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202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三次)质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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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百胜数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三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6R7项目名称:202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三次)
品目编号:P52010020250006R7003品目名称:品目四:村民健身广场10个、国球“两进”50个(三次)
采购代理:贵州百胜数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州易盈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9号2层201-2房F013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采购内容中涉及全部产品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所有参与此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让政府采购项目被人操控,要求更正涉及产品的技术参数,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本项目将室外健身路径的参数数值设置倾向性, 属于以不合理的要求排斥及限制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中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中的多项产品详细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如招标文件中室外乒乓球台、室外棋牌桌、太极揉推器、二位太空机、坐式腰背按摩器、上肢牵引器、二位坐蹬训练器、钟摆扭腰训练器、按摩揉推器、肋木架、伸腰展背器、二位手摇式上肢训练器、三位扭腰器、骑马机、滑雪训练器、单双杠多功能训练器、告示牌、室外乒乓球台涉及产品尺寸、主要材料,主要承载立柱材料及尺寸,主要承载横梁尺寸表面处理工艺、安装方式,这些涉及到的技术参数均与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体育用品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一致(详见附件内容)。此参数数值既不是国家标准,又不是行业标准,而是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此技术参数标准明显就是给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定的,明显为某不法商家控标、围标量身特意定制的,因为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评分标准要求,本次招标技术评分只有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他们授权的商家能完全获得满分,使康力源在技术评分中形成垄断性优势。此操作本质是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评分规则。完全排斥了其他投标人。即使意向投标人参与投标了按照招标文件评分要求也是得不到分值的。作为一次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其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如果这样的话会导致本采购项目失去了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意义。必然会造成最终结果被某些不法商家成功围标,以接近预算价的高价中标。非法牟取暴利,损害了国家利益。所以本采购项目严重存在控标、围标的非法嫌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请求:取消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技术条款。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本次采购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的规定,采购人从项目的属性、实际需求出发提出技术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可行性,本项目前期经市场调研,市场上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制造商)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存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清单中的技术参数条款非实质性响应要求,欢迎市场上已达到或正偏离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积极参与竞标,同时欢迎其他供应商创造条件满足要求参与竞标,让采购人真正获得更加质优价廉的产品。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若对我单位质疑答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6R7项目名称:202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三次)
品目编号:P52010020250006R7003品目名称:品目四:村民健身广场10个、国球“两进”50个(三次)
采购代理:贵州百胜数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州易盈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9号2层201-2房F013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采购内容中涉及全部产品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所有参与此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让政府采购项目被人操控,要求更正涉及产品的技术参数,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本项目将室外健身路径的参数数值设置倾向性, 属于以不合理的要求排斥及限制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中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中的多项产品详细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如招标文件中室外乒乓球台、室外棋牌桌、太极揉推器、二位太空机、坐式腰背按摩器、上肢牵引器、二位坐蹬训练器、钟摆扭腰训练器、按摩揉推器、肋木架、伸腰展背器、二位手摇式上肢训练器、三位扭腰器、骑马机、滑雪训练器、单双杠多功能训练器、告示牌、室外乒乓球台涉及产品尺寸、主要材料,主要承载立柱材料及尺寸,主要承载横梁尺寸表面处理工艺、安装方式,这些涉及到的技术参数均与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体育用品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一致(详见附件内容)。此参数数值既不是国家标准,又不是行业标准,而是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此技术参数标准明显就是给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定的,明显为某不法商家控标、围标量身特意定制的,因为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评分标准要求,本次招标技术评分只有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他们授权的商家能完全获得满分,使康力源在技术评分中形成垄断性优势。此操作本质是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评分规则。完全排斥了其他投标人。即使意向投标人参与投标了按照招标文件评分要求也是得不到分值的。作为一次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其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如果这样的话会导致本采购项目失去了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意义。必然会造成最终结果被某些不法商家成功围标,以接近预算价的高价中标。非法牟取暴利,损害了国家利益。所以本采购项目严重存在控标、围标的非法嫌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请求:取消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技术条款。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本次采购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的规定,采购人从项目的属性、实际需求出发提出技术要求。为确保项目的可行性,本项目前期经市场调研,市场上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制造商)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存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清单中的技术参数条款非实质性响应要求,欢迎市场上已达到或正偏离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积极参与竞标,同时欢迎其他供应商创造条件满足要求参与竞标,让采购人真正获得更加质优价廉的产品。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若对我单位质疑答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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