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从江县水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Documen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De110-160的支管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 其他:合同估算价:***.16 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4日 23时59分。
4.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4.3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 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2026年10月08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公平竞争表.pdf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文件.GZTYZB
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
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
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
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
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
,De110-160的支管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
;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其他:合同估算价:***.16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
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23时59分。
4.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
4.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
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2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
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
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
楼3楼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
司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新建路1地,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
:号,址:小区6栋1单元5-3
从业人员姓名及
联系人:***,编号:吴作付、***、蔡文兵
电话,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26261017@qq.com
2026年10月08日
2/2
附件2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1-
-2-
附件2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2023年版)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276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10-08
2/276
使用说明
一、《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房屋市政标准
施工电子招标文件》)是依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
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
二、《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
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括号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
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
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项目
具体情况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
投标邀请书,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
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
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及其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等。最高投标限价在公布前,招标人应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相关规定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
诉。投诉受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
标人提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
的资料。除暗标外,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2、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贵州省现行相
关计价定额规定执行,因工程项目所处地点不同,其安全防护费会有差异。评标时,不得以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未达到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比
例,界定为无效标。
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
1、关于“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
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同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工程成本警戒
线,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
3/276
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
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两种评标方法均应由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
2、关于“评标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
工程的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已确
定的评分项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原则上不得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的,应提供修改依据。
3、关于“评标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1)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
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
明情况;
(2)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或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
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
政监督部门报告。
七、《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
人填写,招标人需增加的内容列在本章“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中,增加的内容应根,
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招标人须,
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
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八、《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九、《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
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第二节、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
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
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
4/276
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是指主持或参与
完成项目施工管理。其中,参与是指担任所提供类似业绩的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
理或技术负责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未载明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
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由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十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
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人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供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不得以下浮率替代投标报价进行招标。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
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即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
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十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
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
权益,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原则上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
(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
预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推行过程结算,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
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
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
复审核。
十五、招标人根据《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
“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
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相抵触。
十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
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5/276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交易场所
8.行政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附件B:无效标条件
附件C: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6/276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电子图)
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
第三卷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7/276
第一卷
8/276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
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从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
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
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De110-160的支管
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
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合同估算价:***.16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
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
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0900:00至2026-10-1423:59,登陆:全国公共资
9/276
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
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29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
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
义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楼3,
楼,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从江县丙梅街道北上行政中心3号地址: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小区6栋1单元
楼二楼,5-3
联系人:***,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吴作付、***、蔡文兵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6-09-30
10/27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7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状况要求(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3/276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
位);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24/276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电子图);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承诺函;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25/276
(7)企业类似项目情况;
(8)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
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
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
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
号一致,投标人须按照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未在交易系统中进
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2)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
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
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担保保函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
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
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
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
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
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
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6/276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
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
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
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
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
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如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制作。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27/276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上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
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退还。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
行制作、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线上/线下提出,招标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28/276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担保形式自行选择,并按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
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工程款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9/276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0/276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76
附表一:解密申请书
解密申请书
(适用于远程开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我公司已成功上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按要求应于年
月日时分前完成远程解密。
为避免远程解密失败,现委派公司职工(姓名)代表我公司持“解决密申请书”及生
成投标文件的CA锁前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请求贵中心帮助解,
决投标文件解密问题。
特此申请。
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职工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司职工:,(签字)
年月日
32/276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记录人:监督人:
年月日
33/276
附表三: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异议提出
(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姓名)提出异议如下:
1、
2、
......
二、异议答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对异议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签字):
年月日
34/276
附表四(1):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出现两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35/276
附表四(2):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36/276
附表五: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
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超过上述时间又未说明原因的,视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7/276
附表六: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意见:
38/276
附表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
(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
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
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
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
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中标公示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电话)投诉。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9/276
附表八: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
省•省/市/州中心)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有异议,但不影响中标结果)。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
投标价(万元):,
质量标准: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0/276
附表九:中标通知书
二维码,项目代码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
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
册证号)(执业证号)。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质量管理负责人:(姓名),
安全管理负责人:(姓名),施工员:(姓名),质量员(如有):(姓
名),材料员:(姓名),造价员:(姓名),资料员:(姓名),
专职安全员(如有)(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
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项目交易场所(交易中心):
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1/276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
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42/276
43/276
45/276
46/27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
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未降低的,评标时不再对资格进行评审;已降低的,其
降低部分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
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细微偏差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细微偏差扣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47/276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
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
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其他无效标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阐述方案(如要求)计算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信用计算得分E;
(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得分F;
(7)按本章第2.2.4(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G。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E+F-G。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
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48/276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9/276
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投标总价计算公式:
一、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对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投
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计算公式:D=L-(L-S-T)×W%
D–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L–最高投标限价
S–安全文明施工费
T-税金
W–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
50/276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
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
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
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
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
,De110-160的支管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
;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其他:合同估算价:***.16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
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23时59分。
4.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
4.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
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2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
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
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
楼3楼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
司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新建路1地,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
:号,址:小区6栋1单元5-3
从业人员姓名及
联系人:***,编号:吴作付、***、蔡文兵
电话,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26261017@qq.com
2026年10月08日
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De110-160的支管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 其他:合同估算价:***.16 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4日 23时59分。
4.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4.3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 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从江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新建路1号 | 地 址: | 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小区6栋1单元5-3 |
| 联 系 人: | *** |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 吴作付、***、蔡文兵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 326261017@qq.com |
2026年10月08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公平竞争表.pdf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文件.GZTYZB
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
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
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
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
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
,De110-160的支管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
;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其他:合同估算价:***.16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
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23时59分。
4.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
4.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
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2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
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
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
楼3楼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
司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新建路1地,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
:号,址:小区6栋1单元5-3
从业人员姓名及
联系人:***,编号:吴作付、***、蔡文兵
电话,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26261017@qq.com
2026年10月08日
2/2
附件2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1-
| 项目名称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8-522633-04-01-889595 | 2208-522633-04-01-889595 | 2208-522633-04-01-889595 |
| 标段名称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 招标人 | 从江县水务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代理机构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结果 |
| 1 |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 |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 | 是否 |
| 2 |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 |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 | 是否 |
| 3 | 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 | 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 | 是否 |
| 4 | 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 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 是否 |
| 5 | 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 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 是否 |
| 6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 是否 |
| 7 | 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 | 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 | 是否 |
| 8 | 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 | 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 | 是否 |
| 9 |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 | 是否 |
| 10 | 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 | 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 | 是否 |
| 11 | 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 | 是口否回 | NaN |
| 12 | 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 | 是口否 | NaN |
| 13 | 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 | 是口否回 | NaN |
| 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NaN |
| 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单位益章)***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专 | 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单位益章)***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专 | 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单位益章)***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专 | NaN |
-2-
附件2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2023年版)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276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10-08
2/276
使用说明
一、《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房屋市政标准
施工电子招标文件》)是依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
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
二、《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
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括号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
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
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项目
具体情况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
投标邀请书,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
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
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及其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等。最高投标限价在公布前,招标人应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相关规定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
诉。投诉受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
标人提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
的资料。除暗标外,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2、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贵州省现行相
关计价定额规定执行,因工程项目所处地点不同,其安全防护费会有差异。评标时,不得以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未达到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比
例,界定为无效标。
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
1、关于“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
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同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工程成本警戒
线,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
3/276
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
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两种评标方法均应由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
2、关于“评标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
工程的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已确
定的评分项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原则上不得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的,应提供修改依据。
3、关于“评标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1)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
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
明情况;
(2)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或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
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
政监督部门报告。
七、《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
人填写,招标人需增加的内容列在本章“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中,增加的内容应根,
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招标人须,
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
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八、《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九、《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
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第二节、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
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
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
4/276
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是指主持或参与
完成项目施工管理。其中,参与是指担任所提供类似业绩的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
理或技术负责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未载明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
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由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十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
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人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供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不得以下浮率替代投标报价进行招标。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
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即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
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十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
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
权益,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原则上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
(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
预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推行过程结算,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
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
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
复审核。
十五、招标人根据《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
“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
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相抵触。
十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
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5/276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交易场所
8.行政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附件B:无效标条件
附件C: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6/276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电子图)
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
第三卷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7/276
第一卷
8/276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
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从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
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
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De110-160的支管
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
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合同估算价:***.16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
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
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0900:00至2026-10-1423:59,登陆:全国公共资
9/276
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
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29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
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
义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楼3,
楼,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从江县丙梅街道北上行政中心3号地址: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小区6栋1单元
楼二楼,5-3
联系人:***,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吴作付、***、蔡文兵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6-09-30
10/27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名称:从江县水务局地址:从江县丙梅街道北上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联系人:***电话:***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小区6栋1单元5-3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吴作付、***、蔡文兵电话:*** |
| 1.1.3 | 项目名称 |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 1.1.4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
| 1.2.1 | 资金来源 | 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计划开工日期:2026-10-31计划竣工日期:2027-10-30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 1.3.3 |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的项目]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资质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财务状况要求:□无要求;☑有要求,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1.4.3项所列情形(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根据项目规模要求设置职称等级)。具有岗位证;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岗位证、职称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2人(按住建部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数量可与安全管理负责人合并计算),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考核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考核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4)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0人,资料员1人(根据项目规模要求配备,规模小的项目质量员与质量管理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附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提示: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没有变化的不提供]本工程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单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其涉及资格审查资料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则应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要求:1.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发生合法重组等变更名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或扫描件。下降,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2.投标人投标时的资格条件相比资格预审时应没有实质性的强制性标准。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9.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踏勘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
| 1.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能够自行施工允许分包的内容,不用填写拟分包企业。 |
| 2.1.1(7)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无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 |
| 2.2.3、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 | 澄清(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市/州中心)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 |
| 3.2.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3、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16元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80822421.66元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包括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及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等)、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
| 3.2.4 | 税金 |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税金参照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提示:不得超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效方式。(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注: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投标人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
| 3.4.4 |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4 |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5.2 | 财务状况要求 | 无要求有要求,近1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 |
| 3.5.3、3.5.4 | 近年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近/年,指/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1 | 投标文件制作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贵州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进行制作。 |
| 3.7.3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注: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 |
| 4.2.1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6-10-2909:30 |
| 4.2.2 | 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 |
| 4.2.3 | 投标文件上传回执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4.2.4 | 投标文件提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1、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3、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线下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公共资源XX(可容纳XX人)交易中心)参加线下开标会。 |
| 5.2 | 开标程序 | ☑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1)开标准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3)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4)唱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唱标。在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线进行异议提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的异议进行线上回复。(5)核对开标结果: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在10分钟内未完成开标结果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果确认且没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不见面开标会议结束。(7)投标人必须保证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正常,如发生投标人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问题导致其无法顺利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投标人在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系统端口操作人员除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为法定代表人外,一律视为其授权委托人,承认并其在开标、评标活动的所有操作;□线下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线下开标会。(1)宣布开标纪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6)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的,当众进行随机抽取下浮值F%(如有);(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代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形的,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视情况向监督部门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报告:(1)开标系统、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2)开标系统、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出现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进行的。 |
| 5.3 | 开标异议 | ☑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3)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线下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7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示内容:中标候选人、资质条件、评审得分、投标价、工程质量、投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企业业绩(如要求)等公示期/至/止(不少于3日,如遇法定休假日,应顺延到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1个百分点,增加10%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 |
| 7.4.3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按第四章合同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
| 9.5 | 投诉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855-6419121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词语定义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指: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结构形式类似,单独发包的装修工程可要求装修标准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建筑层数、建(构)筑物高度、单体或群体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单跨跨度、单项合同价或结算价等指标中的1-3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面积,桥梁长度、面积、跨度、结构,管道直径、压力,隧道长度、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面积,以及单项合同价或结算价等指标中的1-3项。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的80%(50%~80%)(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或概算为1亿元,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0.5(0.5~0.8)亿元的,视为有效业绩。具体比例由招标人设置。 |
| 10.1.2 | 暗标评审 | □☑不采用采用,具体要求:1.明确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独立成册,投标人提交技术标文件(PDF格式)供一份与技术标PDF格式完全一致的原始Word格式文件。技时,需同时提术标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及其他特殊标记和内容等。2.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1)封面后即为正文,不得设置目录、内封面及空白页;(2)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0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不编页码,不设页眉、页脚;(3)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段前段后间距为0;(4)标题及正文部分所有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体,图表内文字采用“宋体”常规五号字体,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5)正文标题序号按阿拉伯数字分级编排:一级为1、2、3……;二级为1.1、1.2……;三级为1.1.1、1.1.2……,依此类推;(6)每一章(以一级序号标识)结束后另起一页,章内内容连续编排。图表前文字不满页时,图表可另起一页;(7)技术标封面、正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删除痕迹、荣誉及其他特殊标记和内容等;(8)技术标总页数不得超过800页;(9)版面要求:统一采用A4纸张,文字、图表颜色均设置为黑色。未按照上述第(7)项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不符合除(7)之外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得分按零分计算。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1.3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 |
| 10.1.4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解决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投标人一方的解释。 |
| 10.1.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2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3 | 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 | 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4 | 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 | 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招标项目评审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送至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的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异议、投诉。 |
| 10.5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有关本项目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本项目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1.5%,本项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市政公用工程1.5%”执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内容详见“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配备人员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财务状况要求”条款中所述“近1年”指定为:2025年度。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更正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更正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7、由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标目录”列出相应格式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标目录”列出相应格式与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列出相应评分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8、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关于发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黔招协〔2025〕35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单独提供书面承诺。 | |
22/27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状况要求(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3/276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
位);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24/276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电子图);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承诺函;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25/276
(7)企业类似项目情况;
(8)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
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
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
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
号一致,投标人须按照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未在交易系统中进
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2)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
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
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担保保函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
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
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
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
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
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
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6/276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
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
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
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
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
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如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制作。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27/276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上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
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退还。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
行制作、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线上/线下提出,招标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28/276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担保形式自行选择,并按招标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
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工程款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9/276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0/276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76
附表一:解密申请书
解密申请书
(适用于远程开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我公司已成功上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按要求应于年
月日时分前完成远程解密。
为避免远程解密失败,现委派公司职工(姓名)代表我公司持“解决密申请书”及生
成投标文件的CA锁前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请求贵中心帮助解,
决投标文件解密问题。
特此申请。
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职工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司职工:,(签字)
年月日
32/276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总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质量标准 | 工期 | 信用分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元) | |||||||||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记录人:监督人:
年月日
33/276
附表三: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异议提出
(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姓名)提出异议如下:
1、
2、
......
二、异议答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对异议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签字):
年月日
34/276
附表四(1):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特征码 | 是否异常一致 | 是否为无效标 | 备注 | |
| 硬盘序列号 | 网卡MAC地址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 | ||||||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出现两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35/276
附表四(2):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特征码 | 是否异常一致 | 是否为无效标 | 备注 | ||
| 计价软件加密锁 | 硬盘序列号 | 网卡MAC地址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 | |||||||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36/276
附表五: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
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超过上述时间又未说明原因的,视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7/276
附表六: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意见:
38/276
附表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
(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
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
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
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
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中标公示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电话)投诉。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9/276
附表八: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
省•省/市/州中心)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有异议,但不影响中标结果)。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
投标价(万元):,
质量标准: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0/276
附表九:中标通知书
二维码,项目代码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
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
册证号)(执业证号)。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质量管理负责人:(姓名),
安全管理负责人:(姓名),施工员:(姓名),质量员(如有):(姓
名),材料员:(姓名),造价员:(姓名),资料员:(姓名),
专职安全员(如有)(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
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项目交易场所(交易中心):
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1/276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
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 ||
| 投标文件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 | 不得存在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和“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第10.4款。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财务状况(如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3.1.2项(1)、(2)、(3)目规定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42/276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10款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阐述方案(如要求)0分项目管理机构6分投标报价企业信用600分分其他评分因素9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详见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分值及标准 |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5.0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 | 优2.1~3.0分;良1.1~2.0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2分) | 优1.6~2.0分;良1.1~1.5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4分) | 优3.1~4.0分;良2.1~3.0分;中1.1~2.0分;差0.1~1.0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施工安全措施(2分) | 优1.6~2.0分;良1.1~1.5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文明施工措施(2分) | 优1.6~2.0分;良1.1~1.5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2分) | 优1.6~2.0分;良1.1~1.5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施工环保措施(2分) | 优1.6~2.0分;良1.1~1.5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4分) | 优3.1~4.0分;良2.1~3.0分;中1.1~2.0分;差0.1~1.0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 | 优1.6~2.0分;良1.1~1.5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43/276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2分) | 优1.6~2.0分;良1.1~1.5分;中0.6~1.0分;差0.1~0.5分;不当或缺项为0分。 | ||
| 2.2.4(2) | 阐述方案评分标准(0.00分) | / | / |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6.00分) | 技术负责人(2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不提供或不齐全不得分。(以上证明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其他主要人员(4分) | 1质量管理负责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个得2分。2.具有二级造价程师1人得2分。3.最高得4分。(以上证明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00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n×(1-F%)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Bn)F----下浮值定一个区间),具体取6、6.5、7、7.5、8数F取值范围为6~8(1~8,或在1~8内确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远程/线下公开随机抽取(按0.5为一个抽取步距)。B1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F%)。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投标工程成本价≤有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②偏差率计算公式P=│Bn-J│÷J×100%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J----评标基准价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0-P×K×100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P----偏差率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5(5~7);Bn小于J时,K取4.5(3~5);Bn等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00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于J时,K取0;按0.5为一个步距。 |
| 2.2.4(5) | 企业信用(0.00分) | / | / |
| 2.2.4(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9.00分) |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5分) |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及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为准,提供证明材料齐全的得5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安全承诺(2分) | 为保障项目安全,投标人承诺在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 工期承诺(2分) | 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投投标人需承诺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 2.2.4(7) | 细微偏差扣分标准(-5.00~0.00分)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多余标识等)(-5分) |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处计,扣0.5分),累计扣完5分为止。 |
|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和阐述方案(即主观分)得分统计 | 应遵循下列原则: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 |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 |
| 3.1.2(4) | 无效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无效标条件 | |
45/276
| 3.2.4 | 对低于投标警戒线的,需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工程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办法 |
46/27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
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未降低的,评标时不再对资格进行评审;已降低的,其
降低部分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
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细微偏差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企业信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细微偏差扣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47/276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
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
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其他无效标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阐述方案(如要求)计算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信用计算得分E;
(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得分F;
(7)按本章第2.2.4(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G。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E+F-G。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
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48/276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9/276
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60.0 |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Bn)÷n×(1-F%)F----下浮值F取值范围为6~8(1~8,或在1~8内确定一个区间),具体取6、6.5、7、7.5、8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远程/线下公开随机抽取(按0.5为一个抽取步距)。B1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F%)。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投标工程成本价≤有效投②偏差率计算公式P=│Bn-J│÷J×100%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J----评标基准价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0-P×K×100P----偏差率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5(5~7);Bn小于J时,K取4.5(3~5);Bn等于J时,K取0;按0.5为一个步距。 |
| 合计 | 60.00分 |
投标总价计算公式:
一、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对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投
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计算公式:D=L-(L-S-T)×W%
D–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L–最高投标限价
S–安全文明施工费
T-税金
W–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
50/276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
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
发改审批〔2026〕40号、项目代码:2208-522633-04-01-8895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从江县
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改造洛贯污水处理厂规模3000m3/d,一座,排放标准由一级
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4.196km,其中:DN300-DN500污水主管30.111km
,De110-160的支管44.085km。De110-160的UPVC支管44.085km;DN300球墨铸铁管19.512km
;DN400球墨铸铁管9.206km;DN500球墨铸铁管1.393km,配套污水检查井2767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其他:合同估算价:***.16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
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23时59分。
4.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
4.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
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2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
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
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从江县行政中心2号
楼3楼电话:0855-6419121。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
招标人:从江县水务局
司
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新建路1地,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
:号,址:小区6栋1单元5-3
从业人员姓名及
联系人:***,编号:吴作付、***、蔡文兵
电话,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26261017@qq.com
2026年10月08日
2/2
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