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贵州公司)长顺县摆所风电场(100MW)新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贵州公司)长顺县摆所风电场(100MW)新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贵州公司长顺新能源公司长顺县摆所100MW风电场工程主体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贵州公司)长顺县摆所风电场(100MW)新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公司长顺新能源公司长顺县摆所 100MW 风电场工程主体施 工总承包)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省能源局关于同意长顺县摆所风电场项 目核准的通知》(黔能源审〔2024〕16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长顺)新能 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1210GZCS-S001
2.2 项目名称:贵州公司长顺新能源公司长顺县摆所 100MW 风电场工程主体 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长顺县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365 日历天,具体 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不含工程量清单内甲供物资设备采购费用)内容:新建道路施工、场内原有道路改造及恢复(所涉及的障碍物移除、改接等,满足叶片、塔筒运输条件,并办理场内道路涉及公路的运输手续);风机基础及 平台施工(含锚栓采购、地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升压站设备基础及 电缆沟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含塔筒-混塔、箱变安装,塔筒、主机及附属设备 等大型设备牵引配合);升压站设备安装(含调试及试验、涉网试验、并网需要 的手续办理、主变及预制舱等大型设备牵引);集电线路施工(包括架空及直埋、线路涉及的征地工作,含塔材、金具等材料采购);项目征地(丘块图测绘及人 员)配合等工作。(详情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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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三级和承试三 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95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 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 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95MW 及以上陆上风 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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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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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 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摆所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shirui@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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