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药颗粒制剂采购质疑公示
【招标信用】中药颗粒制剂采购质疑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星耀致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药颗粒制剂采购质疑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32024000BMQ项目名称:中药颗粒制剂采购
品目编号:P5201032024000BMQ001品目名称:中药颗粒制剂采购
采购代理:贵州星耀致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东河东路279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品种备案及配送服务情况评分项的要求“一、投标人具有配方颗粒清单内且通过贵州省备案,有医保编码的:1. 品种数达 480 种(包含) 及以上的,得 6分2. 品种数达 400 种(包含) 及以上的,得 5分3. 品种数达 300 种(包含) 及以上的,得 4分,4. 品种数达 200 种(包含) 及以上的,得 1分;5. 品种数达 99 种 (包含)及以下的,不得分。注: 提供药品备案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视为未提供的不得分。”,此项内容要求与采购需求相矛盾,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技术实质性要求,即要满足采购清单技术参数所有要求,满足所有品种响应。但此项评审内容对采购清单的评审要求与实质性要求相违背。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质疑事项2: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综合实力评分项的“3.投标人实验室获得CNAS 认证,并入选试验检测类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得 1 分;提供证明材料”明显存在偏向性和指向性,违反了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事实依据:此项评审内容目前颗粒市场内仅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满足此项要求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事项3: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认证评分项存在偏向性和指向性,违反了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事实依据:此项评审内容中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存在唯一性,查询颗粒厂家中仅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满足此项要求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事项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生产基地评分项存在一定偏向性和限制性,违反了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事实依据:生产地基的数量并不能直接体现供货能力,单一生产基地也可能具备其他厂家多个基地的总供货能力,此项评审要求不合理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事项5:项目采购标的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为中药配方颗粒,但药品清单却出现多个直服饮片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请求:为了保证项目的公平、公正,请对项目不合理内容进行调整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答复事项1: 评分项所要求的备案数是作为医院对投标人备案数作为评分项,技术要求药品清单并未对此有作相关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响应即可。 答复事项2: 此项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及需求对投标人质检能力作出的要求,同时也是对供应商实力的一个体现。且该项不是作为资格必须项,仅作为评分项。 答复事项3: 供应商的合规管理在医疗购销领域尤为重要,此认证为开放性质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认证;且该项不是作为资格必须项,仅作为评分项。 答复事项4: 此条款是为体现投标人具备多维供货能力,避免单一或少量基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影响供应。且该项不是作为资格必须项,仅作为评分项。 答复事项5: 招标文件清单是根据我院日常用药实际所设定的,更是为了医院的临床需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响应。 综上:本次采购文件的设置,符合相关法规及采购人的切实需要,若贵司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本级财政部门提起诉讼,感谢贵司对本项目的关注。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切实需要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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