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开展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度动态评估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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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度动态评估第三方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度动态评估第三方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根据甲方服务要求,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技术导则等要求开展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度动态评估工作。乙方确认有资质、有能力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选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履行本项工作,完成《贵阳市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动态评估报告(2024年度)》的编制,开展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制作国家、省、贵阳市专家评审会汇报PPT,并协助甲方进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的相关其他工作。
项目预算(含税金额):***元
项目期限:2025年3月至5月底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比选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4:00,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清镇市中环国际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511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日期页、签字页;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关承诺;
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成交原则
1.在各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评分法进行评审。
2.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的报价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成为本次比选的最终中选单位。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注意事项
1.此次第三方服务单位响应文件资料需保持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不得有涂改现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此次比选单位中选后,具体合作条款通过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确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项目名称: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度动态评估第三方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根据甲方服务要求,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技术导则等要求开展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度动态评估工作。乙方确认有资质、有能力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选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履行本项工作,完成《贵阳市清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动态评估报告(2024年度)》的编制,开展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制作国家、省、贵阳市专家评审会汇报PPT,并协助甲方进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的相关其他工作。
项目预算(含税金额):***元
项目期限:2025年3月至5月底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比选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4:00,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清镇市中环国际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511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日期页、签字页;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关承诺;
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成交原则
1.在各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评分法进行评审。
2.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的报价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成为本次比选的最终中选单位。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注意事项
1.此次第三方服务单位响应文件资料需保持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不得有涂改现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此次比选单位中选后,具体合作条款通过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确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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