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质疑公示
【招标结果】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质疑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质疑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BGQ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编号:P5201002024000BGQ001品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代理: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武汉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东二产业园财富二路8号厂房一楼西区264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2024年11月8日公布的评审公示中我司排名第4,但前3位排名单位(贵州筑康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万普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百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均为一般纳税人单位(附件3附查询截图),按招标文件要求测算均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事实依据:结合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壹仟贰佰柒拾叁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元肆角肆分整(¥小写 ***.44元)。第二节 商务要求以及答疑文件第二部分 第四章 第九节代理服务费 按以上招标文件要求在税率2%情况下进测算表格如下: 序 品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1 人员工资 330 人 1890 7484400.00 / 2 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330 人 1253.01 4961919.60 / 3 人身意外伤亡险 1 份 10000 10000.00 / 4 设备工器具配置费 1 批 / 30000.00 / 5 耗品耗材费 1 批 / 20000.00 / 6 专项费用 1 项 / 0.00 7 服装费用 1 批 / 0.00 2夏1冬 8 中标服务费 1 项 76346 76346.00 / 9 企业管理费 1 项 / 12582.67 1-8项总合的0.1% 10 利润 1 项 / 12595.25 1-9项总合的0.1% 11 以税率2%计算 1 项 / 252156.87 1-10项总合的2% 合计 12860000.38 在不含服装费及专项费的情况下,总价已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排名前3家企业(贵州筑康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万普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百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均超过2% ,因此排名前3的3家企业总价核算均已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本项目排名前3家企业(贵州筑康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万普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百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税率核算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请求:1、提供报价明细并废除本项目排名前3家企业(贵州筑康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万普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百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有效报价资格。 2、结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评分标准 要求“具体规则如下: 1.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仅有 1 家供应商,则该供应商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 ”我司应为本项目唯一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关于“质疑事项1:2024年11月8日公布的评审公示中我司排名第4,但前3位排名单位(贵州筑康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万普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百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均为一般纳税人单位(附件3附查询截图),按招标文件要求测算均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回复: (一)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八、其他要求:“1.3.1.9 税费: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税收规定,并提供完税证明,不低于以上总价1%计算”。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报价即符合要求,并未对供应商的应缴纳比例提出规定。 (二)供应商在缴纳税收过程中,可能存在增值税进项抵扣、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等情况而产生出入。贵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贵州筑康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万普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百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税率核算不实,也不能证明上述三家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应税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
六、相关附件
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