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黎平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四统”采购(A包)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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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黎平县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黎平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四统”采购(A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黎平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四统”采购(A包)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63120260004Z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黎平县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四统”采购(A包) |
|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8011 |
|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2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二节 商务要求、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第1点16页” | 1.为保证中标供应商按约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承诺保证食品安全,中标企业(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交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无息)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中标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险,建议不低于 1000 万元,供货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如违反合同规定造成经济损失,将从中标企业保证金中先行扣减所造成的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扣减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中标企业追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中标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供单独承诺函,格式自拟】 | 1.为保证中标供应商按约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承诺保证食品安全,中标企业(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交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无息)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中标企业参加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供货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如违反合同规定造成经济损失,将从中标企业保证金中先行扣减所造成的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扣减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中标企业追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中标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供单独承诺函,格式自拟】 |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企业实力第2点26页” | 2、投标人获得五星级及以上服务认证证书得 2分;三星级及以上得 1 分;一星级及以上不得分。 | 2、投标人提供获得GB/T 27922售后服务五星级及以上服务认证证书得 2分;三星级及以上得 1 分;一星级及以上不得分。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二节 商务要求、第七条付款方式第3点16页” | 3.配送合同的签订。与中标企业(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中标企业(供应商)必须先一次性交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无息)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中标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险,建议不低于 1000 万元,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采购人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评估,评估为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评价为基本合格的,按要求完成整改后可继续配送,但本年度合同到期后原则上不再续签;评估为不合格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提前终止合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校园餐”食材配送企业评价指南(试 | 3.配送合同的签订。中标企业(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交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无息)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中标企业参加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采购人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评估,评估为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评价为基本合格的,按要求完成整改后可继续配送,但本年度合同到期后原则上不再续签;评估为不合格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提前终止合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校园餐”食材配送企业评价指南(试行)》《全省中小学校学生餐食材供应商监督管理制度(试行)》《黔东南州学校食堂 食材配送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中标企业(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管理。 | |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6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2026年06月15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出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黎平县教育局 |
| 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平街32号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29号宏宇大厦1栋1单元2301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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