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都匀惠水供电局断杉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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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供电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方电网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都匀惠水供电局断杉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标段编号:E52273120250005Y6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都匀惠水供电局断杉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已由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9-522731-04-01-141526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断杉镇八大村上街组 。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总用地面积1425.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面积),拆除现状危房633.74平方米,平整地块后在原址建设总建筑面积826平方米经营管理综合用房,总建筑基底面积265.8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10.5米。 | |||||||||||||||
| 2.3 项目总投资:4600800元。 | |||||||||||||||
| 2.4 合同估算价:***元。 | |||||||||||||||
| 2.5 计划工期:547 天。 | |||||||||||||||
| 2.6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总用地面积1425.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面积),拆除现状危房633.74平方米,平整地块后在原址建设总建筑面积826平方米经营管理综合用房,总建筑基底面积265.8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10.5米。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
| 7.其他 | |||||||||||||||
| 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末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一、省外入黔企业参与投标的,中标后需将企业资质及本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人员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完成登记。 二、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专用资格要求 一、工程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 2、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 注:附岗位证,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以及缴纳社保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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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0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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