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除颤起搏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B包)
【招标结果】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除颤起搏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B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百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除颤起搏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B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除颤起搏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B包)
项目编号:[2026]2222号-002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10月07日至 2026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百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附件(B包) .pdf
261.5K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度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审计人员的注册证书);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
《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
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若产品涉及第三类医疗
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有效的第二
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涉及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关备案等证件。
②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若产品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若产品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涉及第一类医
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按医疗器械注册分类管理的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
—2—
二、采购设备技术参数
1、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用于皮肤新生物如尖锐湿疣等治疗,减少热损伤与瘢痕复发风险,提高美
容与功能修复效果
主要技术参数
1.激光器类型:金属(或其他材质)封装射频CO2激光器
2.激光波长:≥10000nm
▲3.光斑直径:≤0.3mm
★4.最小脉冲宽度:≤50us
▲5.传输方式:≥7关节导光臂,配光学图形扫描器,垂直向下的出光方式
6.输出功率:①非扫描模式:连续、单脉冲、重复脉冲功率;②扫描模式:连续、单
脉冲、重复脉冲功率;单光斑能量:2.5mJ-160mJ可调
7.脉冲重复频率:1Hz-1000Hz可调;扫描密度:F=50mm,0.15-1.65mm可调;F=100mm,
0.3-3.3mm可调
8.扫描图形:图形形状、图形大小、间距、扫描程度可调;图形尺寸:1-20mm,1-20mm,
X轴、Y轴可调;扫描方式:离散、有序、隔点加重及重复次数可选
9.手具焦距:F=100mm,F=50mm,配有1#-5#点阵扫描及超脉冲治疗、切割通用手
具(切割手具具有直径为5mm以下全剥脱功能)
10.瞄准光系统:≥650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强弱多档可调
11.冷却方式:风冷冷却系统,配有智能静音模式,根据激光器温度自动调整风扇转
速
12.控制系统:≥9英寸彩色触摸屏,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设备治疗参数
存储记忆、故障语言显示、声音提示、密码设置等多种功能
13.激光器具有光闸保护功能,脚踏开关具有智能脚踏识别功能
14.输入电源:AC220V/50Hz,5A,输入功率≤600VA
—3—
2、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专用于皮肤科开展雄激素性脱发(AGA)、斑秃、休止期脱发、产后脱发、
化疗后脱发及毛囊炎后脱发等非瘢痕性脱发的物理辅助治疗。
主要技术参数
1.采用≥8寸液晶全触摸式操作界面
2.额定功率:≤120VA
3.辐照面积:≥900cm²
4.激光输出波长:670nm±10nm
★5.激光光源数量:≥400颗
6.单颗激光辐射强度:4.5mW/cm²±10%
7.激光辐射最大输出能量:≥6700J/cm²
8.脉冲频率:1Hz-10Hz≥10档可选
9.定时功能:0min-60min范围内任意设置
10.具有连续照射或脉冲照射两种工作模式
11.光源采用点状矩阵式排列,可多角度调节照射组件,实现头发不同区域的均匀照
射。
12.具备照射距离的定位装置和人体感应保护装置
13.工作电压:AC220V50Hz,具有计时辅助显示功能,采用LLLT低能量软激光照射
技术
—4—
3、呼吸热量代谢测试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主要用于营养科开展患者健康评估、营养指导及体重管理
主要技术参数
★1.测量原理:间接测热法
2.测试方式:开放式头罩测量,可消毒重复使用
3.数据更新速率:每口气
4.数据解析:静息代谢速率评价、每日能量消耗、三大营养物质消耗比例、营养膳食
建议。测量参数:每分钟摄氧量(VO2,mL/min)、每分钟产生二氧化碳量(VCO2,mL/min)
、呼吸商(RQ)、非蛋白呼吸商(NPRQ)、静息能量消耗量(REE)、三大主要营养物质
(糖类、脂类和蛋白质)的消耗量和消耗比例等。
▲5.流量标定:出厂标定,后期不需要标定。流速传感器:使用质量流量传感器,无
需经常标定。操作流程:一键标定。
6.报告模版:病人信息、诊断数据、检测详情,提供能量代谢检测结果分析和营养建
议
▲7.具有快速测量功能,根据稳定状态自动结束测量
8.具有自动识别稳定状态功能,无需人工识别
9.氧气传感器:非电化学氧气传感器,无需定期更换
10.测量精度:流速测量范围10-100SLPM,测量进度≤2.5FS;氧气浓度测量误差应
≤±0.03%;二氧化碳浓度测量误差应≤±0.03%
11.数据储存:所有测量数据均被记录,提供USB接口。工作环境:温度5-40℃,湿
度≤80%RH。测试时间:≤15分钟即可完成测试。显示屏:≥20英寸触摸式屏。兼容打
印机:激光/喷墨打印机
—5—
3、医用臭氧水治疗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用于皮肤科、医疗美容科显著降低细菌负荷、加速组织修复、用于湿疹、
创面修复等
主要技术参数
▲1.具备臭氧发生器装置,臭氧水浓度范围:3.5-7.5mg/L
2.通过PEM水电解臭氧发生器生成医用氧气标准的氧源
3.当进水口水流量低于300ml/min时,具有保护控制功能,治疗头堵塞时具有保护控
制功能,具备流量调节开关,具备低水位时自动补水及补水异常提示功能,具备过25-38°
C过温保护和超温异常提示功能
4.配有耐臭氧材质的出水软管、螺旋管气液混合装置
5.耐臭氧治疗头尺寸:长45mm±0.5mm/,外径:17mm±0.3mm,内径:6mm±0.2mm
★6.具备内置消臭氧装置
7.具备高分子耐臭氧材质的降温装置
8.治疗仪中臭氧水出水压力应≤0.02MPa,正常运行时噪声≤70dB
9.智能操作显示系统,具有余液清除倒计时显示功能和查询功能
▲9.1具有实时显示管道自动消毒倒计时
9.2蓝光液晶显示分辩率≥128×64点阵,具备护理时间设置功能:设置包含不限于
为5分钟,10分钟,15分钟等时间,误差±10%
10.安装方式:具备壁挂式和移动安装方式
以下说明是针对本项目所有的产品:
1.本项目按总价进行报价,且每一项设备单价不得超过单项设备的拦标价。
2.上述描述的技术参数为需求要求,如涉及材质、品牌、型号、图片等,其目的仅
为方便描述而没有任何限制。供应商可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选用同档次、功能相近,
技术参数等于或优于采购方需求的设备进行投标,并列明详细的技术参数、品牌及型号
等。同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3.本项目有部分货物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如达到参数要求,不限制参与投标,
在同等条件下,以采购国货为主。
—6—
第二节商务要求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规范
质量标准: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所有货物必须是最近一年生产且
全新、未使用过的经国家检验合格的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所提供货物必须是正
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否则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招标文件即使没有列出的,而对保证
货物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其他辅助配备产品,供应商必须列入投标文件并报价,否则在实
施过程中只能由供应商给予免费提供。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能与采购人现有设备相
匹配或是满足不了采购人需求开展不了工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顺位下一候选人为中标
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验收标准: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具
体内容等进行验收,以双方最后确认的验收报告为依据。(应达到相应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与采购方有关要求)。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
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满足所有要求、无异常现象,即最
终认为合格。若在验收时对质量出现争议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时相关部门有权对本采购内容设备产品进行检测测试,如不符合招标要求,定
位为虚假应标,中标商须承担一切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售后服务
1.对采购人进行现场免费培训,直至培训人员能独立熟练操作。
2.售后服务期满后继续提供有偿的(优惠价格)产品维护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
3.供应商须对采购清单中各个产品对应的售后服务要求进行逐一承诺。
3.服务响应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采购人可随时通过服务
电话咨询产品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远程协助处理问题的,中标供应商远程协助的响应时
间需要在2小时之内;需要工程师上门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
时内能到达现场处理。设备故障不能当场处理时,超过48小时的免费提供备用机供采购人
临时使用。(售后服务细则在合同中约定)
四、质保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没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7—
2.质保期从验收报告签署之日算起,其它有关服务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的设备因
涉及到技术升级,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无偿提供,技术和硬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升级或更
换不再加价。在质保期内,对投标产品因产品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中标
供应商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
具体细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最近一年内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如中
标供应商不满足以上条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
拟。)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
3.产品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包括详细
中文使用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等)
4.提供本次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支持;
5.保证本次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无版权问题,如有版权纠纷或问题,责任完全由中标
供应商承担。
6.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不按承诺供货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暂停或终止合
同。
7.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时,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因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所有权、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或经济纠纷,其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供
应商未列出,视为已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采购人不再承
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等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投标
供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8.对于招标文件即使没有列出的,而对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其他辅助配备
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列入投标文件并报价,否则在实施过程中只能由投标供应商给予免
费提供。
—8—
9.所有产品包装盒内须附产品名称及清单。
10、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
过程以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弄虚作假的资料,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
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要
求进行原件查验,并对技术参数核心功能进行验证测试,对于虚假应标者将取消供应商的
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供
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列明或推荐的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功能配
置及技术参数说明作用,并非进行投标限制。供应商可提出标准、商标或其他型号,并逐
项做出说明,但供应商须保证这些型号要实质上等于或优于参考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
配置)要求,以满足采购需求。同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12、采购清单表中未能详细说明或未说明到的部分,请供应商自行结合本项目特点,以
满足采购人采购建设需求。
13、政策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
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根据相关要求对其提供的产
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4、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应依法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9—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特别说明: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10—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除颤起搏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B包)
项目编号:[2026]2222号-002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10月07日至 2026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百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附件(B包) .pdf
261.5K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度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审计人员的注册证书);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
《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
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若产品涉及第三类医疗
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有效的第二
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涉及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关备案等证件。
②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若产品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若产品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涉及第一类医
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按医疗器械注册分类管理的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本项拦标价(元) | 售后服务 | 质保期 | 备注 |
| 1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 1台 | 250000.00 | 维修2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 整机质保3年 | 核心产品 |
| 2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台 | 130000.00 | 维修2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 整机质保3年 | |
| 3 | 呼吸热量代谢测试仪 | 1台 | 350000.00 | 维修2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 整机质保3年 | |
| 4 | 医用臭氧水治疗仪 | 1台 | 150000.00 | 维修2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 整机质保3年 |
—2—
二、采购设备技术参数
1、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用于皮肤新生物如尖锐湿疣等治疗,减少热损伤与瘢痕复发风险,提高美
容与功能修复效果
主要技术参数
1.激光器类型:金属(或其他材质)封装射频CO2激光器
2.激光波长:≥10000nm
▲3.光斑直径:≤0.3mm
★4.最小脉冲宽度:≤50us
▲5.传输方式:≥7关节导光臂,配光学图形扫描器,垂直向下的出光方式
6.输出功率:①非扫描模式:连续、单脉冲、重复脉冲功率;②扫描模式:连续、单
脉冲、重复脉冲功率;单光斑能量:2.5mJ-160mJ可调
7.脉冲重复频率:1Hz-1000Hz可调;扫描密度:F=50mm,0.15-1.65mm可调;F=100mm,
0.3-3.3mm可调
8.扫描图形:图形形状、图形大小、间距、扫描程度可调;图形尺寸:1-20mm,1-20mm,
X轴、Y轴可调;扫描方式:离散、有序、隔点加重及重复次数可选
9.手具焦距:F=100mm,F=50mm,配有1#-5#点阵扫描及超脉冲治疗、切割通用手
具(切割手具具有直径为5mm以下全剥脱功能)
10.瞄准光系统:≥650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强弱多档可调
11.冷却方式:风冷冷却系统,配有智能静音模式,根据激光器温度自动调整风扇转
速
12.控制系统:≥9英寸彩色触摸屏,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设备治疗参数
存储记忆、故障语言显示、声音提示、密码设置等多种功能
13.激光器具有光闸保护功能,脚踏开关具有智能脚踏识别功能
14.输入电源:AC220V/50Hz,5A,输入功率≤600VA
—3—
2、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专用于皮肤科开展雄激素性脱发(AGA)、斑秃、休止期脱发、产后脱发、
化疗后脱发及毛囊炎后脱发等非瘢痕性脱发的物理辅助治疗。
主要技术参数
1.采用≥8寸液晶全触摸式操作界面
2.额定功率:≤120VA
3.辐照面积:≥900cm²
4.激光输出波长:670nm±10nm
★5.激光光源数量:≥400颗
6.单颗激光辐射强度:4.5mW/cm²±10%
7.激光辐射最大输出能量:≥6700J/cm²
8.脉冲频率:1Hz-10Hz≥10档可选
9.定时功能:0min-60min范围内任意设置
10.具有连续照射或脉冲照射两种工作模式
11.光源采用点状矩阵式排列,可多角度调节照射组件,实现头发不同区域的均匀照
射。
12.具备照射距离的定位装置和人体感应保护装置
13.工作电压:AC220V50Hz,具有计时辅助显示功能,采用LLLT低能量软激光照射
技术
—4—
3、呼吸热量代谢测试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主要用于营养科开展患者健康评估、营养指导及体重管理
主要技术参数
★1.测量原理:间接测热法
2.测试方式:开放式头罩测量,可消毒重复使用
3.数据更新速率:每口气
4.数据解析:静息代谢速率评价、每日能量消耗、三大营养物质消耗比例、营养膳食
建议。测量参数:每分钟摄氧量(VO2,mL/min)、每分钟产生二氧化碳量(VCO2,mL/min)
、呼吸商(RQ)、非蛋白呼吸商(NPRQ)、静息能量消耗量(REE)、三大主要营养物质
(糖类、脂类和蛋白质)的消耗量和消耗比例等。
▲5.流量标定:出厂标定,后期不需要标定。流速传感器:使用质量流量传感器,无
需经常标定。操作流程:一键标定。
6.报告模版:病人信息、诊断数据、检测详情,提供能量代谢检测结果分析和营养建
议
▲7.具有快速测量功能,根据稳定状态自动结束测量
8.具有自动识别稳定状态功能,无需人工识别
9.氧气传感器:非电化学氧气传感器,无需定期更换
10.测量精度:流速测量范围10-100SLPM,测量进度≤2.5FS;氧气浓度测量误差应
≤±0.03%;二氧化碳浓度测量误差应≤±0.03%
11.数据储存:所有测量数据均被记录,提供USB接口。工作环境:温度5-40℃,湿
度≤80%RH。测试时间:≤15分钟即可完成测试。显示屏:≥20英寸触摸式屏。兼容打
印机:激光/喷墨打印机
—5—
3、医用臭氧水治疗仪主要用途及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用于皮肤科、医疗美容科显著降低细菌负荷、加速组织修复、用于湿疹、
创面修复等
主要技术参数
▲1.具备臭氧发生器装置,臭氧水浓度范围:3.5-7.5mg/L
2.通过PEM水电解臭氧发生器生成医用氧气标准的氧源
3.当进水口水流量低于300ml/min时,具有保护控制功能,治疗头堵塞时具有保护控
制功能,具备流量调节开关,具备低水位时自动补水及补水异常提示功能,具备过25-38°
C过温保护和超温异常提示功能
4.配有耐臭氧材质的出水软管、螺旋管气液混合装置
5.耐臭氧治疗头尺寸:长45mm±0.5mm/,外径:17mm±0.3mm,内径:6mm±0.2mm
★6.具备内置消臭氧装置
7.具备高分子耐臭氧材质的降温装置
8.治疗仪中臭氧水出水压力应≤0.02MPa,正常运行时噪声≤70dB
9.智能操作显示系统,具有余液清除倒计时显示功能和查询功能
▲9.1具有实时显示管道自动消毒倒计时
9.2蓝光液晶显示分辩率≥128×64点阵,具备护理时间设置功能:设置包含不限于
为5分钟,10分钟,15分钟等时间,误差±10%
10.安装方式:具备壁挂式和移动安装方式
以下说明是针对本项目所有的产品:
1.本项目按总价进行报价,且每一项设备单价不得超过单项设备的拦标价。
2.上述描述的技术参数为需求要求,如涉及材质、品牌、型号、图片等,其目的仅
为方便描述而没有任何限制。供应商可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选用同档次、功能相近,
技术参数等于或优于采购方需求的设备进行投标,并列明详细的技术参数、品牌及型号
等。同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3.本项目有部分货物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如达到参数要求,不限制参与投标,
在同等条件下,以采购国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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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商务要求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规范
质量标准: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所有货物必须是最近一年生产且
全新、未使用过的经国家检验合格的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所提供货物必须是正
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否则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招标文件即使没有列出的,而对保证
货物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其他辅助配备产品,供应商必须列入投标文件并报价,否则在实
施过程中只能由供应商给予免费提供。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能与采购人现有设备相
匹配或是满足不了采购人需求开展不了工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顺位下一候选人为中标
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验收标准: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具
体内容等进行验收,以双方最后确认的验收报告为依据。(应达到相应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与采购方有关要求)。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
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满足所有要求、无异常现象,即最
终认为合格。若在验收时对质量出现争议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时相关部门有权对本采购内容设备产品进行检测测试,如不符合招标要求,定
位为虚假应标,中标商须承担一切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售后服务
1.对采购人进行现场免费培训,直至培训人员能独立熟练操作。
2.售后服务期满后继续提供有偿的(优惠价格)产品维护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
3.供应商须对采购清单中各个产品对应的售后服务要求进行逐一承诺。
3.服务响应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采购人可随时通过服务
电话咨询产品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远程协助处理问题的,中标供应商远程协助的响应时
间需要在2小时之内;需要工程师上门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
时内能到达现场处理。设备故障不能当场处理时,超过48小时的免费提供备用机供采购人
临时使用。(售后服务细则在合同中约定)
四、质保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没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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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保期从验收报告签署之日算起,其它有关服务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的设备因
涉及到技术升级,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无偿提供,技术和硬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升级或更
换不再加价。在质保期内,对投标产品因产品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中标
供应商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
五、付款方式
具体细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最近一年内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如中
标供应商不满足以上条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
拟。)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
3.产品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包括详细
中文使用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等)
4.提供本次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支持;
5.保证本次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无版权问题,如有版权纠纷或问题,责任完全由中标
供应商承担。
6.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不按承诺供货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暂停或终止合
同。
7.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时,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因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所有权、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或经济纠纷,其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供
应商未列出,视为已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采购人不再承
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等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投标
供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8.对于招标文件即使没有列出的,而对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其他辅助配备
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列入投标文件并报价,否则在实施过程中只能由投标供应商给予免
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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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有产品包装盒内须附产品名称及清单。
10、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
过程以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弄虚作假的资料,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
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要
求进行原件查验,并对技术参数核心功能进行验证测试,对于虚假应标者将取消供应商的
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供
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列明或推荐的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功能配
置及技术参数说明作用,并非进行投标限制。供应商可提出标准、商标或其他型号,并逐
项做出说明,但供应商须保证这些型号要实质上等于或优于参考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
配置)要求,以满足采购需求。同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12、采购清单表中未能详细说明或未说明到的部分,请供应商自行结合本项目特点,以
满足采购人采购建设需求。
13、政策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
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根据相关要求对其提供的产
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4、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应依法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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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特别说明: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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