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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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答疑澄清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S
GUIZHOUWANSHENG
贵州万晟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ZWS-2026-6055
采购人: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月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ZWS-2026-6055
采购人: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月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
标相关约定如下:
(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如未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
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
模式仅限于投标人(供应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
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
使用)。
(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
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响
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内
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
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参加开标会,请供应商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
(6)本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
为准。
(7)本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供应商签署电子章(含电子
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磋商文件概要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磋商保证金
七、无效标、废标
八、质疑及投诉受理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成交和合同
十一、投标报价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二、评审办法及原则
三、磋商程序
四、评分标准
五、成交原则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43-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敬告: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贵州·黔南州)http://www.qn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
采购预算(元):壹佰贰拾陆万元整(¥***.00元;其中A包:
1008400.00元;B包:251600.00元);
最高限价(元):壹佰贰拾陆万元整(¥***.00元;其中A包:
简要规格描述: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A包,具体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在2027年12月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2:
标项2: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B包
预算金额(元):2516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B包,具体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在2027年12月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
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
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
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
文件格式“附件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6月(含)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
如依法免税,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不
足一个月未能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或者提
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
“附件一”);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
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
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
(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A包:其他未列明行业;B包:其他
未列明行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都匀
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A包、B包,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
hallweb/#/login)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投标,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须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
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login)进行注册入
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操作手册下载
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index.html)。
(2)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
县分中心指定的评标室现场参加投标(磋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文峰路12号(州医院正对门)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州国
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人”: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2.“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本项目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4.“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磋商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5.“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竞争性磋商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供应商。
6.“工程、货物和服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
供供货、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7.“合同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
的期限。
8.“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
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或限
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供应
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9.“磋商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
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磋商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
为而蒙受的风险。
10.“磋商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修
改通知。(二)适用范围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文件。
2.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
(三)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
业现行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
业现行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
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响应资料、技
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发生
其他方指控磋商采购人侵权,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
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
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
采购人所有。
(六)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
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磋商文件概要
(一)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代理
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截
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cg.gzcz.gov.cn)
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nggzy.cn/)上发布更正公告。所
有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
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3.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
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
容为准。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语言和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和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
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除技术规范另
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二)响应文件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文件及证明资料:
1.资格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2.商务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技术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1.供应商必须对本磋商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必
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供应商须确保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
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磋商小组将有权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
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五)投标有效期
1.响应文件在开标后90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投标
无效。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
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
1.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
州省·黔南州)(http://www.qnggzy.cn/);
2.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因修改磋商文件,可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
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
的截止时间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之前再次递交完成。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
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六、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交纳
1.磋商保证金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上缴纳凭证作为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
称、品目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
纳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供应
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
户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
功。
3.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磋商
保证金保险单”或“电子磋商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
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参照黔南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供应商,由财政部
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
通报:
(1)供应商在参与磋商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规定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在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供应商相互串通,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
商的合法权益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7)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采购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采
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无效标、废标
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文件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主要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账户转出;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未达到《财政
部关于政府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数量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
八、质疑及投诉受理
(一)质疑
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存在质疑,应当遵循《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交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函,可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县一体供应商
系统递交或邮寄原件递交。
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审部
联系电话:0854-8369222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
州国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
4.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94号)规定的有效限期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诉部门:都匀市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4-8261004
邮政编码:558000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财政局。
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3)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
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A包:5000元;B包276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
知书时全额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单位名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大龙支行
账号:040180001900001852
十、成交和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公告1个工作日。
4.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
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5.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应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
方式,并根据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6.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30日)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并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
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30日)签订合同,除
不可抗力外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并另选择成
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
8.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分解,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
9.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
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按总价进行报价
2.投标货币:人民币
3.报价应包括其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
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费、人工费、相关检
测费用、各阶段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税费、验收阶段及与采购单位配合产生的
全部费用。(即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4.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
价格的波动风险。错算、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一经投标,即认
为该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中标人在服务资
格有效期限内不可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中标价。
5.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费、设备租赁费、委托第三方验收的费用
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文件遗漏项目,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并详细说明,二
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错算、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任何费用。
6.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
7.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总价,如果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提供报价成本分析报告(供应商可提前准备),同
时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提供该合同复印件)如不能
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磋商小组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
视为低于供应商成本价报价,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
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用户需求书(A包)
用户需求书(B包)
第二节商务要求(A、B包)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在2027年12月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都匀市匀东镇、墨冲镇、平浪镇、小围寨街道、绿茵湖街道、沙
包堡街道、杉木湖街道、归兰水族乡等镇(乡、街道)。
二、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如有最新版
本的都指各自的最新版本。
(2)验收:
1.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按照合同采购内容约定,采购人严格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供应商应在期限内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所造
成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完成本项目时需配合采购人直至验收合格,验收时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
三、售后服务
中标后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
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付款方式
经县级验收合格后,都匀市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至承接主体对公账户。
五、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六、投标报价组成
本项目以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
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材料费、检测费、制作费、辅材费、交通
运输费、印刷费、设备费、差旅费、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投
标人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另追加任何费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
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造成
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项目服务期内,经3次整改后仍然达不到采购人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有权解
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八、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商。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事故、劳动争议等情
况时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评标
标准和方法。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
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0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
人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
的三分之二,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24小时内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j二、评审办法及原则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该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
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审原则
1.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
法依规,根据磋商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
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评审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工作有关
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
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
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4.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更低的原则确定成
交候选人推荐资格,价格相同的,按照先技术分后商务分更高的原则确定成交
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①中小企业:满足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
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由中小企业
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型、微
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服务:本项所称服务是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工程:本项所称工程是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争议时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
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②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
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注: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
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
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磋商程序
(一)磋商会议
1.供应商代表须签到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举行磋商会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举行开标会议。
3.会议程序:
(1)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采购代理机构宣读磋商会场纪律。
(3)介绍出席会议的相关单位。
(4)供应商身份验证: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供应商
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电子版身份证明材料,未通过验证的供应商不能
进入下一步程序。
(5)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解密响应文件。
(6)文件解密成功后,通过抽签的形式决定磋商顺序,并打印出纸质表格由各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确认。
(7)按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并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
(二)评审
1.专家签到:磋商小组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评审地点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
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
2.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严格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
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及无效标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
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磋商及最终报价;在采购活动
中,如出现供应商只有2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
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PPP项目)。其他情形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附表:资格审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
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
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
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
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
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
文件格式“附件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6月(含)至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
如依法免税,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
不足一个月未能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或
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
第六章“附件一”);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
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
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
书(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四”);
(7)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3.澄清、说明或更正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
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4.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活动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
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
商供应商。
(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
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及承诺,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各成员按
综合评分法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
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一名专家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至少需涵盖以下内
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
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6.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
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
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
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评分标准
本采购项目评分由价格分值、技术分值、商务分值三部分组成。评分分值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分表(A包)
评分表(B包)
五、成交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
优的原则。
2.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名单,依法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调查审核后,采购单位可以顺延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
购。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
一、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交易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
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
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三、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
2.......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六、验收及评价考核
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否则进行相应处罚或解约合同。
1.......
2.......
七、付款方式
-43-
具体付款方式在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共同协商。
八、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九、保密
乙方在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省、地方相关机密或数据必须保密,不得赠送、发售
或借阅,并将编制提交完成后的此类资料予以彻底删除,否则,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
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
甲
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
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一、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
2)……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
-44-
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
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
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
务。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
3)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45-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若有新增条款以采购人跟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的为准。
-4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012026000COB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 ||||||||||||
|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922009 | ||||||||||||
|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 更正内容: | ||||||||||||
| ||||||||||||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其他内容不变。 |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文峰路12号(州医院正对门) | ||||||||||||
| 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州国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 | ||||||||||||
| 联系人:文婷婷 、彭燕燕、杨奇爽 | ||||||||||||
| 联系方式:15608540889 |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S
GUIZHOUWANSHENG
贵州万晟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ZWS-2026-6055
采购人: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月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ZWS-2026-6055
采购人: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月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
标相关约定如下:
(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如未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
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
模式仅限于投标人(供应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
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
使用)。
(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
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响
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内
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
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参加开标会,请供应商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
(6)本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
为准。
(7)本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供应商签署电子章(含电子
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磋商文件概要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磋商保证金
七、无效标、废标
八、质疑及投诉受理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成交和合同
十一、投标报价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二、评审办法及原则
三、磋商程序
四、评分标准
五、成交原则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43-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敬告: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贵州·黔南州)http://www.qn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
| 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 | GZWS-2026-6055项目名称: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元):壹佰贰拾陆万元整(¥***.00元;其中A包:
1008400.00元;B包:251600.00元);
最高限价(元):壹佰贰拾陆万元整(¥***.00元;其中A包:
| 1008400.00元;B包: | 251600.00元); | ||
| 采购需求1: | |||
| 标项1: |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A包 | ||
| 预算金额(元): | 1008400.00元 |
简要规格描述: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A包,具体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在2027年12月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2:
标项2: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B包
预算金额(元):2516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B包,具体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在2027年12月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
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
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
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
文件格式“附件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6月(含)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
如依法免税,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不
足一个月未能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或者提
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
“附件一”);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
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
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
(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A包:其他未列明行业;B包:其他
未列明行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都匀
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A包、B包,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 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三、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
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
hallweb/#/login)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
lweb/#/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投标,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须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
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login)进行注册入
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操作手册下载
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index.html)。
(2)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
县分中心指定的评标室现场参加投标(磋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文峰路12号(州医院正对门)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州国
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 1.1 | 采购人 | 名称: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文峰路12号(州医院正对门)项目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州国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联系人:***电话:*** |
| 1.3 | 项目名称 |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
| 1.4 | 项目编号 | GZWS-2026-6055 |
| 1.5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6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1.8 | ▲预算金额 | 壹佰贰拾陆万元整(¥***.00元;其中A包:1008400.00元;B包:251600.00元) |
| 1.9 | ▲最高限价 | ¥***.00元;A包:1008400.00元;B包:251600.00元限价说明: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1.10 | 采购内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 1.11 | ▲合同履约期限 | 在2027年12月前完成。 |
| 1.13 | ▲服务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 1.1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二”);(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6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如依法免税,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未能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
| 1.1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四”);(7)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A包:其他未列明行业;B包: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A包、B包,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1.15 | 踏勘现场 | 供应商自行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和安全责任。 |
| 1.16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7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1.18 | ▲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 | 供应商不可以递交备选方案。 |
| 1.19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2)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2026年09月22日00:00:00至2026年10月20日09:30:00前。(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入/电子保函注意:①磋商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基本 |
| 1.19 | ▲磋商保证金 | 信息中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黔南州)(http://www.qnggzy.cn/)→下载中心→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运行流程。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磋商保证金保险单”或“电子磋商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③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供应商均不相同)。(4)开户银行:三都水族自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支行 |
| 1.20 | 响应文件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格式为.QNTF格式,制作及上传: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相关材料→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2)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壹份(.nQNTF格式,仅限于解密失败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1.21 | 封套密封及标记 | 电子光盘单独密封在壹个封套内。共壹个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 1.21 | 封套密封及标记 | 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内容:非加密电子文件(电子光盘)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 1.22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http://www.qnggzy.cn/);(2)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县分中心;(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 1.23 |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1.24 |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如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25 | 响应文件的返还 | 进入评审阶段后响应文件不予返还。 |
| 1.26 | ▲响应文件开启 |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县分中心(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版身份证明材料。(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已递交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 1.27 | 评审 |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 |
| 1.27 | 评审 |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3)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
| 1.28 | 成交 |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 1.2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相关公告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发布。 |
| 1.30 |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 (1)在评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告知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采购人须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 1.31 | ▲相关磋商费用 | (1)各供应商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
| 1.32 | 项目说明 |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携带CA用于开标现场解密其投标文件,且携带的CA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制作及上传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1.33 | ▲付款方式 | 经县级验收合格后,都匀市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承接主体对公账户。 |
| 1.35 | 落实政府的采购政策说明及采购标的及对应所属行业 | (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A包:其他未列明行业;B包: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A包、B包,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1.36 | 弄虚作假及虚假应标 |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已中标的 |
| 1.36 | 弄虚作假及虚假应标 | 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投标供应商相关违法行为将提交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
| 1.37 | ▲报价说明及异常低价审查说明 | 1、报价方式:按总价进行报价;2、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项目包干价,且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最高限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费用:货物购置费、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现场管理费、材料费、检测费、制作费、辅材费、交通运输费、印刷费、设备费、差旅费、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以及实施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发生的费用、项目所需的相关验收费用等一切费用,且报价不受市场利率变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3、异常低价审查:(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为规范投标报价评审,强化异常低价风险防控,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以下情形开展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出现上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对 |
| 1.37 | ▲报价说明及异常低价审查说明 | 投标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回复时间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的,在评标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综合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注: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磋商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二、总则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人”: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2.“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本项目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4.“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磋商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5.“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竞争性磋商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供应商。
6.“工程、货物和服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
供供货、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7.“合同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
的期限。
8.“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
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或限
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供应
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9.“磋商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
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磋商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
为而蒙受的风险。
10.“磋商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修
改通知。(二)适用范围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文件。
2.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
(三)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
业现行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
业现行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
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响应资料、技
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发生
其他方指控磋商采购人侵权,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
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
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
采购人所有。
(六)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
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磋商文件概要
(一)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代理
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截
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cg.gzcz.gov.cn)
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nggzy.cn/)上发布更正公告。所
有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
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3.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
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
容为准。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语言和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和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
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除技术规范另
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二)响应文件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文件及证明资料:
1.资格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2.商务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技术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1.供应商必须对本磋商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必
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供应商须确保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
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磋商小组将有权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
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五)投标有效期
1.响应文件在开标后90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投标
无效。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
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
1.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
州省·黔南州)(http://www.qnggzy.cn/);
2.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因修改磋商文件,可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
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
的截止时间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之前再次递交完成。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
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六、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交纳
1.磋商保证金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上缴纳凭证作为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
称、品目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
纳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供应
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
户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
功。
3.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磋商
保证金保险单”或“电子磋商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
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参照黔南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供应商,由财政部
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
通报:
(1)供应商在参与磋商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规定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在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供应商相互串通,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
商的合法权益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7)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采购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采
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无效标、废标
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文件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主要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账户转出;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未达到《财政
部关于政府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数量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
八、质疑及投诉受理
(一)质疑
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存在质疑,应当遵循《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交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函,可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县一体供应商
系统递交或邮寄原件递交。
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审部
联系电话:0854-8369222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
州国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
4.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94号)规定的有效限期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诉部门:都匀市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4-8261004
邮政编码:558000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财政局。
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3)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
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A包:5000元;B包276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
知书时全额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单位名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大龙支行
账号:040180001900001852
十、成交和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公告1个工作日。
4.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
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5.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应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
方式,并根据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6.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30日)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并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
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30日)签订合同,除
不可抗力外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并另选择成
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
8.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分解,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
9.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
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按总价进行报价
2.投标货币:人民币
3.报价应包括其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
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费、人工费、相关检
测费用、各阶段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税费、验收阶段及与采购单位配合产生的
全部费用。(即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4.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
价格的波动风险。错算、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一经投标,即认
为该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中标人在服务资
格有效期限内不可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中标价。
5.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费、设备租赁费、委托第三方验收的费用
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文件遗漏项目,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并详细说明,二
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错算、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任何费用。
6.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
7.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总价,如果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提供报价成本分析报告(供应商可提前准备),同
时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提供该合同复印件)如不能
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磋商小组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
视为低于供应商成本价报价,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
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用户需求书
第一节用户需求书(A包)
| 项目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生产障碍耕地治理 | 技术措施 | 品种调整 | / | 100 | 亩 | 1.1 | 包含实施区域筛选、种子采购、运输配送、农户减产赔偿等费用。 |
| 生理阻隔 | / | 10869 | 亩 | 97.82 | 包含实施区域筛选、叶面阻控剂采购、运输配送、施工作业等费用,在水稻拔节期和灌浆初期分别喷施。 | ||
| 旱地深翻耕试验 | 深翻耕试验田处理 | 1 | 亩 | 1.41 | 选择1亩耕地(旱地)开展深翻耕试验示范,开展2种深翻耕模式,共计3个处理试验。包括土地租赁、深翻耕、小区划定、种植管理、肥料购买及施用、示范牌制作、测产等费用。 | ||
| 实施前土壤监测 | 2 | 个 | 0.1 | 开展深翻耕实施前土壤监测,实施前采集土壤2个(0-20cm一个,20-40cm一个),包含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分析测试等工作,检测指标包含pH、镉、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4项指标。 | |||
| 实施后土壤监测 | 9 | 个 | 0.26 | 开展深翻耕实施后,在农产品收获时对土壤进行监测,设置3个处理(2种翻耕方式,1个空白对照),9个小区,采集土壤9个,包含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分析测试等工作,检测指标包含pH、镉、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4项指标。 | ||
| 实施后农产品监测 | 9 | 个 | 0.15 | 开展深翻耕实施后,在农产品收获时对农产品进行监测,设置3个处理(2种翻耕方式,1个空白对照),9个小区,采集农产品9个,费用包括采样、流转、制备、检测镉。 | ||
| 小计 | / | / | / | 100.84 |
用户需求书(B包)
| 项目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治理效果评估 | 农产品监测 | / | 732 | 个 | 24.16 | 按照(NY/T3343-2018)要求,共布设农产品监测点位732个,该报价含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与分析测试费用;检测指标为镉、汞、砷、铅、铬。 |
| 效果评估报告编制 | / | 1 | 套 | 1 | 含报告编制、打印、评审等。 | |
| 小计 | / | / | / | 25.16 | ||
第二节商务要求(A、B包)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在2027年12月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都匀市匀东镇、墨冲镇、平浪镇、小围寨街道、绿茵湖街道、沙
包堡街道、杉木湖街道、归兰水族乡等镇(乡、街道)。
二、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如有最新版
本的都指各自的最新版本。
(2)验收:
1.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按照合同采购内容约定,采购人严格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供应商应在期限内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所造
成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完成本项目时需配合采购人直至验收合格,验收时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
三、售后服务
中标后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
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付款方式
经县级验收合格后,都匀市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至承接主体对公账户。
五、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六、投标报价组成
本项目以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
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材料费、检测费、制作费、辅材费、交通
运输费、印刷费、设备费、差旅费、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投
标人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另追加任何费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
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造成
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项目服务期内,经3次整改后仍然达不到采购人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有权解
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八、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商。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事故、劳动争议等情
况时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评标
标准和方法。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
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0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
人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
的三分之二,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24小时内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j二、评审办法及原则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该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
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审原则
1.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
法依规,根据磋商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
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评审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工作有关
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
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
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4.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更低的原则确定成
交候选人推荐资格,价格相同的,按照先技术分后商务分更高的原则确定成交
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①中小企业:满足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
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由中小企业
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型、微
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服务:本项所称服务是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工程:本项所称工程是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争议时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
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②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
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注: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
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
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磋商程序
(一)磋商会议
1.供应商代表须签到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举行磋商会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举行开标会议。
3.会议程序:
(1)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采购代理机构宣读磋商会场纪律。
(3)介绍出席会议的相关单位。
(4)供应商身份验证: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供应商
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电子版身份证明材料,未通过验证的供应商不能
进入下一步程序。
(5)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解密响应文件。
(6)文件解密成功后,通过抽签的形式决定磋商顺序,并打印出纸质表格由各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确认。
(7)按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并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
(二)评审
1.专家签到:磋商小组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评审地点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
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
2.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严格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
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及无效标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
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磋商及最终报价;在采购活动
中,如出现供应商只有2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
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PPP项目)。其他情形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初步审查表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 1、资格性审查 | |||||
| (1) | 资格性审查 | 资格性材料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详见下附表:资格审查表) | ||||
| 2、符合性审查 | ||||||
| (1) | 最高限价报价 | 是否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 | ||||
| (2) | 合同履约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3) | 必要组成部分 | 磋商保证金收据或保函 | ||||
| (4)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5) | 报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
| (6) | 技术符合性 | 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一节“用户需求书”,要求无负偏离) | ||||
| (7) | 商务符合性 | 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 | ||||
| 3、无效标审查 | ||||||
| (1) | 没有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无效情况及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况 | |||||
|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附表:资格审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
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
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
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
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
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
文件格式“附件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6月(含)至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
如依法免税,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
不足一个月未能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或
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
第六章“附件一”);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
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
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
书(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四”);
(7)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3.澄清、说明或更正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
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4.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活动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
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
商供应商。
(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
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及承诺,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各成员按
综合评分法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
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一名专家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至少需涵盖以下内
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
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6.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
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
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
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评分标准
本采购项目评分由价格分值、技术分值、商务分值三部分组成。评分分值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分表(A包)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报价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F=|P/Hn|×30F: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P:磋商基准价Hn:各供应商最后报价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磋商报价得分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30分 | |
| 技术部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③质量保障措施方案;④安全保密措施;⑤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表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0分;(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或方案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为0分。(说明: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分 |
| 应急管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详细应急管理方 | 5分 | |
| 方案 | 案,方案内容包含: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②灾害应急预案;③对临时性紧急作业面需求响应方案。要求表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5分;(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或方案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为0分。(说明: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 商务部分 | 人员团队 | 1、项目负责人1人(1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学或环境科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若是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及相关证书)2、技术负责人1人(5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壤学或环境科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若是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及相关证书)3、拟投入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5人(10分):具有土壤学或环境科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或无人机应用技术或电子信息工程等,每具有一种专业得2分,该项累计最多得10分。(提供相关证书或毕业证书)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人员证书或毕业证、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或以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 | 32分 |
| 商务部分 | 人员团队 | 分)(新入职不满1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4、技术负责人项目经验(5分):提供技术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参与过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类项目的验收报告,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具有专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扫描件。]5、现场指导承诺(2分):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累计到现场指导不少于6次(方案优化阶段1次+区域核实阶段1次+生理阻隔技术实施阶段1次+试验田选址阶段1次+农产品采样阶段1次+验收阶段1次”)(评审依据:提供承诺书,且承诺内容合理可行的,得2分;未承诺或承诺的指导次数低于最低要求的不得分)。(注:中标后需在合同中明确到场次数及验证方式,包括现场签到记录、带项目场景的照片/视频、指导书面记录等,作为履约考核依据)。 | 32分 |
| 拟投入设备 | 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供应商拟投入不少于2台植物保护无人机的得4分,每增加一台得2分,最多得10分.(评审依据:无人机购机发票或租赁合同、农业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 | 10分 | |
| “类似业绩( | 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耕地生产障碍修复”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该项累计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
| 履约响应承诺 | 供应商应承诺:在合同履约时间内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并确保验收合格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3分 | |
| 合计 | 100分 | ||
评分表(B包)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报价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F=|P/Hn|×30F: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P:磋商基准价Hn:各供应商最后报价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磋商报价得分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30分 | |
| 技术部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土壤化验及检测结果实施方案;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措施;③项目实施方案;④取土方案;⑤实验方案。要求表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0分;(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或方案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为0分。(说明: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分 |
| 应急管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详细应急管理方 | 5分 | |
| 方案 | 案,方案内容包含: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②灾害应急预案;③对临时性紧急作业面需求响应方案。要求表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5分;(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或方案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为0分。(说明: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 商务部分 | 人员团队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农业环保相关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副高级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满分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若是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及相关证书)(2)项目团队(5人)具有农业类或生态类或土壤类或环境类或生物类或化学类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相关学历证书的,每配备1人得2分,最多得10分。(若是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及相关证书)(评审依据:所拟项目团队人员需为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新入职不满1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 | 20分 |
| 类似业绩 | 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承担过“效果评估”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3分,该项累计最高得15分;(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合同(协 | 15分 |
| 议)、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 企业服务能力 | 投标供应商设有固定实验室并具有CMA检测中心服务站点的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实验室地址与CMA地址需保持一致并提供实验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实验室检验区布局图)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
| 履约设备能力 | 拟入该评估服务项目检测必要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等设备。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评审依据:提供购置设备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检定/校准证书须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及检定、校准证书。) | 15分 | |
| 合计 | 100分 | ||
五、成交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
优的原则。
2.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名单,依法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调查审核后,采购单位可以顺延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
购。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
一、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交易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
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
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三、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
2.......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六、验收及评价考核
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否则进行相应处罚或解约合同。
1.......
2.......
七、付款方式
-43-
具体付款方式在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共同协商。
八、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九、保密
乙方在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省、地方相关机密或数据必须保密,不得赠送、发售
或借阅,并将编制提交完成后的此类资料予以彻底删除,否则,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
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
甲
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
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一、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
2)……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
-44-
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
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
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
务。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
3)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45-
| 甲方: | 乙方: | ||
| 地址: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授权委托代理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若有新增条款以采购人跟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的为准。
-4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都匀市2026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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