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质疑公示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布日期:2025-02-14

【招标信用】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质疑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贵阳市 采购单位 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0Q5项目名称: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编号:P52010020250000Q5001品目名称: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黔邦众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1栋(1)1单元6层1号房[小车河办事处]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招标产品第1项“网络推广理实一体化软件(原电子商务推广实训系统)”技术参数“★13、系统需提供电商行业法律纠纷模拟:庭审现场人机互动,以民事案件,公诉案件,公诉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自诉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6 个模板为主,动漫场景操作包括借款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款协议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提供演示视频备查);★14、系统需提供电商企业融资场景模拟仿真,包括企业办公中心办公场景仿真,结合中小企业融资案例企业自身的融资财务可行性分析、融资市场可行性分析、融资法律可行性分析、融资额度计算、制定融资方案,到融资模式设计与相关资本市场对接的全过程仿真模拟。(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提供演示视频备查);★15、系统需提供电商企业融资金融市场仿真,包含银行信贷中心场景仿真、股权交易所场景仿真、风投机构场景仿真、企业融资洽谈中心场景仿真、民间金融市场场景仿真,根据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在仿真金融市场中找到对应部门进行银行信用贷款、银行抵押贷款、民间借贷、私募股权、企业间借贷、股权抵押、风投、企业上市等多种融资方式的仿真模拟。(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提供演示视频备查)”。上述三条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建议删除或修改。
事实依据:首先,招标产品第1项“网络推广理实一体化软件(原电子商务推广实训系统)”,从该产品名称和产品的1-12条参数所述,该产品是一款可承担培养学生围绕电子商务网店推广技能的课、岗、证、赛一体化产品;然而13-15条参数要求的是电商类企业的法律、金融类教学软件功能;该项目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网店推广岗位能力而不是电商企业的投融资和法律问题,13-15条参数设置明显与采购的主要内容、产品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不利于公平招标,有排他性和指向性嫌疑; 其次,根据查询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2025年修(制订)》文件,关于“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标准(中等职业教育)关于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网络推广实务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为“① 掌握网络推广基础知识。 ② 理解平台内、社会化媒体、新媒 体平台的营销推广相关规则和推广算法、 推广效果数据指标、网络广告资源位。 ③ 能够执行推广任务,跟踪推广效果,收集与发布推广内容与素材。 ④ 能够完成 KOL 媒介营销、网络广告投放辅助工作。⑤ 能够收集、整理营销推广数据,制作日报、周报及投入产出数据报表等”,根本就没有关于电子商务类企业的金融、法律类教学内容和技能训练要求,招标产品第1项“网络推广理实一体化软件(原电子商务推广实训系统)”13-15条参数设置具有严重的参数指向性、排他性嫌疑。 再次,招标产品第1项“网络推广理实一体化软件(原电子商务推广实训系统)”13-15条参数设置内容,需要考虑学校是否设置此类课程内容、是否有专业的法律类和金融类师资、与中职学校办学定位符不符合等问题,网络推广(网店推广)与电商企业的法律问题以及一个企业的投融资问题没有实质关联,13-15条参数具有设置特定参数、排斥供应商的嫌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第 78、79 页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招标产品第1项“网络推广理实一体化软件(原电子商务推广实训系统)”技术参数“★13、系统需提供电商行业法律纠纷模拟:庭审现场人机互动,以民事案件,公诉案件,公诉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自诉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6 个模板为主,动漫场景操作包括借款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款协议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提供演示视频备查);★14、系统需提供电商企业融资场景模拟仿真,包括企业办公中心办公场景仿真,结合中小企业融资案例企业自身的融资财务可行性分析、融资市场可行性分析、融资法律可行性分析、融资额度计算、制定融资方案,到融资模式设计与相关资本市场对接的全过程仿真模拟。(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提供演示视频备查);★15、系统需提供电商企业融资金融市场仿真,包含银行信贷中心场景仿真、股权交易所场景仿真、风投机构场景仿真、企业融资洽谈中心场景仿真、民间金融市场场景仿真,根据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在仿真金融市场中找到对应部门进行银行信用贷款、银行抵押贷款、民间借贷、私募股权、企业间借贷、股权抵押、风投、企业上市等多种融资方式的仿真模拟。(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提供演示视频备查)”。上述三条技术参数均需要提供“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该要求不合理,建议删除或修改。
事实依据:上述参数均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技术参数证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进行佐证,提供演示视频备查”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品牌或生产商。违反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三原则。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请求:建议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从新组织专家对招标产品第1项“网络推广理实一体化软件(原电子商务推广实训系统)”13-15条参数论证其必要性,建议删除上述参数内容,保证招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删除上述13,14,15参数要求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
六、相关附件


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贵州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