价信息后选择放弃磋商(谈
判、询价、协商)/报价,放弃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
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放弃内容发送至专家。放弃
后供应商不可参与后续评审,即被视为无效供应商。
5.回复超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磋商
(谈判、协商)不参与评标计算。该供应商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
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
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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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
(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
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
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
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
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
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
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
风险;
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5.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无法
正常进行。
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磋商、谈
判、询价、协商);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磋
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
四、关于注意事项
1.不见面开标以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期间,供应商均
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结束,短信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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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作为辅助提示,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
承担。
2.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项目,应在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
易通APP)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
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
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磋商(谈判、询价、协
商)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确认报价、磋商
(谈判、询价、协商)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
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
4.投标(响应)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
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
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
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
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
5.请早于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时间1天登录贵州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
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
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
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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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6.开标及磋商(谈判、询价、协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
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
果。
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
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供应商在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
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
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
(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不见面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
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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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8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JLZX-JSHT-ZBCG-26145-(W)-3
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CIB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认证技术服务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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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
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及审计单位资质、审计人员的资质证书
),或提供2026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
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
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自行承诺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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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行政区域内)。
3.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传真:
11/74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1号楼9层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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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表是对采购内容的概况介绍,如有冲突,以本表为准。
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财政):JLZX-JSHT-ZBCG-26145-(W)-3交易项目编号系指:P5200002026000CIB项目序列号系指:P5200002026000CIB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项目编号可编辑时,填写采购项目编号(财政)、交易项目编号均可。
采购人信息名地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联系人:采购联系人***,监督联系人龙老师联系方式:***,0851-85829563
项目类型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否,具体内容为:项目所示内容。
所属行业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及审计单位资质、审计人员的资质证书),或提供2026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供应商资格要求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3.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8特殊资格条件:无。4.供应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注: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交纳细则详见投标须知中的保证金缴纳要求。
调价原则1.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报价1.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即总价包干。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有成本,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必须对此次采购的所有服务进行总体报价,不得将该项目分解,不得将该项目转包给其他供应商。3.投标货币:人民币。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代替方案不接受代替方案
响应文件的递交1.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3.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中标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份【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编制完成后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即供应商须确保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格式)、中标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竞争性磋商公告;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5.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竞争性磋商公告;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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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磋商方式1.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须在线递交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确认报价,并参与磋商及二次报价。2.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未递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供应商须线上解密,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CA锁(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加密、解密使用的“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须保持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CA锁或解密并确认报价。注:1.本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供应商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2.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部门咨询,联系方式:0851-85971363/85971912/8597167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及方法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
其他1.磋商文件中“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其他地方不一致的,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本磋商文件解释权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等媒体上发布。
磋商文件变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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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成交单位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项目验收合格后,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单位。
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户名: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40200440920001339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万东支行
备注1.如响应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2.成交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时递交政府采购合同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一切后果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工長殂资金中
8e.08.8.IT示氏0
88.0887.0880.1式氏00-001
22.0.087.0示氏0001-000
388.05.081.0示氏000-0001
81.080.08.0元S1-元氏000
0.00.00.0元S-I
2220.08220.0880.0示01-2
8800.0800.08800.0示S0-01
000.0000.0000.0示S001-00
00.000.000.0土示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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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定义及说明
1、定义
1.1.“招标人(即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采购单位,或称业主。
1.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的产
品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
1.4.“制造商”系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企业。
1.5.“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
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维修保养、运输、安装调试、
技术服务、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1.7.“授权代表”系指投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
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被授权代表”)。
1.8.“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
1.9.“天”系指日历天数。
2、合格的供应商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报价的,其相关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
2.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报价。
2.4.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或隶属关系。
2.5.供应商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格条件。
2.6.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编制响应报价文件。
2.7.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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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响应报价,否则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无效。
2.8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复查。
2.9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
参加投标。
3、合格的货物/服务
3.1.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或合法承接的服务。
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3.3.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项目属性,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
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报价作无效处理。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原装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原装
进口产品,并保证所报价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境内,但仍有满足需求的
国内产品参与响应,在同等条件下,以采购国货为主。若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
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价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其报价将作无效响应
报价处理。
4、竞争性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质疑
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
5.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
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
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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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
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且质疑函的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
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5.5.质疑函一式两份,全部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第11号楼9层
921室,
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851-84839813,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及修改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
6.1.1采购公告
6.1.2供应商须知
6.1.3磋商程序及原则
6.1.4采购需求
6.1.5合同格式及条款
6.1.6响应文件格式
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
标可能被拒绝。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逾期不接受。
7.2磋商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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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请供应商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guizhou.gov.cn)进行查看。
※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三、响应报价文件的制作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
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9.1.1.1投标函
9.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1.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1.1.4政府采购报价一览表
9.1.1.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1.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9.1.1.7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偏离表
9.1.1.8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
9.1.1.9供应商针对评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9.1.1.10代理服务费确认书
9.1.1.11投标保证金函
9.1.1.12投标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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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3相关说明资料
10、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1、投标报价和货币
11.1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对投标服务的报价应固定不变。投标报
价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1.2投标的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税收。
11.3对于非标准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11.4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11.4.1按市场价取费。
11.4.2本项目报价包括: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3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服务需求,计算项实施工作量和报价,若由于
供应商原因漏项、漏算、错算等造成报价失误,采购人将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含在总
价中,一旦成交后不得要求另行调整增加,并不得以此为由影响服务质量。
12、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2.2.1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12.2.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对投标服务的实施(应提供在实施地点后续服务情况)
和其它服务的义务。
13、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合同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
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以及符合采购需求的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至少应包括:
13.2.1服务采购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13.2.2对照磋商文件服务需要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招标要
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要及要求中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3.3响应文件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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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服务说明,包括服务计划的详细描述。
13.3.2关键服务明细表。
13.3.3服务采购验收标准。
13.3.4详细的服务方案。
13.3.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服务表。
13.3.6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4.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
的担保等非现金形式。
14.1.2.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供应商交纳投标
保证金,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平
台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
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
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时在省
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
效。
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
成保证金绑定。绑定成功后,可在交易平台打印保证金收据。
未绑定项目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
保证金绑定流程
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
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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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击
【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
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
定成功。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绑定,最终以交易系统内的绑定时间为准。投
标截止时间后完成绑定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14.1.2.1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非现金形
式交纳的:,
供应商可以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
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
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载打印的电子保函复印件,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
对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复印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原件给采购
人(单独提交的保函原件无须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
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
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15.3条款的
规定不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若因此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造成严重后果,供
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3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4.1条款的规定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
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1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按财库〔2014〕214号文规定的时间退还。
15.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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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3.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4.4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有关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将延长,
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
15.4.5根据财库〔2014〕214号文的规定,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
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退还。如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5.4.6满足保证金退款条件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在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
核验通过后的第T+2个工作日到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
16、投标有效期
16.1根据本须知18条款规定,响应文件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
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
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
要求,不会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
知3.7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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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须在线递交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确认报价,并参与
磋商及二次报价。
17.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7.1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并按照贵州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采购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要求编制和加密,如,
果未按照要求编制完成和加密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
权拒绝接收。
17.2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PT格式)
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17.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报价文
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18、投标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7.2条款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
20.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3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
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15.3.1条款规
定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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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21、磋商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
22、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
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
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磋商小组将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
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
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
24.1.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4.1.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
24.1.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24.1.4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24.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并作无效标处理:
24.2.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2.2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
24.2.3投标函无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字的,或
响应文件的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24.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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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5响应文件未能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采
购清单、参数及相关要求中的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24.2.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2.7供应商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在名称和
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
24.2.8投标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4.2.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
方式投标的;
24.2.10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4.2.1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4.2.1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的。
25、评审方法
25.1响应文件的详审
25.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25.2磋商过程
25.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要求
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
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2.4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通过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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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系统提交最后报价。
25.2.5磋商小组应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被磋商小组认定为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再进入下一轮磋商报价。25.2.6经磋商确
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
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
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
商。
26.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
26.3确定成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
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6.4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供应商现场承
诺书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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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磋商纪律、原则
27.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
采购单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27.2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7.3磋商小组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
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27.4磋商工作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管理和监督。
27.5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磋商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磋商情况和投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7.6从磋商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
采购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
当手段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
行处理。
27.7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和磋商小组审核的响应文
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他任何资料。
27.8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
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标接收。
27.9磋商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就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7.10磋商小组对评审结果共同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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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的授予
28、成交结果公示
28.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
28.2对本项目成交结果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法定时期内采用书面原件形式列
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质疑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
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
担”的原则,在过错方缴纳相关调查论证费用后,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28.4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
据,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样品(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
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
还其投标保证金。
29、追加磋商服务数量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成交通知书
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逾期将视
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项目造成影响的,将不
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0.3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成交供应商缴纳了代理服务费、领取了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并将采购合同递交至代理机构备案后,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
标保证金。
30.5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经济损失,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0.6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31、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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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
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1.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顺延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32、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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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一)唱标记录
标包名称:认证技术服务一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签名
1
2
3
4
5
6
7
8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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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报价与最高限价表
标包名称:认证技术服务一
序号报价名称报价形式最高限价报价单位是否主报价报价形式说明
1投标报价金额报价***.00元是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即总价包干。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有成本,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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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评标办法前附表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项目名称: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PPP项目:否
2、标包信息
标包1:认证技术服务一
基本信息
标包编号:P5200002026000CIB001
标包名称:认证技术服务一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是
是否考虑本国产品价格优惠扣除:否
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否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核心产品名称:
报价评审:有
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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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评标参数:
磋商及多轮报价:(注:磋商与报价的次数是包含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次数)
磋商最大轮次:2
报价最大轮次:2
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
资格性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及审计单位资质、审计人员的资质证书),或提供2026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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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
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其他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1技术符合性审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全部内容。
2商务符合性审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全部内容。
3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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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
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4无效响应条款审查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24.2、无效标情形”审查。
商务评审1供应商综合能力评价(2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综合能力进行评价:1.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得10分(认证领域包含加工食品、农产品);2.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签订湾区认证合作协议得10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合作协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对应项不得分。20.00
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2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团队能力进行综合评审: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认证高级检查员资质得5分;具备认证正式检查员资质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2.服务团队成员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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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
(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每配备1名认证高级检查员得4分;每配备一名认证正式检查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20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任职。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检查员等级、在服务团队内担任的岗位、联系方式等)、身份证、相应证书及投标供应商2026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类似业绩(25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的涉及湾区认证或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相关业绩得5分,最高得25分。注:供应商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25.00
4服务保障承诺(5分)供应商承诺:合同履行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提供服务的得5分,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提供服务的得3分,4-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提供服务的得1分,超过6小时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理)5.00
技术评审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5分,主观分)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理解与分析、进度计划与阶段安排、人员配置计划、质量认证技术帮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1.方案优于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全面,详细完整、逻辑清晰严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5分;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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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CIB
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
方案完全切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完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12分;3.方案比较符合项目需求,内容完整、逻辑比较清晰、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得9分;4.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内容完整、逻辑基本清晰、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5.方案不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方案有缺项,部分合理,得3分;6.未提供方案,得0分。
报价评审1报价评审(1)报价评审总报价=投标报价(2)报价评审得分=(最低报价评审总报价/各投标人的报价评审总报价)*10.00备注:所报价均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报价扣除说明: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率:10.00%监狱、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型企业扣除后的金额报价=金额报价*(1-扣除率)扣除后的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报价*(1+扣除率)扣除后的折扣报价=折扣报价*(1-扣除率)备注信息:投标人或产品若同时享有以上价格扣除情况的,仅对“投标报价分”进行一次价格扣除,并不作叠加扣除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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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原则
一、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方面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磋商小组。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磋商方法
(一)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二)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电
子评标系统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开标系统回复。
(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发起最后报价。
1.进行【磋商及最后报价】评审时,由组长选择【磋商】或【二次报价】,组长选
择需要发起的环节后点击【发起】,然后确定发起类型。在发起期间,组长还可设置供,
应商回复时长。
2.发起类型如果选择【磋商】,则需要先选择需要磋商的供应商,确定供应商之后
需要添加磋商议题,最后点击保存。
3.发起类型如果选择【二次报价】,在供应商回复完成并确认报价之后进入下一环
节。
(四)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要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
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五)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评
标系统提交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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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磋商小组在线发出【二次报价】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按无效标
处理。
(七)磋商小组应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被磋商小组认定为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再进入下一轮磋商报价。
(八)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九)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记录表
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及审计单位资质、审计人员的资质证书),或提供2026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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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其他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四、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序号审查内容
1技术符合性审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全部内容。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2商务符合性审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全部
3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3×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4无效响应条款审查: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24.2、无效标情形”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一)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
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
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
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
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
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
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
44/74
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
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
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
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
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
询历史一并归档。
五、评审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评标项目包括:价格分、技术分和商务分,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
保留至两位小数。评审时,磋商小组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
独立评审、打分。
评分标准涉及到需提供的资料、文件等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其,
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同时该供应商相关违法行为将提交到贵州省财政厅监督管理部
门处理。
(一)评分细则:
评分项评分细则
价格分(10分)报价分=(磋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注:1.磋商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最后报价。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技术分(15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5分,主观分)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理解与分析、进度计划与阶段安排、人员配置计划、质量认证技术帮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1.方案优于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全面,详细完整、逻辑清晰严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5分;2.方案完全切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完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12分;3.方案比较符合项目需求,内容完整、逻辑比较清晰、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得9分;4.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内容完整、逻辑基本清晰、合理、
技术分(15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5分,主观分)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5.方案不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方案有缺项,部分合理,得3分;6.未提供方案,得0分。
商务分(75分)供应商综合能力评价(2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综合能力进行评价:1.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得10分(认证领域包含加工食品、农产品);2.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签订湾区认证合作协议得10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合作协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对应项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2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团队能力进行综合评审: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认证高级检查员资质得5分;具备认证正式检查员资质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2.服务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每配备1名认证高级检查员得4分;每配备一名认证正式检查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20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任职。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检查员等级、在服务团队内担任的岗位、联系方式等)、身份证、相应证书及投标供应商2026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类似业绩(25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的涉及湾区认证或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相关业绩得5分,最高得25分。注:供应商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保障承诺(5分)供应商承诺:合同履行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提供服务的得5分,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提供服务的得3分,4-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提供服务的得1分,超过6小时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理)
得分100分

(二)价格分的计算: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
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报价)×报价分
2.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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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供应商资格、符合
性审查均满足磋商文件的前提下:
1)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
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①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
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后)
②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及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
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
列为评审因素。
(三)评审总得分计算方法:
评审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注:以上打分计算最终得分保留小数两位。
(四)排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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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五)成交原则:
由磋商小组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投标价格、企业业绩、企业
信誉等综合进行评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成交供应商,原则上
由采购人现场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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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质量认证技术帮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遴
选11家以上小微企业或地方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实施湾区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等帮扶项
目。
2.编制质量认证帮扶优秀案例。2027年7月前,总结提炼帮扶经验及成效,形成可
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编制质量认证帮扶优秀案例。
二、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全部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省行政区域内)。
(三)项目验收质量标准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按照采购文件服务规定和,
采购合同约定,及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承诺执行。
(四)竞标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2.项目实施正常,2026年11月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供应商如期完成项目,提交报告和专家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将履约
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按质完成的,酌情扣减相关费用。
(六)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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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成交单位不
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
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项目验收合格后,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单位。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拟派的服务团队成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核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佐证材
料,若成交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提供的与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成交)资格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
或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劳动纠纷、意外伤害等一切事项与采购人无关,所有因此产生的责,
任及赔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
或产生的资料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
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宜,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
人赔偿相应损失。
5.合同主体如因政策因素导致主体名称、地点等相关事项发生变化,以变更后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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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
次),项目编号:JLZX-JSHT-ZBCG-36145-(W)-3,标项名称:认证技术服务一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认证监管委托业务项目(四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贵州奥
博特认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520.06万元,资产总额为482.3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贵州奥博特认证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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