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贵州桥梁第十分公司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第YCXTJ4合同段K35+500-K37+300段框架梁劳务合作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贵州桥梁第十分公司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第YCXTJ4合同段K35+500-K37+300段框架梁劳务合作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遵义市 | 采购单位 |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贵州桥梁第十分公司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第YCXTJ4合同段K35+500-K37+300段框架梁劳务合作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邵阳市鑫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的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第 YCXTJ4 合同段 K35+500-K37+300 段框架梁劳务合作采购(二次)已于2026年08月03日14时00分在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9号天合中心3#楼10楼会议室评审,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4日,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综合室(电话:0851-85213431) 投诉。
采购人: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
2026年08月11日
| 序号 | 供应商 | 不含税 报价金额(元) | 综合评分 | 备注 |
| 1 | 邵阳市鑫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98.86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2 | 纳雍嘉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788094 | 98.1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3 | 贵州树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79895 | 96.84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4日,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综合室(电话:0851-85213431) 投诉。
采购人: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分公司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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