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结果】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毕节市 | 采购单位 | 毕节博智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贵州中创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中标供应商(1家)
项目名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采购 人:毕节博智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时间:2025年05月27日15:00
磋商地点:毕节博智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创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 号)收费标准下浮*** %
服务期: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质量标准: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审得分:83.33。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 号)收费标准下浮31 %
服务期: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质量标准: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审得分:59.93。
第三中标候选人: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 号)收费标准下浮31 %
服务期: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质量标准: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审得分:55.93。
公示期: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3日
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答复的,投标人可向本项目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第一标段(包):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中标供应商(1家)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 1 | 91520500MA6H7968XN | 贵州中创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下浮率 | *** % |
| 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 号)收费标准下浮*** % | ||||
项目名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采购 人:毕节博智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时间:2025年05月27日15:00
磋商地点:毕节博智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创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 号)收费标准下浮*** %
服务期: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质量标准: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审得分:83.33。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 号)收费标准下浮31 %
服务期: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质量标准: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审得分:59.93。
第三中标候选人: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 号)收费标准下浮31 %
服务期: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质量标准:标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审得分:55.93。
公示期: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3日
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答复的,投标人可向本项目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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