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次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次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六盘水市 | 采购单位 | 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20320260003Y0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23 13:3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更正日期 : 2026-09-29
3、其他补充事宜
无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 系 方 式: 151861981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 系 方 式: ***
文件预览: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答疑文件.GZTYDY
补充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
同登记
20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YXZX[2026-065]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9月21日
使用说明
一、《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
子招标文件》)是依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
二、《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
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括号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
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
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
邀请书,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
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
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最高投标限价在公布前,招标人
应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相关规定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
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应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标人提
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的资料。除暗
标外,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
1、关于“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两种评标方法,同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对投标报
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
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两种评标方法均应由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
2、关于“评标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
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已确定的评分项
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原则上不得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的,应提供修改依据。
3、关于“评标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1)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
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
明情况;
(2)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
价低于成本警戒线或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
决投标;
(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
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
部门报告。
七、《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招标人需增加的内容列在本章“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中,增加的内容应根据2016年
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
与“招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
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八、《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
九、《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
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第二节、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
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
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
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
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
标。
十一、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是指主持或参与完成
项目施工管理。其中,参与是指担任所提供类似业绩的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未载明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姓名的,由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十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
设项目,应当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人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编制投
标报价,不得以下浮率替代投标报价进行招标。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市规[2019]1号)规定,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即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
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十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要求政
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原则上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推行
过程结算,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
(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
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十五、招标人根据《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
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
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相抵触。
十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
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交易场所
8.行政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74
第二卷·······································174
第六章图纸(电子图)
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
第三卷·······································214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608-520203-04-01-637045
1.2本招标项目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六
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608-520203-04-
01-6370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枝特区那平路金龙酒店宗地;
2.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949.16㎡,新建钢结构建筑面积
2000㎡,附属配套设施改造4721.79㎡,配套新能源充电桩18个、监控及门禁
收费系统1套、汽修设备设施1套。
2.3合同估算价:10333629.24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
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3日9时30分至2026年9月30日23时
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
http://ggzy.gzlp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
市)网址http://ggzy.gzlps.gov.cn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
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
http://ggzy.gzlp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
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六盘水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双龙大道与纸红公
路交叉口)电话:0858-6708737。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
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兴隆路,电话:0858-532346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状况要求(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
外);
(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
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
附属机构(单位);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电子图);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如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函
(4)已标价的预算;
(5)项目管理机构;
(6)企业类似项目情况;
(7)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
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
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
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
上账号一致,投标人须按照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未在交易
系统中进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2)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
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
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
格。
(3)担保保函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
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
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
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
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
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
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
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制作。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上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
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退还。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
定进行制作、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线上/线下提出,招标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担保形式自行选择,并按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工程款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
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解密申请书
解密申请书
(适用于远程开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我公司已成功上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按要求应
于年月日时分前完成远程解密。
因种种原因解密失败,现委派公司职工,(姓名)代表我公司持“解决密
申请书”前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请求贵中心帮助解
决投标文件解密问题。
特此申请。
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职工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司职工:(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记录人:监督人:
警戒线(元)
年月日
附表三: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异议提出
(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提出
异议如下:
1、
2、
......
二、异议提答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对异议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1):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出现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表四(2):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及以上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
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表五: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
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
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超过上述时间又未说明原因的,视为
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六: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附表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
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中标公示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
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及电话)投诉。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八: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省/市/州中心)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有异议,但不影响中标结
果)。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
投标价(万元):
质量标准: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九: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
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
范标准要求。
名),安全管理负责人:(姓名),施工员:(姓名),质量员(如
有):(姓名),材料员:(姓名),造价员:(姓名),资料员:
(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
(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姓
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
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
分。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未降低的,评标时不再对资格进行评审;已降低
的,其降低部分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进行评审(适用
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细微偏差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细微偏差扣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
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其他无效标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
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
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工作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
表A-1。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
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
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
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
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
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
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
价)、投标成本警戒线、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
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
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审查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3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凡投
标报价超出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
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
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
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
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
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5)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3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变更日期:2026年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次变更
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2313:3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6-09-29
3、其他补充事宜
无
2/3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151861981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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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3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变更日期:2026年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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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
同意登记
此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YXZX[2026-065]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M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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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一、《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
子招标文件》)是依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
二、《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
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括号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
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
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
邀请书,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
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
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最高投标限价在公布前,招标人
应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相关规定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
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应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标人提
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的资料。除暗
标外,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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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
1、关于“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两种评标方法,同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对投标报
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
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两种评标方法均应由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
2、关于“评标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
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已确定的评分项
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原则上不得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的,应提供修改依据。
3、关于“评标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1)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
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
明情况;
(2)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
价低于成本警戒线或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
决投标;
(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
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
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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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招标人需增加的内容列在本章“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中,增加的内容应根据2016年
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
与“招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
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八、《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
九、《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
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第二节、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
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
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
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
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
标。
十一、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是指主持或参与完成
项目施工管理。其中,参与是指担任所提供类似业绩的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未载明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姓名的,由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十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
设项目,应当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人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编制投
标报价,不得以下浮率替代投标报价进行招标。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市规[2019]1号)规定,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即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
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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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要求政
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原则上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推行
过程结算,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
(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
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十五、招标人根据《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
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
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相抵触。
十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
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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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交易场所
8.行政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1.评标方法.............................................................................................................................................40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74
第二卷·······································174
第六章图纸(电子图)
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
第三卷·······································214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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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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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608-520203-04-01-637045
1.2本招标项目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六
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608-520203-04-
01-6370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枝特区那平路金龙酒店宗地;
2.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949.16㎡,新建钢结构建筑面积
2000㎡,附属配套设施改造4721.79㎡,配套新能源充电桩18个、监控及门禁
收费系统1套、汽修设备设施1套。
2.3合同估算价:10333629.24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
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10/276
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登录: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http://ggzy.gzlps.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
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
市)网址http://ggzy.gzlps.gov.cn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
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
http://ggzy.gzlp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
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六盘水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双龙大道与纸红公
路交叉口)电话:0858-6708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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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
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兴隆路,电话:0858-532346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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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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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状况要求(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
外);
(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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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
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
附属机构(单位);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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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电子图);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如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76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函
(4)已标价的预算;
(5)项目管理机构;
(6)企业类似项目情况;
(7)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27/276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
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
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
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
上账号一致,投标人须按照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未在交易,
系统中进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2)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
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
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
格。
(3)担保保函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
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
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
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
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
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
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
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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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制作。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上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
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退还。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
定进行制作、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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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线上/线下提出,招标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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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担保形式自行选择,并按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工程款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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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20320260003Y0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23 13:3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项目管理机构4分 投标报价60分 其他因素6分 细微偏差扣分5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项目管理机构4分 投标报价60分 其他因素11分 细微偏差扣分5分 |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 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 质量保证措施 4分 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4分 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2分 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2分 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分 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 质量保证措施 3分 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3分 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1分 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 |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业绩1分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业绩加1分,最高1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业绩加3分,最高6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
更正日期 : 2026-09-29
3、其他补充事宜
无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 系 方 式: 151861981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 系 方 式: ***
文件预览: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答疑文件.GZTYDY
补充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
同登记
20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YXZX[2026-065]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9月21日
使用说明
一、《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
子招标文件》)是依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
二、《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
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括号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
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
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
邀请书,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
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
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最高投标限价在公布前,招标人
应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相关规定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
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应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标人提
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的资料。除暗
标外,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
1、关于“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两种评标方法,同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对投标报
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
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两种评标方法均应由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
2、关于“评标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
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已确定的评分项
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原则上不得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的,应提供修改依据。
3、关于“评标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1)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
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
明情况;
(2)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
价低于成本警戒线或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
决投标;
(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
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
部门报告。
七、《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招标人需增加的内容列在本章“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中,增加的内容应根据2016年
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
与“招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
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八、《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
九、《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
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第二节、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
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
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
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
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
标。
十一、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是指主持或参与完成
项目施工管理。其中,参与是指担任所提供类似业绩的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未载明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姓名的,由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十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
设项目,应当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人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编制投
标报价,不得以下浮率替代投标报价进行招标。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市规[2019]1号)规定,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即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
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十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要求政
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原则上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推行
过程结算,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
(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
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十五、招标人根据《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
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
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相抵触。
十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
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交易场所
8.行政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74
第二卷·······································174
第六章图纸(电子图)
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
第三卷·······································214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608-520203-04-01-637045
1.2本招标项目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六
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608-520203-04-
01-6370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枝特区那平路金龙酒店宗地;
2.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949.16㎡,新建钢结构建筑面积
2000㎡,附属配套设施改造4721.79㎡,配套新能源充电桩18个、监控及门禁
收费系统1套、汽修设备设施1套。
2.3合同估算价:10333629.24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
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3日9时30分至2026年9月30日23时
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
http://ggzy.gzlp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
市)网址http://ggzy.gzlps.gov.cn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
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
http://ggzy.gzlp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
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六盘水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双龙大道与纸红公
路交叉口)电话:0858-6708737。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
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兴隆路,电话:0858-532346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联系人:***电话:***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联系人:***电话:*** |
| 1.1.3 | 项目名称 |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
| 1.1.4 | 建设地点 | 六枝特区那平路金龙酒店宗地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12个月 |
| 1.3.3 |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
| 以上资质条件;(2)具备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及以上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 |
| 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财务状况要求:□无要求;有要求,提供近2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1.4.3项所列情形主要管理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2)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附岗位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以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踏勘地点: |
| 1.6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2.1.1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 | ☑无□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内容: |
| 2.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 | 澄清(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 |
| 3.2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预算书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预算书(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填写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3、招标人在预算书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 3.3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333629.24(元)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9826247.17(元) |
| 3.4 | 税金 |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税金参照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
| 3.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3.6.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使用下列情形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担保保函、电子保函。三、采用银行转账的,需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如下账户:(一)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1.为防止围标、串标,投标人(意向买受人)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投标人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其投标将不受招标人接受。2.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3.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合同公示后,系统将自动退还。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标人未出具 |
| 3.6.1 | 投标保证金 | 延迟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说明且未签订合同的,系统将自动退还。4.项目终止或流标、废标情形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终止公告或流标、废标公告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四、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1、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2、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为确保您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交纳。如交纳成功后,您可在中心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4、如未交纳保证金或成功办理保函,投标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5、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五、采用担保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1)投标人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4)投标人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投标人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 |
| 3.7.1 |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7.2 | 财务状况要求 | □无要求有要求,提供近2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
| 3.7.3 | 近年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近五年,指2021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止。 |
| 3.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8.1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 |
| 4.2.1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
| 4.2.2 | 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4.2.3 | 投标文件上传回执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4.2.4 | 投标文件提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1、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3、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http://58.42.212.28:8088/ggzy/)(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线下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线下开标会。 |
| 5.2 | 开标程序 | 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1)登录电子开标系统,主持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可以同步派员持解密申请书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遇远程无法解密时,立即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解密申请书申请帮助解密,并在上述规定的4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 |
| 5.2 | 开标程序 | (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6)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的,当众进行随机抽取下浮值F%(如有);(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在系统公开;(9)开标结束。□线下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线下开标会。(1)宣布开标纪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6)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的,当众进行随机抽取下浮值F%(如有);(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代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形的,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开标系统、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开标系统、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出现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进行的。 |
| 5.3 | 开标异议 | 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线下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6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内容:企业类似业绩名称(如要求)等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遇法定休假日,应顺延到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自行约定。 |
| 7.4.3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按第四章合同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
| 7.5 | 投诉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8-5323461。 |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兴隆路 | ||
| 8.1 | 词语定义 | |
| 8.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指: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结构形式类似,单独发包的装修工程可要求装修标准类似。 |
| 8.1.2 | 暗标评审 | 不采用采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8.1.3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 |
| 8.1.4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解决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投标人一方的解释。 |
| 8.1.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8.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8.2.1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本U盘一份。 | |
| 8.2.2 | 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工具,版本号:4.15.10.57制作暗标项目投标文件,如使用老版本工具制作暗标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状况要求(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
外);
(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
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
附属机构(单位);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电子图);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如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函
(4)已标价的预算;
(5)项目管理机构;
(6)企业类似项目情况;
(7)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
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
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
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
上账号一致,投标人须按照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未在交易
系统中进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2)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
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
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
格。
(3)担保保函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
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
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
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
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
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
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
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制作。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上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
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退还。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
定进行制作、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线上/线下提出,招标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担保形式自行选择,并按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工程款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
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解密申请书
解密申请书
(适用于远程开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我公司已成功上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按要求应
于年月日时分前完成远程解密。
因种种原因解密失败,现委派公司职工,(姓名)代表我公司持“解决密
申请书”前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请求贵中心帮助解
决投标文件解密问题。
特此申请。
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职工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司职工:(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总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质量标准 | 工期 | 信用分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 | |||||||||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记录人:监督人:
警戒线(元)
年月日
附表三: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异议处理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异议提出
(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提出
异议如下:
1、
2、
......
二、异议提答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对异议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1):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特征码 | 是否异常一致 | 是否为无效标 | 备注 | ||
| 硬盘序列号 | CPU序列号 | 网卡MAC地址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 | |||||||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出现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表四(2):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投标计价清单特征码核查记录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特征码 | 是否异常一致 | 是否为无效标 | 备注 | |||
| 计价软件加密锁 | 硬盘序列号 | CPU序列号 | 网卡MAC地址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 | ||||||||
备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及以上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
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时间:年月日
附表五: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
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
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超过上述时间又未说明原因的,视为
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六: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附表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
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条件:.具有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评审得分:
投标价(万元):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
中标公示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
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及电话)投诉。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八: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省/市/州中心)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有异议,但不影响中标结
果)。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
投标价(万元):
质量标准: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号,。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九: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
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
范标准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专业)(级注册建造 | ||
| 师)(注册证号) | (执业证号)。 |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姓名),质量管理负责人: | (姓 |
名),安全管理负责人:(姓名),施工员:(姓名),质量员(如
有):(姓名),材料员:(姓名),造价员:(姓名),资料员:
(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
(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姓
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
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
分。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 ||
| 投标文件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财务状况(如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3.1.2项(1)、(2)、(3)目规定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内容 | |||
| 工期 | |||
| 工程质量 | |||
|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保证金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10款规定 | ||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11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详见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分值及标准 |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质量保证措施 | |||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
| 施工安全措施 | |||
| 文明施工措施 | |||
|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 | |||
| 施工环保措施 | |||
|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 |||
| 施工设备资源配备 | |||
|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职称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其他因素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2.4(5) | 扣分因素评分标准 | 细微偏差为投标书中出现的非实质性偏差内容 | 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和阐述方案(即主观分)得分统计 | 应遵循下列原则:。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 |
| 3.1.2(4) | 无效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无效标条件 | |
| 3.2.4 | 对低于投标警戒线的,需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工程成 | 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办法 |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未降低的,评标时不再对资格进行评审;已降低
的,其降低部分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进行评审(适用
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细微偏差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阐述方案(如要求)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细微偏差扣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
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其他无效标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
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
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工作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
表A-1。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
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
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
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
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
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
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
价)、投标成本警戒线、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
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
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审查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3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凡投
标报价超出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
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
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
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
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
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5)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3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 序号 | 变更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6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11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分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质量保证措施4分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4分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2分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质量保证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分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业 |
| 3 | 合评估法)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业绩1分 | 业绩加1分,最高1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绩加3分,最高6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变更日期:2026年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次变更
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2313:3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6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11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分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质量保证措施4分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施工总进度(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质量保证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3分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4分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2分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 | 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分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业绩1分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业绩加1分,最高1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业绩加3分,最高6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6-09-29
3、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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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151861981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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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52020320260003Y0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3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 序号 | 变更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6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11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4分缺1.5-2.99分、好3-4分。质量保证措施0.01--1.49分、一般1.5-2.99分、4分缺项0分、差好3-4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4分缺项0分、差0.01--1.49分、一般1.5-2.99分、好3-4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2分缺项0分、差0.01--0.49分、一般0.5-1.49分、好1.5-2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质量保证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3分缺项0分、差0.01--0.99分、一般1.0-1.99分、好2-3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分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缺项0分、差0.01--0.29分、一般0.3-0.69分、好0.7-1分。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 | 提供一个近3年内建筑类的工程业 |
| 3 | 合评估法)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业绩1分 | 业绩加1分,最高1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绩加3分,最高6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证明材料) |
变更日期:2026年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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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
同意登记
此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YXZX[2026-065]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M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9月21日
3/276
使用说明
一、《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
子招标文件》)是依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的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
二、《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
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括号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
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
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
邀请书,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
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
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最高投标限价在公布前,招标人
应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相关规定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
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应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对投标人提
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投标人不提供相应的资料。除暗
标外,招标人未作要求,但投标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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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
1、关于“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两种评标方法,同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对投标报
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
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两种评标方法均应由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
2、关于“评标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
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已确定的评分项
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原则上不得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的,应提供修改依据。
3、关于“评标问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1)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
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
明情况;
(2)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
价低于成本警戒线或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
决投标;
(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
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
部门报告。
5/276
七、《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写,招标人需增加的内容列在本章“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中,增加的内容应根据2016年
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
与“招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
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八、《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
九、《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
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第二节、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
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
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
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
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
标。
十一、招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业绩是指主持或参与完成
项目施工管理。其中,参与是指担任所提供类似业绩的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未载明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或技术
负责人姓名的,由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十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
设项目,应当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人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编制投
标报价,不得以下浮率替代投标报价进行招标。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市规[2019]1号)规定,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即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
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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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要求政
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原则上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推行
过程结算,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
(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
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十五、招标人根据《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
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
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相抵触。
十六、《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
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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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交易场所
8.行政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
1.评标方法.............................................................................................................................................40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74
第二卷·······································174
第六章图纸(电子图)
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
第三卷·······································214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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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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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608-520203-04-01-637045
1.2本招标项目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六
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608-520203-04-
01-6370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枝特区那平路金龙酒店宗地;
2.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949.16㎡,新建钢结构建筑面积
2000㎡,附属配套设施改造4721.79㎡,配套新能源充电桩18个、监控及门禁
收费系统1套、汽修设备设施1套。
2.3合同估算价:10333629.24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
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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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登录: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http://ggzy.gzlps.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
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
市)网址http://ggzy.gzlps.gov.cn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
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址
http://ggzy.gzlp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
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六盘水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双龙大道与纸红公
路交叉口)电话:0858-6708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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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
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兴隆路,电话:0858-532346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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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名称:六枝润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联系人:***电话:***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贵州溢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18楼联系人:***电话:*** |
| 1.1.3 | 项目名称 | 六枝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
| 1.1.4 | 建设地点 | 六枝特区那平路金龙酒店宗地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12个月 |
| 1.3.3 |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
| 以上资质条件;(2)具备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及以上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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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财务状况要求:□无要求;有要求,附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告(含四标一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1.4.3项所列情形主要管理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2)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附岗位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以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6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踏勘地点: |
| 1.6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2.1.1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 | ☑无□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内容: |
| 2.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 | 澄清(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 |
| 3.2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预算书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预算书(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填写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3、招标人在预算书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
| 3.3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333629.24(元)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9826247.17(元) |
| 3.4 | 税金 |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税金参照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
| 3.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3.6.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使用下列情形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担保保函、电子保函。三、采用银行转账的,需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如下账户:(一)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六盘水高新支行账号:520501249031099999991.为防止围标、串标,投标人(意向买受人)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投标人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其投标将不受招标人接受。2.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3.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合同公示后,系统将自动退还。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标人未出具 |
| 3.6.1 | 投标保证金 | 延迟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说明且未签订合同的,系统将自动退还。4.项目终止或流标、废标情形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终止公告或流标、废标公告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四、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1、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2、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为确保您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交纳。如交纳成功后,您可在中心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4、如未交纳保证金或成功办理保函,投标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5、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五、采用担保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具电子保函。(1)投标人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4)投标人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投标人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 |
| 3.7.1 |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7.2 | 财务状况要求 | □无要求有要求,提供近2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
| 3.7.3 | 近年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近五年,指2021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止。 |
| 3.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8.1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 |
| 4.2.1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
| 4.2.2 | 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4.2.3 | 投标文件上传回执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4.2.4 | 投标文件提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1、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3、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http://58.42.212.28:8088/ggzy/)(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线下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线下开标会。 |
| 5.2 | 开标程序 | 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1)登录电子开标系统,主持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可以同步派员持解密申请书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遇远程无法解密时,立即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解密申请书申请帮助解密,并在上述规定的4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 |
| 5.2 | 开标程序 | (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6)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的,当众进行随机抽取下浮值F%(如有);(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在系统公开;(9)开标结束。□线下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线下开标会。(1)宣布开标纪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6)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的,当众进行随机抽取下浮值F%(如有);(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代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形的,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开标系统、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开标系统、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出现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进行的。 |
| 5.3 | 开标异议 | 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线下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6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内容:企业类似业绩名称(如要求)等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遇法定休假日,应顺延到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自行约定。 |
| 7.4.3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按第四章合同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 |
| 7.5 | 投诉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8-5323461。 |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兴隆路 | ||
| 8.1 | 词语定义 | |
| 8.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指: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结构形式类似,单独发包的装修工程可要求装修标准类似。 |
| 8.1.2 | 暗标评审 | 不采用采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8.1.3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 |
| 8.1.4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解决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投标人一方的解释。 |
| 8.1.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8.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8.2.1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本U盘一份。 | |
| 8.2.2 | 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工具,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V7.8.5045.119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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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状况要求(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
外);
(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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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
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
附属机构(单位);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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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电子图);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如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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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函
(4)已标价的预算;
(5)项目管理机构;
(6)企业类似项目情况;
(7)资格审查资料(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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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
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
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
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
上账号一致,投标人须按照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未在交易,
系统中进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2)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
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
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
格。
(3)担保保函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
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
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
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
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
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
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
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
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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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
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制作。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上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
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退还。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
定进行制作、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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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线上/线下提出,招标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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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担保形式自行选择,并按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工程款支付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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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
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