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结果】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中标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兴义市人民政府木陇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贵州展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 -中标供应商(1家)
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义市人民政府木陇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8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项目编号:GZGC-招-2507-84
标段(包)名称: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人民政府木陇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5-08-07 14:30
开标地点: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富康商务公馆2603室)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公示期: 2025-08-07至2025-08-1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兴义市人民政府木陇街道办事处
投诉电话:0859-2261889
第一标段(包):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 -中标供应商(1家)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 1 | 91522322MA6DU3C597 | 贵州展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8元 |
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义市人民政府木陇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8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项目编号:GZGC-招-2507-84
标段(包)名称:木陇街道互助村龙凼坪产业路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人民政府木陇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5-08-07 14:30
开标地点: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富康商务公馆2603室)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展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95.08 | 报价: | ***.80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详见投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详见投标文件 |
工期(天): | 120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智诺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88.76 | 报价: | 471243.79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详见投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详见投标文件 |
工期(天): | 120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瀚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8.07 | 报价: | 473795.27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详见投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详见投标文件 |
工期(天): | 120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公示期: 2025-08-07至2025-08-1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兴义市人民政府木陇街道办事处
投诉电话:0859-226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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