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贵定县黔之冠茶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元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贵定县茶产业暨土地整治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分院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贵州元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定县黔之冠茶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贵定县黔之冠茶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定县茶产业暨土地整治项
目进行招标,并于
***0
***5年 年01月 月
***6日 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
******7
***3
***0
***500001S001001
标段(包)名称:贵定县茶产业暨土地整治项目 贵定县茶产业暨土地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一
招标代理:贵州元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定县黔之冠茶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0
***5年 年01月 月
***6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贵州威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总分: | 9***.83分 | 报价: | (1)施工费报价方式:下浮)施工费报价方式:下浮1%;(;(***)设计费下浮率)设计费下浮率35% |
| 质量要 求: | 总体工程质量:设计、设 备材料采购、施工质量必 须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 准。 | 负责 人: | 潘文周 |
| 项目负责 人证书名 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项目负 责人证 书编 号: | 贵***5******016***017***3869 |
| 工期 (天): | 540 | 资格能 力条 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四川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总分: | 45.58分 | 报价: | )施工费报价方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 计价定额》(***016 版)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取费及计价后总价下浮 版)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取费及计价后总价下浮0.***%;(;(***)设计费按国家计 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00***>10 号)规定报下浮率 号)规定报下浮率***7% |
| 质量要 求: | 总体工程质量:设计、设 备材料采购、施工质量必 须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 准。 | 负责 人: | 杨钰 |
| 项目负责 人证书名 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项目负 责人证 书编 号: | 川151***015***015***1077 |
| 工期 (天): | 540 | 资格能 力条 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乙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中振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4***.***6分 | 报价: | 施工费报价方式: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价定额》 (***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 定额》 (***016 版)及现行相关 版)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取费及计价后总价下浮 配套文件取费及计价后总价下浮 0.*** %;(;(***)设计费按国家计委、 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00***>10 号)规定报下浮率 号)规定报下浮率 ***7 %; |
| 质量要 求: | 总体工程质量:设计、设 备材料采购、施工质量必 须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 准。 | 负责 人: | 李悦 |
| 项目负责 人证书名 称: | 二级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 | 项目负 责人证 书编 号: | 晋***14***0***1***0******64061 |
| 工期 (天): | 540 | 资格能 力条 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0
***5年 年01月 月
***7日至 日至
***0
***5年 年01月 月30日 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定县黔之冠茶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元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说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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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684115177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贵定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 0854-5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