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一五八处库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水文地质钻探及相关业务”公开优选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布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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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贵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一五八处库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水文地质钻探及相关业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一五八处 库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水文地质钻探 及相关业务”公开优选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 人”)拟通过公开优选方式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 州局一五八处库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 及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一五八处 库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水文地质钻探及相关业务 2.服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3.采购方式:公开优选 4.最高限价:15.00 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二、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1—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一五八处库区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要求,需在贵阳市白云区(具体位 置由采购人确定)开展水文地质钻探等工作,水文地质调 查工作中需开展水文地质钻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加密观测地下水水位、水化学性质、流向、地下水动态变 化等基本水文地质信息,为后期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修 复等工作提供水文地质依据。 2.主要工作量 1)水文地质钻探总进尺 300m, 2-4 孔,孔深现场确 定; 2)岩芯采取 300m(含砂、土),水文地质钻探编录 300m; 3)抽水试验不少于 2 次; 4)钻孔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每孔 2 次; 5)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 2-4 井。 3.工作周期 合同签订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相关全部 成果。 4.技术要求 1)水文地质钻探 水文地质钻孔施工前要求编制钻孔设计书,应满足水 —2— 文地质孔的基本要求。钻孔终孔口径不小于φ110 mm。 岩芯采取率:全孔取芯钻进,要求完整基岩岩芯采取 率 80%以上、破碎带 65%以上、溶洞充填物 50%以上。井孔 垂直,孔斜不得超过 0.5°。井口管进完整岩层 50 cm 以上,止水采用水泥和膨润土隔离地表污水及浅层潜水。 施工时做好简易水文观测、孔深校正、孔斜测量以及 岩芯保留等工作。 钻孔竣工后,应及时收集、完善各种资料,包括钻孔 地质柱状图、岩芯记录表、钻探班报表、抽水试验及洗井 记录表等原始资料在内的地质成果,并编制钻孔综合成果 图及钻孔施工小结。 岩芯保留至项目通过采购方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贵州局一五八处评审通过。 2)简易水文观测 起钻后、下钻前各测水位一次(间隔时间不小于 10 分 钟);长时间停钻 24h 以内每 8h 观测一次水位,停钻超过 24h 每 12h 观测一次水位。 记录冲洗介质明显漏失的位置。 记录钻孔涌水位置,测量涌水量和初见涌水的水头高 度。 记录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钻孔漏失、涌水、涌砂、掉块、坍塌、缩径、进尺快慢变化、掉钻、充填物—3— 及水色变化等。 3)抽水试验 抽水实验技术要求按《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24)执行。 宜采用单孔稳定流抽水试验 1 次,抽水试验稳定延续 时不小于 24 小时。 抽水试验的稳定标准应使涌水量和水位稳定,或仅在 一定小范围内波动,不能有持续下降或上升的趋势。水位 波动范围的误差不超过降深值的 1%,涌水量波动值要小于 平均流量的 3%。 抽水试验时,动水位和出水量观测时间,宜在抽水开 始后的第 5、10、15、20、25、30 min 各测一次,以后每 隔 30 min 或 60 min 测一次。水温、气温每隔 2-4h 同步测 量一次。 4)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过程应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HJ 164-2020)的要求进行。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过程包括钻探施工、下管、填 砾,止水、封孔、成井洗井、井台构筑等步骤,并按规范 要求进行记录和验收。 5)主要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 —4— ①《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 2019-03); ②《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 ③《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 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⑤《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⑥《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DZ/T 0288- 2015); ⑦《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⑨《水质采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⑩《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 函〔2019〕770 号)。 5.预期成果 1)文字报告 a.水文地质钻探工作总结报告 1 份。 2)附图 a.钻孔孔位分布图; —5— b.钻孔柱状图; 3)水文地质钻探原始记录表 a.钻孔班报表(纸质原始记录); b.钻孔水文地质编录(纸质原始记录); c.钻孔孔位测量结果(含 2000 坐标及经纬度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业务范围应涉及工程勘查、水文、地质调 查等,有岩溶区多年钻探及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施工经 验,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供应商设置的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6— 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中外合 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次独资)或者有外商、港澳台投 资背景企业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 价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采购期间相关查询 记录截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全天。 2.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请自行选择以下网站,在 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公开优选文件电子版。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https://www.karst.cgs.gov.cn/)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7— 五、响应文件及提交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 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差旅费、进出场费用、现场青苗赔 偿费、税费等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材料(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1)报价函(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2); (3)报价单(附件 3);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5)资质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4); (6)信用证明/查询文件; (7)服务承诺(附件 5); (8)实施方案(附件 6); (9)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 必须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 封。 3.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7 点 30 分(北京时 —8— 间,以邮戳为准) 4.提交方式: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见 后。 六、评标办法 1.本次公开优选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附件 7)。 2.响应文件提交 2 个工作日内评估。 七、公告发布 1.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岩溶地质研究所办 公楼公告栏和岩溶地质研究所网站上公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或向采购人索取工作区基本情况,结合项目工区条件和技 术要求,认真分析,谨慎报价。 2.本次公开优选只接收一个方案,一个报价。供应商 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3.投标文件装订必须胶装或线装。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不按要求提交材料;不按要求装订、密封、签 署、盖骑缝章;资质证明无效或不合法;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法规规定的行为。 4.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严—9— 禁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如发现围标、串标、恶性竞 标等情况,将取消投标当事人的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 关法律责任。 5.本采购拟采购分期付款方式付款,首期付款 30%,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50%,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州局 一五八处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20%。30%的首付款在采购人 与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及中标人提供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 支付;第三期 20%尾款的支付条件为:项目成果经采购方和 广西区生态环境厅验收合格,且在采购人收到国家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贵州局一五八处支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贵州局一五八处库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全部项目经 费的条件下,支付合同款的 20%。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做 出相关承诺,接受“如未达成第三期 20%尾款的付款条件,投标人放弃向采购人要求支付第三期 20%尾款的权利”。 6.钻机进场、出场、青苗补偿等施工工程中与当地百 姓、企业的关系问题,可由采购方牵头协调,其费用由乙 方承担。 7.如中标候选人弃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 者被核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 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从合格投标人中按评分由高到低顺 序筛选确定中标供应商。 —10—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 50 号 联系方式:*** *** lijingrui@mail.cgs.gov.cn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chengyang@mail.cgs.gov.cn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2025 年 5 月 11 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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