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需求公示
【招标预告】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需求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毕节市 | 采购单位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GZQX-CG-20260928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14505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计划书[2026]254号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需求文件.docx
189.2K
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1
第二章磋商内容8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
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24
第五章评分标准29
第六章磋商程序37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40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50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62
第一章磋商公告
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3、预算金额:¥1450500.00元
4、最高限价:¥1450500.00元
5、建设内容:
(一)清河水库: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1575m。
(二)新华水库:1.坝顶右岸更换铁门1扇;2.增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1套;3.泵房周边安装金属防护网50m。
(三)乐溪水库:1.大坝坝顶栏杆除锈、刷漆防腐30m;2.清除大坝下游护坡、坝肩、溢洪道两侧灌木丛247.8m;3.放水涵洞更换DN300闸阀2个;4.取水隧洞出口处增设闸阀室1座;5.更换库岸金属防护网246m;6.修缮管理房花坛砖墙10m、管理房后侧边坡增设浆砌石挡墙4m、管理房刮瓷粉刷漆200m2、增设管理房制度上墙板5块。
(四)邓家营水库:1.大坝坝顶两端增设限宽墩4个、限高栏杆2处、上游坝面更换混凝土预制块200m2、下游坝坡排水沟清淤350m;2.修整溢洪道泄槽端底板12m2、修复溢洪道边墙120m、溢洪道清淤120m;3.坝顶更换金属防护网163m、溢洪道两侧增设金属防护网250m;4.放水涵洞出口清淤30m、增设渗流观测设施量水堰1处。5.清理大坝上游杂草2000m2。
(五)发路海水库:1.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1130m;2.
清理大坝下游坡面杂草470m2。
(六)冲子河水库:1.硬化水库进场道路438m;2.库区
增设金属防护网370m。
(七)土地山水库: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420m。
(八)范家田水库:1.溢洪道末端河道清淤265m;2.库
区增设金属防护网670m。
(九)响水水库:1.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615m;2.清理大坝下游坡面杂草2400m;3.修复排水棱体2m;4.更换水位标识牌1个。
6、工期: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26年以来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起(含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不需要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定代表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7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提供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时段查询完整截图加盖公章;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1.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23时59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可使用“贵州交易通”APP或实体CA登录),完成文件下载登记后即可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时3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3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月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磋商保证金缴纳: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磋商保证金承诺函,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1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出账,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支票、汇票、本票由供应商负责进账),且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导致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1.2.1.1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1.2.1.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磋商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自带备注内容转账的其他网银。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1.2.2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
1.2.2.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
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磋商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1.2.2.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1.2.3根据《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精神,对信用良好供应商使用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一经提交,则与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项目中投标保证金同磋商保证金。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4.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询问、质疑联系人:***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
(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敬告:(1)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迹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3.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保证金缴纳、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威宁县便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高新区茅台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磋商内容
1、标的物: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威宁县斗古镇
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零伍佰元整
(¥1450500.00元)。
5、供应商须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采购人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采购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6、供应商须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当采购人资金拨付不到位时,我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进度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绝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期间不得以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停工罢工,我单位未落实履行本承诺的,属我单位违约,将自愿接受采购人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敬告:
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
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根据与采购人协商情况执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内容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本磋商文件由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1.3定义:
(1)《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磋商文件,是评审和评定中标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
(2)《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
(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
(4)“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购买了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商;
(5)“甲方”是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招标人;
(6)“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7)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
(7.1)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5磋商保证金:
1.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现金方式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到采购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账号应与磋商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供应商须按照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且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2)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及标包名称、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采用保证保险的: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及标包名称、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针对信用良好企业可以采用磋商保证金承诺函代替磋商保证金。信用良好是指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是指由供应商以企业名义出具的承诺,若违约将按期支付磋商文件载明的等额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指定格式)。如违反承诺内容,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
1.5.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中标(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5日内退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中标项目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6报价:
1.6.1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和《标的物清单报价表》(如有)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时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报价,是评定中标的依据,中标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除非《采购文件》和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否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最后报价与供应商分项报价计算之和的差额即为供应商谈判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各分项增减的按此比例结算。
有关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3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中标(成交)通知
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后,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1.8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
1.9本次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1.10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2、供应商资格
2.1必须是符合本次磋商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
2.2符合采购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3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
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了磋商保证金(如有);
2.5《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磋商文件》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
2.6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一次性书面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在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
3.2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3.4本公司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5在磋商期间,《采购文件》中存在的笔误、瑕疵或疏漏由磋商小组申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3.6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递交质疑文件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为避免广告邮件干扰工作秩序,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的文件、资料。
3.6.1质疑受理条件:
3.6.1.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中标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3.6.1.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6.1.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中标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6.2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3.6.2.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
3.6.2.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高新区茅台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3.6.2.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磋商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3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6.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威宁县财政局
详细地址:威宁县海边街道办事处拥军路
联系方式:0857-6338798
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4.1响应文件的构成和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和加解密
4.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
4.3.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
5、磋商
5.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磋商期间供应商必须保持在线参加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5.2磋商响应时限说明: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
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系统(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5.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磋商资格的丧失
6.1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6.2供应商没有在磋商会议前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6.3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资格审查项的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6.4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的技术商务文件或属于符合性审查项技术商务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6.5磋商期间供应商没有保持在线参加磋商的,视为自动退出磋商。
6.6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6.7供应商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和其他响应证明文件的原件审核的(如采购人要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
1.评审原则
1.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
1.2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参与现场报价,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并进行不定轮次的报价(具体报价轮次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2.评审方法和定标原则
2.1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本公司自磋商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2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第2中标候选供应商即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供应商。
2.3在此次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中标(成交)通知
确定了中标结果后,本公司将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发出中标(成交)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或放弃中标权利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评审纪律
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
4.2磋商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人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如采购人不委托采购单位代表参加磋商的,磋商小组也可全部由专家组成。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4.3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4.3.1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4.3.2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4.5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
4.6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
4.7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
4.8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
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
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
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
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
4.9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10评审工作接受同级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会场须知
5.1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调度与安排;
5.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进出;
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本公司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
5.4磋商小组成员就座后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强加于人;
5.5磋商小组成员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发表过的意见不应重复,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
5.6采购人代表对磋商小组作出的评审结果应签名确认,拒绝签名或拒绝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评分标准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技术得分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讨论后,按照响应文件应答情况的优劣顺序推荐。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和政策性加分。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审分值取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5分
(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
(三)报价部分评分标准:15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式: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1.上述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
2.价格权值为0.15。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规定,《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章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3人以上磋商小组。
2.磋商小组到达评审会场,登录系统签到。
3.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组长,组长宣布本次磋商开始。4.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5.解密响应文件,开始磋商: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开启响应文件;
6.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7.技术、商务磋商:
7.1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磋商。
7.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磋商响应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的,将视作完全响应补充响应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7.3技术与商务磋商补充响应承诺: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组长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就磋商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工作人员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
8.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务方面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9.技术与商务评审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独立进行技术与商务评审和评分,评分完成后提交汇总,得出各供应商的技术与商务分。(技术与商务分为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
术平均值)
10.报价审查: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基础报价书进行报价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盖章签名,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1.价格磋商:
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概述磋商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在线报价。组长将报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线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2.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报价评分,并将报价得分与商务、技术得分进行汇总,最终确定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13.推荐中标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全数通过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4.提交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报告进行确认。
15.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仅供参考)
工程名称: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规模及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
主要内容:。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1、签约合同价为:。
2.结算价款的依据:。
3、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时,由双方自行协商。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5、工程款(结算款)支付: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不可购买不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如承包人购买的半成品木料或钢材等,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发包人有权指定购买点或生产厂家,如果市场上的半成品木料等几何尺寸均偏小,而且均按理论尺寸卖,结算时应按理论尺寸计算。
八、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贵州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和贵州省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其他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发包人特别授权才能行使的职权:1、停工;2、变更。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职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经济技术等的监
督管理,负责与本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其它工作,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的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及相关经济技术问题的处理。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姓名:职务: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无。
(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
(6)水准点确定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发包人交验给承包人。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需要时,双方协商。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需要时双方协商。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无。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无。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要求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需要时双方协商解决。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提供后3日内。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施工进度计划。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单位规定执行。11.工程试车
11.1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一切不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2.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13.工程预付款
13.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13.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14.工程量确认
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5.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上述约定。
七、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
16.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八、工程变更
承包人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不得随意变更内容,如需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
能进行变更。
九、竣工验收、结算与审计
工程竣工后由发包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所产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负责,承包人的结算在承包人报给发包人30日内发包人必须审核确定,超过此时间将按承包人结
算价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18.竣工验收
18.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一式二份。
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9.违约
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双方约定的承包其他违约责任:无。20.争议
2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1.工程分包
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无。22.不可抗力
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七级以上大风;2、六级以上地震;3、一天以内降雨量达30㎜的暴雨。
23.保险
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无。24.担保
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任,担保方式为:无。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25.合同份数
25合同份数
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为肆份式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
1.供应商应按第三章第4条“响应文件的内容”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
2.本章格式中,注明“指定格式”的,供应商应严格按指定的格式编制和填写;注明“参考格式”的,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判定为无效标的依据,但其实质性内容应符合“参考格式”的内容;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
基础报价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收到贵方制发的编号为的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一、提交
1.《技术与商务文件》;2.《报价文件》。
二、我方愿意以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标的物,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采购内容在质量、时限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所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果我方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贵方将不退还我方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向贵方追索磋商保证金的权利。因我方的代表不能按时到会造成本次磋商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贵方可以扣除我方磋商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六、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
年月日
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定格式)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人:(公章)
声明时间:年月日
附件3: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指定格式)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年月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自愿取消我方磋商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附件(截图)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3)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4:
交易中心出具的磋商保证金回执复印件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原件扫描件或磋商保证金承诺函。
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特承诺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依法履行供应商义务。如有违反,我公司将依约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全额付清违约磋商保证金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
如我公司未依约全额付清违约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提交监督部门处理,我公司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将我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年月日
附件5: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考格式)
(1)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另册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GZQX-CG-20260928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14505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计划书[2026]254号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需求文件.docx
189.2K
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1
第二章磋商内容8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
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24
第五章评分标准29
第六章磋商程序37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40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50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62
第一章磋商公告
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月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3、预算金额:¥1450500.00元
4、最高限价:¥1450500.00元
5、建设内容:
(一)清河水库: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1575m。
(二)新华水库:1.坝顶右岸更换铁门1扇;2.增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1套;3.泵房周边安装金属防护网50m。
(三)乐溪水库:1.大坝坝顶栏杆除锈、刷漆防腐30m;2.清除大坝下游护坡、坝肩、溢洪道两侧灌木丛247.8m;3.放水涵洞更换DN300闸阀2个;4.取水隧洞出口处增设闸阀室1座;5.更换库岸金属防护网246m;6.修缮管理房花坛砖墙10m、管理房后侧边坡增设浆砌石挡墙4m、管理房刮瓷粉刷漆200m2、增设管理房制度上墙板5块。
(四)邓家营水库:1.大坝坝顶两端增设限宽墩4个、限高栏杆2处、上游坝面更换混凝土预制块200m2、下游坝坡排水沟清淤350m;2.修整溢洪道泄槽端底板12m2、修复溢洪道边墙120m、溢洪道清淤120m;3.坝顶更换金属防护网163m、溢洪道两侧增设金属防护网250m;4.放水涵洞出口清淤30m、增设渗流观测设施量水堰1处。5.清理大坝上游杂草2000m2。
(五)发路海水库:1.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1130m;2.
清理大坝下游坡面杂草470m2。
(六)冲子河水库:1.硬化水库进场道路438m;2.库区
增设金属防护网370m。
(七)土地山水库: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420m。
(八)范家田水库:1.溢洪道末端河道清淤265m;2.库
区增设金属防护网670m。
(九)响水水库:1.库区增设金属防护网615m;2.清理大坝下游坡面杂草2400m;3.修复排水棱体2m;4.更换水位标识牌1个。
6、工期: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26年以来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起(含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不需要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定代表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7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提供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时段查询完整截图加盖公章;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1.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23时59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可使用“贵州交易通”APP或实体CA登录),完成文件下载登记后即可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时3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3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月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磋商保证金缴纳: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磋商保证金承诺函,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1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出账,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支票、汇票、本票由供应商负责进账),且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导致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1.2.1.1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1.2.1.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磋商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自带备注内容转账的其他网银。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1.2.2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
1.2.2.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
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磋商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1.2.2.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1.2.3根据《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精神,对信用良好供应商使用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一经提交,则与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项目中投标保证金同磋商保证金。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4.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询问、质疑联系人:***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
(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敬告:(1)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迹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3.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保证金缴纳、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威宁县便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高新区茅台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磋商内容
1、标的物: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威宁县斗古镇
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零伍佰元整
(¥1450500.00元)。
5、供应商须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采购人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采购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6、供应商须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当采购人资金拨付不到位时,我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进度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绝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期间不得以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停工罢工,我单位未落实履行本承诺的,属我单位违约,将自愿接受采购人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敬告:
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
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根据与采购人协商情况执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内容前附表”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3 | 招标组织机构 | “招标组织机构 ”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地址:贵阳市高新区茅台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1.3.5 | 甲方 | 本项目“ 甲方 ”是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采购人。地址:威宁县便民服务中心3楼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1.3.7 | 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 业和划分标准 | 1)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法规定,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型企业。 |
| 1.5 | 磋商保证金 |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大写),10000.00元(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 现金形式或者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者提供磋商保证金承诺函。(2)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3)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1)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公司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且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 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 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 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 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 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 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意:目前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 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 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相关的指南)。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账号:17710121050000969;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的:银行保函或 保证保险应符合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5 条的要求,推荐通 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其彩色扫 描件应附在响应文件内。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 融服务平台办理的银行保函不再验证真伪。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4)根据《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精神,对信用良好供应商使用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一经提交,则与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项目中投标保证 金同磋商保证金。 |
| 1.6.1 | 最高限价 | 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零伍佰元整 (¥1450500.00元) |
| 4.1 | 响应文件的构 成和格式 | (1)《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和《技 术与商务文件》构成。注:本项目为一次性开标,《技术与商务文件》出现报价,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2)供应商必须保证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 料真实、合法、有效。(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清晰可读。(4)《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响应文 件格式中如有指定格式的,按指定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其中涉及个人签字的,可以使用手写签名的扫描件,也可 以使用电子签名章,涉及加盖公章的,可以使用电子公章, 也可以使用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由于系统原因,本 页电子印章位置有偏差的,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 4.2 | 《响应文件》的 内容 |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一《报价文件》的内容:1.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报价审查项);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自拟 3.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及资料。二、资格文件: (★以下为资格审查项,所有资料应加盖 公章,可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也可原件扫描上传后加 盖电子公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相关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 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 2024 年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 2026 年以来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 1 月起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 ”而无缴纳凭证的, 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不需要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指定格式);6.法定代表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参考格式); 7.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在“信用中国 ”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提供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时段查询完整截图加盖公章;(指定格式);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 提供承诺;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 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 业。要求供应商均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指定格式)(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技术文件1.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2.技术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3.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技术性文件及资料。四、商务文件:1.工期及项目地点: 工期:2个月项目地点:威宁县境内。 2.验收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现行项目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内容要求 ;3.质保期/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金:中标金额的3%计取。4.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5.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7.其他要求:7.1 供应商须承诺在施工期间,须做好安全围护和文明施工;7.2 供应商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 员;7.3 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对因文明施工措施不足所造成 的环境污染或社会纠纷等,自行协调解决,对所产生的相 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4 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 定进行施工,垃圾的堆放及清运自行协调解决,不得随意 堆放。7.5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招标 人拒绝验收。注:最终事宜以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内容执行。7.7 供应商须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 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采购人对我公司提供 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 受采购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 何异议。 (★符合性审查项)7.8 供应商须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当采购人资金拨付不 到位时,我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进度完成本项 目的全部内容,绝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保证不发生拖 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期间不得以未支付工 程进度款为由,停工罢工,我单位未落实履行本承诺的, 属我单位违约,将自愿接受采购人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对 此无任何异议。 (★符合性审查项)8.磋商保证金:8.1.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现金方式的,供应商在线缴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查看保证金到账信息回执,并截图或扫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打印的回执单;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件应附在响应文件内。(★符合性审查项)8.2.针对信用良好企业可以采用磋商保证金承诺函代替磋商保证金。信用良好是指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是指由供应商以企业名义出具的承诺,若违约将按期支付磋商文件载明的等额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指定格式)。如违反承诺内容,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 (★资格审查项)9.商务文件评分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自行提供; 10.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和资料。 |
| 7 | 其他补充事项 | |
| 7.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与甲方签订合同所示,包干价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计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 7.2 | 采购文件内容冲突解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对采购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 利于供应商一方的解释 | |
1、总则
1.1本磋商文件由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1.3定义:
(1)《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磋商文件,是评审和评定中标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
(2)《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
(3)“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
(4)“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购买了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商;
(5)“甲方”是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招标人;
(6)“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7)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
(7.1)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5磋商保证金:
1.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现金方式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到采购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账号应与磋商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供应商须按照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且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2)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及标包名称、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采用保证保险的: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及标包名称、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针对信用良好企业可以采用磋商保证金承诺函代替磋商保证金。信用良好是指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是指由供应商以企业名义出具的承诺,若违约将按期支付磋商文件载明的等额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指定格式)。如违反承诺内容,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
1.5.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中标(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5日内退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中标项目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6报价:
1.6.1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和《标的物清单报价表》(如有)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时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报价,是评定中标的依据,中标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除非《采购文件》和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否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最后报价与供应商分项报价计算之和的差额即为供应商谈判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各分项增减的按此比例结算。
有关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3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中标(成交)通知
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后,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1.8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
1.9本次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1.10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2、供应商资格
2.1必须是符合本次磋商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
2.2符合采购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3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
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了磋商保证金(如有);
2.5《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磋商文件》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
2.6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一次性书面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在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
3.2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3.4本公司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5在磋商期间,《采购文件》中存在的笔误、瑕疵或疏漏由磋商小组申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3.6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递交质疑文件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为避免广告邮件干扰工作秩序,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的文件、资料。
3.6.1质疑受理条件:
3.6.1.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中标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3.6.1.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6.1.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中标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6.2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3.6.2.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
3.6.2.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黔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高新区茅台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3.6.2.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磋商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3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6.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威宁县财政局
详细地址:威宁县海边街道办事处拥军路
联系方式:0857-6338798
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4.1响应文件的构成和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和加解密
4.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
4.3.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
5、磋商
5.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磋商期间供应商必须保持在线参加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5.2磋商响应时限说明: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
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系统(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5.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磋商资格的丧失
6.1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6.2供应商没有在磋商会议前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6.3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资格审查项的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6.4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的技术商务文件或属于符合性审查项技术商务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6.5磋商期间供应商没有保持在线参加磋商的,视为自动退出磋商。
6.6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6.7供应商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和其他响应证明文件的原件审核的(如采购人要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
1.评审原则
1.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
1.2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参与现场报价,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并进行不定轮次的报价(具体报价轮次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2.评审方法和定标原则
2.1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本公司自磋商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2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第2中标候选供应商即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供应商。
2.3在此次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中标(成交)通知
确定了中标结果后,本公司将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发出中标(成交)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或放弃中标权利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评审纪律
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
4.2磋商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人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2/3,如采购人不委托采购单位代表参加磋商的,磋商小组也可全部由专家组成。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4.3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4.3.1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4.3.2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4.5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
4.6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
4.7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
4.8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
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
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
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
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
4.9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10评审工作接受同级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会场须知
5.1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调度与安排;
5.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进出;
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本公司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
5.4磋商小组成员就座后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强加于人;
5.5磋商小组成员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发表过的意见不应重复,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
5.6采购人代表对磋商小组作出的评审结果应签名确认,拒绝签名或拒绝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评分标准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技术得分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讨论后,按照响应文件应答情况的优劣顺序推荐。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和政策性加分。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审分值取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政策性加分 | 总分 |
| 分值 | 35 | 50 | 15 | 0 | 100 |
(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5分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项目经理 | 10 |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其他项目在建的得10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无在建承诺、供应商 2026 年 01 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养老保险为官方网络打印的可提供复印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上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或没有单位名称的,还需提供与供应商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资料提供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得分。资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0 | 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高级职称得10分。提供身份证、 职称证、供应商 2026 年 01 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养老保险为官方网络打印的可提供复印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职称证上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或没有单位名称的,还需提供与供应商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资料提供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得分。 资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3 | 主要管理人员 | 10 | 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各1人。 提供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或考核成绩合格证,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供应商 2026年 01 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为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等原件扫 描件(养老保险为官方网络打印的可提供复印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岗位证或培训合格 证或考核成绩合格证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或没有单位名称的,还需提供与供应商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证件资料符合要求,每提供1人得 2 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 4 | 农民工工资承诺 | 5 | 供应商承诺:如中标,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 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不克扣,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注: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齐全得 4分,未承诺或承诺不全不得分。 |
(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工程剖析 | 5 | 工程剖析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对本项目工程特点、重点难点剖析全面准确,紧密结合本项目水文、地质、地形及现场条件,分析针对性强,能指导后续施工组织。基本合理:2-2.9分;基本合理的判定:工程剖析内容基本完整,但重点难点分析偏通用模板,结合本项目实际针对性一般,无重大错漏。不合理:0.5-1.9分;不合理的判定:工程剖析内容简单照搬范本,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关键错漏。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缺项未提供工程剖析章节实质性内容。 |
| 2 | 施工总体布置 | 5 | 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完整,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料场、加工区、道路及水电布置科学合理,与现场地形、交通、取弃土条件相契合,安全环保措施到位。基本合理:2-2.9分;基本合理的判定:总体布置内容基本完整,布局总体可行,但局部布置与本项目现场条件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一般。不合理:1.9-0.5分;不合理的判定:总体布置内容空泛、脱离本项目现场实际,或存在明显不合理、缺项。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施工总体布置章节实质性内容。 |
| 3 | 施工导流与防洪度汛 | 5 | 施工导流与防洪度汛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施工导流方案与本项目河道、汛期、水文特征相结合,导流标准、导流方式及度汛措施科学可行,度汛预案完整、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可操作。基本合理:2.9-2分;基本合理的判定:导流与度汛方案基本完整可行,但与本项目汛期、河道工况结合针对性一般,个别措施表述不够具体。不合理:1.9-0.5分;不合理的判定:导流与度汛方案脱离本项目现场水文条件,或缺乏必要的度汛措施与预案。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施工导流与防洪度汛章节实质性内容。 |
| 4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5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针对本项目土石方、灌排、渠系建筑物等主要分项工程逐一编制,工艺选择合理、技术措施具体可行,重难点工艺处理到位。基本合理:2.9-2分;基本合理的判定:施工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工艺措施偏通用,对本项目主要分项工程针对性一般。不合理:1.9-0.5分;不合理的判定:施工方案内容空泛、照搬范本,技术措施与本项目主要分项工程不符或存在关键缺漏。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章节实质性内容。 |
| 5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5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 合理的判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目标明确, 组织机构、责任分工、过程控制、检验试验及验收程 序完整,措施具体可操作且切合本项目实际。 基本合理:2.9-2分; 基本合理的判定: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完整,但过程 控制或检验试验措施针对性一般,个别环节表述不够 具体。 不合理:1.9-0.5分; 不合理的判定:质量管理体系内容空泛,缺乏与本 项目相适应的质量控制措施,或存在关键缺漏。 缺项:0分 缺项的判定:未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章节实质 性内容。 |
| 6 |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 5 |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 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现场围挡、环保文明形象等管理措施完整,危险源辨识与防控措施切合本项目实际、具体可行。基本合理:2.9-2分;基本合理的判定:安全文明管理内容基本完整,但危险源辨识或文明施工措施针对性一般。不合理:0.5-1.9分;不合理的判定: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内容空泛,缺乏本项目针对性措施,或存在关键缺漏。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章节实质性内容。 |
| 7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 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环境保护体系健全,废水、扬尘、噪声、固废及植被保护等措施完整,与项目沿线环境敏感点结合紧密,措施具体可操作。基本合理:2-2.9分;基本合理的判定:环境保护内容基本完整,但环境敏感点识别或防治措施针对性一般。不合理:0.5-1.9分;不合理的判定:环境保护内容空泛,防治措施脱离项目实际,或存在关键缺漏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章节实质性内容。 |
| 8 | 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与措施 | 5 | 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水土保持措施针对本项目土方开挖、堆土、边坡及临时占地编制,拦挡、覆盖、复绿等水保措施完整,水保责任落实到位、切合项目实际。基本合理:2-2.9分;基本合理的判定:水土保持内容基本完整,但拦挡、覆盖等具体措施针对性一般。不合理:0.5-1.9分;不合理的判定:水土保持内容空泛,措施脱离项目施工实际,或存在关键缺漏。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与措施章节实质性内容。 |
| 9 | 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5 | 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合理:3-5分;合理的判定: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关键线路、节点工期、资源配置与工期保证措施完整,与春耕、汛期等本项目特殊工期要求结合紧密,措施具体可操作。基本合理:2-2.9分;基本合理的判定: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完整,但关键线路分析或工期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不合理:0.5-1.9分;不合理的判定:进度计划内容空泛,与合同工期要求不符,或缺乏必要的保证措施。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章节实质性内容。 |
| 10 | 资源配备计划 | 5 | 资源配备计划方案和内容是否切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合理:3-5分; 合理的判定:劳动力、主要施工机械、材料及资金 等资源配置计划完整,与施工进度相匹配,机械选 型、数量配置切合本项目规模与工艺要求,切实可 行。 基本合理:2-2.9分; 基本合理的判定:资源配备内容基本完整,但资源 配置与施工进度匹配性一般,或机械选型针对性不 强。不合理:0.5-1.9分;不合理的判定:资源配备内容空泛,配置明显不足或与施工进度不匹配。缺项:0分缺项的判定:未提供资源配备计划章节实质性内容。 |
(三)报价部分评分标准:15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式: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1.上述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
2.价格权值为0.15。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规定,《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章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3人以上磋商小组。
2.磋商小组到达评审会场,登录系统签到。
3.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组长,组长宣布本次磋商开始。4.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5.解密响应文件,开始磋商: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开启响应文件;
6.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7.技术、商务磋商:
7.1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磋商。
7.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磋商响应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的,将视作完全响应补充响应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7.3技术与商务磋商补充响应承诺: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组长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就磋商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工作人员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
8.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务方面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9.技术与商务评审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独立进行技术与商务评审和评分,评分完成后提交汇总,得出各供应商的技术与商务分。(技术与商务分为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
术平均值)
10.报价审查: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基础报价书进行报价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盖章签名,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1.价格磋商:
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概述磋商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在线报价。组长将报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线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2.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报价评分,并将报价得分与商务、技术得分进行汇总,最终确定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13.推荐中标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全数通过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4.提交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报告进行确认。
15.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仅供参考)
工程名称: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规模及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
主要内容:。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1、签约合同价为:。
2.结算价款的依据:。
3、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时,由双方自行协商。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5、工程款(结算款)支付: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不可购买不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如承包人购买的半成品木料或钢材等,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发包人有权指定购买点或生产厂家,如果市场上的半成品木料等几何尺寸均偏小,而且均按理论尺寸卖,结算时应按理论尺寸计算。
八、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贵州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和贵州省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其他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发包人特别授权才能行使的职权:1、停工;2、变更。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职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经济技术等的监
督管理,负责与本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其它工作,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的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及相关经济技术问题的处理。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姓名:职务: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无。
(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
(6)水准点确定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发包人交验给承包人。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需要时,双方协商。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需要时双方协商。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无。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无。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要求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需要时双方协商解决。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提供后3日内。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施工进度计划。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单位规定执行。11.工程试车
11.1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一切不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2.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13.工程预付款
13.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13.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14.工程量确认
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5.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上述约定。
七、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
16.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八、工程变更
承包人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不得随意变更内容,如需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
能进行变更。
九、竣工验收、结算与审计
工程竣工后由发包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所产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负责,承包人的结算在承包人报给发包人30日内发包人必须审核确定,超过此时间将按承包人结
算价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18.竣工验收
18.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一式二份。
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9.违约
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双方约定的承包其他违约责任:无。20.争议
2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1.工程分包
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无。22.不可抗力
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七级以上大风;2、六级以上地震;3、一天以内降雨量达30㎜的暴雨。
23.保险
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无。24.担保
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任,担保方式为:无。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25.合同份数
25合同份数
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为肆份式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
1.供应商应按第三章第4条“响应文件的内容”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
2.本章格式中,注明“指定格式”的,供应商应严格按指定的格式编制和填写;注明“参考格式”的,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判定为无效标的依据,但其实质性内容应符合“参考格式”的内容;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
基础报价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收到贵方制发的编号为的威宁自治县邓家营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一、提交
1.《技术与商务文件》;2.《报价文件》。
二、我方愿意以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标的物,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采购内容在质量、时限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所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果我方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贵方将不退还我方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向贵方追索磋商保证金的权利。因我方的代表不能按时到会造成本次磋商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贵方可以扣除我方磋商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六、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
年月日
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定格式)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人:(公章)
声明时间:年月日
附件3: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指定格式)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年月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自愿取消我方磋商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附件(截图)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3)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4:
交易中心出具的磋商保证金回执复印件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原件扫描件或磋商保证金承诺函。
磋商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特承诺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依法履行供应商义务。如有违反,我公司将依约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全额付清违约磋商保证金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
如我公司未依约全额付清违约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提交监督部门处理,我公司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将我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年月日
附件5: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考格式)
(1)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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