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六盘水市 | 采购单位 | 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
2.2建设地点: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对原有提盐系统进行改造,其生产规模的确定及产品方案的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和建设地发展规划。
2.4招标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
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的投资方(简称中标人),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BOT建设运营移交合同》等有关文件,中标人将根据双方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该项目投入的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5招标范围
2.5.1项目建设部分
对现有40m3/d脱硫废液处理能力进行改造,包括氧化塔、压滤机、蒸发器、脱色釜、中转釜、结晶釜、离心机及配套工艺管线、配套VOCs系统(含尾气收集、洗涤净化、风机加压外送至新建焦化预留接口至干熄焦等,数据上传至集中控制室显示、存储并具备接入环保微站接口功能)、外围管网(来自新焦化或送焦化红线范围处各类介质管道)和提盐大楼改造(若有)等,改造后达到60m3/d的能力,并配套完成土建(若有)、供配电、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通讯、消防、道路、雨排水、照明、综合管网、项目管廊架、道路、设备、能源介质管线,并规范标识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
2.5.2项目运营部分
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周期60个月,中标人负责建设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运营,运营期间自招标方签发性能考核通过确认书次日开始计算,运营费用由投标方按照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抵扣,招标方不支付运营费用。
2.6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150日历天,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运营期限:通过性能考核168小时起60个月。
2.7投标限价(含税):运营期内工程投资建设部分还本付息金额不超过1914.89万元,其中,工程投资建设部分不高于1687.13万元,利息不高于227.76万元,招标方在运营期间内逐月支付该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一般化学品销售的资质及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2022—202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3.6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报名的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707室并按照4.2条的要求,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1授权委托人报名的: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至(邮件地址gzgczb_zbb@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字样,内容需包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邮件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纸质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4.3售价:1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1日10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71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提盐工程
2.2建设地点: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对原有提盐系统进行改造,其生产规模的确定及产品方案的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和建设地发展规划。
2.4招标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
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的投资方(简称中标人),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BOT建设运营移交合同》等有关文件,中标人将根据双方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该项目投入的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5招标范围
2.5.1项目建设部分
对现有40m3/d脱硫废液处理能力进行改造,包括氧化塔、压滤机、蒸发器、脱色釜、中转釜、结晶釜、离心机及配套工艺管线、配套VOCs系统(含尾气收集、洗涤净化、风机加压外送至新建焦化预留接口至干熄焦等,数据上传至集中控制室显示、存储并具备接入环保微站接口功能)、外围管网(来自新焦化或送焦化红线范围处各类介质管道)和提盐大楼改造(若有)等,改造后达到60m3/d的能力,并配套完成土建(若有)、供配电、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通讯、消防、道路、雨排水、照明、综合管网、项目管廊架、道路、设备、能源介质管线,并规范标识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
2.5.2项目运营部分
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周期60个月,中标人负责建设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运营,运营期间自招标方签发性能考核通过确认书次日开始计算,运营费用由投标方按照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抵扣,招标方不支付运营费用。
2.6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150日历天,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运营期限:通过性能考核168小时起60个月。
2.7投标限价(含税):运营期内工程投资建设部分还本付息金额不超过1914.89万元,其中,工程投资建设部分不高于1687.13万元,利息不高于227.76万元,招标方在运营期间内逐月支付该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一般化学品销售的资质及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2022—202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3.6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报名的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707室并按照4.2条的要求,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1授权委托人报名的: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至(邮件地址gzgczb_zbb@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字样,内容需包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邮件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纸质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4.3售价:1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1日10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71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杨柳街道焦环路12号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
| 联系人:***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121653521@qq.com | 电子邮件:gzgczb_zb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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