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德江县城南农贸市场门面(摊位)经营权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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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铜仁市 | 采购单位 | 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德江县城南农贸市场门面(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德江县城南农贸市场门面(摊位)国有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广大客户踊跃报名参与竞租。
一、项目名称:德江县城南农贸市场门面(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
二、招租方: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招租范围:详见下表
四、招租原则、方式、条件及要求: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2、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现场竞租,以最高报价者作为承租人。
3、租赁合约期为三年,考虑租金受市场行情影响,原则上三年进行一次调整具体以市场调查评估为准。租金按年缴纳,竞得人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4、德江县城南农贸市场门面、摊位实行划行规市进行管理。
5、农贸市场承租人一律不得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6、市场内摊位区域由公司提供经营摊台。
7、承租人在开业前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行业标准,自行出资添置所需的设施设备(三防、排污和排烟等设施)。
8、同一间门面、摊位在报名截止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采取以招租底价为依据直接签约合同;同一间门面(摊位)在报名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门面(摊位)承租权的竞得人。
9、竞得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凭《租赁成交确认书》到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当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具体签订合同约定为准),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
账户名称: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3780001040015194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德江县支行
9、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下午17:30时止,竞租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到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显示为准。
五、报名时间、竞租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竞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德江县青龙街道柏杨社区南城农贸市场办公室。
六、报名人申请资格: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2、法人申请的,应提供法人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相关说明:
1、租金一年一交,门面承租人成交后签约合同需缴纳门面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元(含500元水电保证金);摊位承租人缴纳摊位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元(含500元水电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对门面(摊位)重新进行评估再对外招租,原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同等价位前提下)。如原承租人不继续经营,在不损坏门面、摊位及任何设施的前提下退还原承租人门面、摊位保证金;在不拖欠水电费的前提下退还原承租人缴纳的水电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2、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含水、电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只能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熟食或成品,不准在农贸市场内加工及炒制生食。
4、门面(摊位)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及改变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收回门面(摊位)经营权,不退还摊位门面(摊位)剩余租期的租金。中途退租不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
5、承租人在农贸市场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划行规市,不许占道经营。
八、报名人要求
1、提供虚假资料、恶意扰乱或以不正当手段参与本次招租的报名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意向承租人应到现场实地踏勘,并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参加报名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出租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现状和要求并现场填写《现场勘查确认书》再进行竞拍,否则后果自负,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租金收取方式及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4、竞租成功后,承租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当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特此声明:该批次资产以公告合同期限为一个周期,待周期届满时需另进行估价后重新对外公开挂网招租,同等价位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我公司只对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出租,对该标的物有关情况的说明均作为意见参考, 对该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联系方式:
惠德公司 联系电话:***
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一、项目名称:德江县城南农贸市场门面(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
二、招租方: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招租范围:详见下表
门面(摊位)名称 | 坐落位置 | 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备注 |
外门面6号 | 面向柏杨路入口右侧6号 | 20.67 | 27600.00 | 27600.00 | 限果蔬粮油干冻货类 |
外门面9号 | 面向柏杨路9号 | 20.67 | 26700.00 | 26700.00 | 限果蔬粮油干冻货类 |
外门面10号 | 面向柏杨路10号 | 20.67 | 26400.00 | 26400.00 | 限果蔬粮油干冻货类 |
外门面11号 | 面向柏杨路11号 | 20.67 | 26200.00 | 26200.00 | 限果蔬粮油干冻货类 |
外门面12号 | 面向柏杨路12号 | 16.08 | 20100.00 | 20100.00 | 限果蔬粮油干冻货类 |
外门面13号 | 面向柏杨路13号 | 16.04 | 19900.00 | 19900.00 | 限果蔬粮油干冻货类 |
外门面14号 | 面向柏杨路14号 | 42.52 | 52100.00 | 52100.00 | 不得经营活禽宰杀,其他不限 |
内门面6号 | 场内水产区6号 | 16.02 | 8300.00 | 8300.00 | 限水产类 |
摊位7号 | 场内水果区7号 | 2.4 | 2900.00 | 2900.00 | 限水果类 |
摊位8号 | 场内水果区8号 | 2.4 | 2900.00 | 2900.00 | 限水果类 |
摊位9号 | 场内干货区9号 | 2.4 | 2800.00 | 2800.00 | 限干货类 |
摊位12号 | 场内熟食区12号 | 4.8 | 6300.00 | 6300.00 | 限熟食类 |
摊位13号 | 场内熟食区13号 | 4.8 | 6200.00 | 6200.00 | 限熟食类 |
摊位16号 | 场内熟食区16号 | 4.32 | 6200.00 | 6200.00 | 限熟食类 |
摊位17号 | 场内粉面区17号 | 3.6 | 3900.00 | 3900.00 | 限粉面类 |
摊位18号 | 场内粉面区18号 | 2.4 | 2600.00 | 2600.00 | 限粉面类 |
摊位19号 | 场内粉面区19号 | 3.6 | 3700.00 | 3700.00 | 限粉面类 |
摊位20号 | 场内粉面区20号 | 2.4 | 2900.00 | 2900.00 | 限粉面类 |
摊位25号 | 场内蔬菜区25号 | 3.6 | 3700.00 | 37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26号 | 场内蔬菜区26号 | 2.4 | 2500.00 | 25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27号 | 场内蔬菜区27号 | 3.6 | 3600.00 | 36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29号 | 场内蔬菜区29号 | 3.6 | 3900.00 | 39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33号 | 场内蔬菜区33号 | 3.6 | 3700.00 | 37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34号 | 场内蔬菜区34号 | 2.4 | 2400.00 | 24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35号 | 场内蔬菜区35号 | 3.6 | 3500.00 | 35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36号 | 场内蔬菜区36号 | 2.4 | 2500.00 | 25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37号 | 场内蔬菜区37号 | 3.6 | 3800.00 | 38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38号 | 场内蔬菜区38号 | 2.4 | 2600.00 | 2600.00 | 限蔬菜类 |
摊位40号 | 场内蔬菜区40号 | 2.4 | 2600.00 | 2600.00 | 限蔬菜类 |
注:农贸市场(门面和摊位)一律不准经营活禽宰杀行业,其他必须按照市场划行规市限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 | |||||
四、招租原则、方式、条件及要求: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2、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现场竞租,以最高报价者作为承租人。
3、租赁合约期为三年,考虑租金受市场行情影响,原则上三年进行一次调整具体以市场调查评估为准。租金按年缴纳,竞得人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4、德江县城南农贸市场门面、摊位实行划行规市进行管理。
5、农贸市场承租人一律不得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6、市场内摊位区域由公司提供经营摊台。
7、承租人在开业前必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行业标准,自行出资添置所需的设施设备(三防、排污和排烟等设施)。
8、同一间门面、摊位在报名截止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采取以招租底价为依据直接签约合同;同一间门面(摊位)在报名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门面(摊位)承租权的竞得人。
9、竞得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凭《租赁成交确认书》到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当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具体签订合同约定为准),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
账户名称: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3780001040015194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德江县支行
9、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下午17:30时止,竞租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到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显示为准。
五、报名时间、竞租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竞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德江县青龙街道柏杨社区南城农贸市场办公室。
六、报名人申请资格: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2、法人申请的,应提供法人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相关说明:
1、租金一年一交,门面承租人成交后签约合同需缴纳门面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元(含500元水电保证金);摊位承租人缴纳摊位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元(含500元水电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对门面(摊位)重新进行评估再对外招租,原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同等价位前提下)。如原承租人不继续经营,在不损坏门面、摊位及任何设施的前提下退还原承租人门面、摊位保证金;在不拖欠水电费的前提下退还原承租人缴纳的水电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2、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含水、电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只能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熟食或成品,不准在农贸市场内加工及炒制生食。
4、门面(摊位)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及改变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收回门面(摊位)经营权,不退还摊位门面(摊位)剩余租期的租金。中途退租不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
5、承租人在农贸市场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划行规市,不许占道经营。
八、报名人要求
1、提供虚假资料、恶意扰乱或以不正当手段参与本次招租的报名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意向承租人应到现场实地踏勘,并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参加报名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出租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现状和要求并现场填写《现场勘查确认书》再进行竞拍,否则后果自负,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租金收取方式及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4、竞租成功后,承租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当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特此声明:该批次资产以公告合同期限为一个周期,待周期届满时需另进行估价后重新对外公开挂网招租,同等价位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我公司只对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出租,对该标的物有关情况的说明均作为意见参考, 对该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联系方式:
惠德公司 联系电话:***
德江县惠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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