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桐梓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招标信用】桐梓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遵义市 | 采购单位 |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花秋镇落水孔生活垃圾非堆点堆存垃圾处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GZLB-TZ采-2026-014
二、项目名称: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花秋镇落水孔生活垃圾非堆点堆存垃圾处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3-2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昌盛弘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88号2幢2层80号
被投诉人 1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遵义市桐梓县
被投诉人 2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汇川天津路水榭花都B栋405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4.1供应商资格条件变相设置印象门槛,构成对新成立企业实施差别歧视待遇,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70分)项目管理团队将从业人员作为加分项,构成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别歧视待遇,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15分)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措施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桐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桐梓县财政局
2026年06月03日
二、项目名称: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花秋镇落水孔生活垃圾非堆点堆存垃圾处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3-2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昌盛弘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88号2幢2层80号
被投诉人 1 :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遵义市桐梓县
被投诉人 2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汇川天津路水榭花都B栋405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4.1供应商资格条件变相设置印象门槛,构成对新成立企业实施差别歧视待遇,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70分)项目管理团队将从业人员作为加分项,构成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别歧视待遇,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15分)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措施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桐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桐梓县财政局
2026年06月03日
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