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院内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院内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安顺市 | 采购单位 | 普定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比选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院内比选公告
普定县人民医院拟对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院内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普定县人民医院官网,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议价。
一、议价单位: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比选
(二)项目编号:260011。
(三)项目内容:配送服务耗材分2个标段,A包、B包,具体标段内容及明细详见比选文件采购清单。
(四)配送地点:配送地点:普定县人民医院各医共体分院(含普定县白岩镇卫生院、马场镇卫生院、坪上镇卫生院、鸡场坡镇卫生院、补郎苗族乡卫生院、猫洞苗族仡佬族乡卫生院、普定县猴场苗族仡佬族乡卫生院,共7家)。
(五)配送周期:服务合同履行期为1年。可以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供应商在每年履行合同期间,无条件接受医共体卫生院抽查及测评,测评结果在优良以上,则本项目服务合同将顺延一年,每年进行一次测评,续延次数最多两年,测评结果达不到优良以上的,终止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当年的服务合同。
(六)配送服务:本次配送服务为耗材目录采购,据实结算,医共体卫生院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向成交供应商进行下单,不对具体品种和数量做任何采购保证。供应商成交后,若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不能继续按本项目的成交结果进行配送的,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成交后不能按照议价响应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配送服务的,或者不能按照所投耗材品牌、规格、单价进行供货的,议价单位有权取消签订的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必要时追究相关成交供应商责任。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均可参与。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单位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四、比选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提供上述1至4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电子比选文件,报名资料不齐或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公告时间:2026年3月6日。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09:00至2026年3月11日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对比选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本次比选公告在普定县人民医院官网平台上发布。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26年3月12日16:0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6年3月12日16:00
(二)比选地点: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普定县人民医院
2026年3月5日
普定县人民医院拟对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院内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普定县人民医院官网,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议价。
一、议价单位: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非专机专用检验试剂等耗材配送服务比选
(二)项目编号:260011。
(三)项目内容:配送服务耗材分2个标段,A包、B包,具体标段内容及明细详见比选文件采购清单。
(四)配送地点:配送地点:普定县人民医院各医共体分院(含普定县白岩镇卫生院、马场镇卫生院、坪上镇卫生院、鸡场坡镇卫生院、补郎苗族乡卫生院、猫洞苗族仡佬族乡卫生院、普定县猴场苗族仡佬族乡卫生院,共7家)。
(五)配送周期:服务合同履行期为1年。可以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供应商在每年履行合同期间,无条件接受医共体卫生院抽查及测评,测评结果在优良以上,则本项目服务合同将顺延一年,每年进行一次测评,续延次数最多两年,测评结果达不到优良以上的,终止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当年的服务合同。
(六)配送服务:本次配送服务为耗材目录采购,据实结算,医共体卫生院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向成交供应商进行下单,不对具体品种和数量做任何采购保证。供应商成交后,若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不能继续按本项目的成交结果进行配送的,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成交后不能按照议价响应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配送服务的,或者不能按照所投耗材品牌、规格、单价进行供货的,议价单位有权取消签订的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必要时追究相关成交供应商责任。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均可参与。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单位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四、比选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提供上述1至4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电子比选文件,报名资料不齐或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公告时间:2026年3月6日。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09:00至2026年3月11日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对比选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本次比选公告在普定县人民医院官网平台上发布。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26年3月12日16:0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6年3月12日16:00
(二)比选地点:普定县人民医院采购办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普定县人民医院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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