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艺学校、党武中心完小及圣泉小学、普贡学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质疑公示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布日期:2026-06-23

【招标结果】新艺学校、党武中心完小及圣泉小学、普贡学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质疑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贵阳市 采购单位 新艺学校、党武中心完小及圣泉小学、普贡学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艺学校、党武中心完小及圣泉小学、普贡学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8220260005Q2项目名称:新艺学校、党武中心完小及圣泉小学、普贡学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编号:P52018220260005Q2001品目名称:新艺学校、党武中心完小及圣泉小学、普贡学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磋商小组003号评委将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观得分(技术评分)评审为满分50分
事实依据:根据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示的评审结果公示及评标结果公示内容显示,003号评委对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观分值得分为50分,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主观分总分值为50分,并分为9大项分别进行评分,每项满分为6分和5分不等,只有每一项都得满分才会使其主观分得分为满分50分。真是闻所未闻,主观分打满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该废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请求:重新对技术评分二次评审或从新招标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6年06月18日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收到贵单位就“新艺学校、党武中心完小及圣泉小学、普贡学校、贵州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52018220260005Q2001)”提出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单位所提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答复: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主观评审项是结合项目需求且经专家论证而设定,主要分为9大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环保措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机构、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配合),总分50分,每项主观分评审设置了分级评分档位,明确各档位对应的评审判定标准,所有参与评审的专家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打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在既定评分细则框架内依法享有专业自由裁量权,有权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对投标文件优劣作出独立判断。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003号评审专家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和对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评价,认为其在各主观评分项均符合满分标准,从而给出满分。评审专家的打分是基于其专业知识和对投标文件的客观判断,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主观分满分需要每项都得满分,但在实际评审中,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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