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沙县公安局采购LED大屏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金沙县公安局采购LED大屏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毕节市 | 采购单位 | 金沙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沙县公安局采购LED大屏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金沙县公安局采购LED大屏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4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金沙县公安局采购LED大屏项目
2、项目编号:GZXYXM-2024-23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序列号:23号
5、采购主要内容:采购LED大屏。
6、采购数量:1项
7、预算金额:***.00(元)
8、最高限价:***.00(元)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供应商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时一并提交审查并编入《响应文件》。
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第二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方能购买《询价文件》取得投标资格。
2、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4、方式:现场获取。
5、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6、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
7、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00至2024年10月24日10:00:00。
8、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通过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询价保证金于代理公司处并换取收据(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竞标资格)。
9、开户单位名称: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0、开户银行:金沙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1、开户账号:201000310413694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00:00(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00:00。
2、地点: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2、PPP项目:否。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沙县公安局
地址:金沙县民兴街道黄山路(大水客运站旁)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全称: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九、监督举报电话:
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货物服务类)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金沙县公安局采购LED大屏项目
2、项目编号:GZXYXM-2024-23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序列号:23号
5、采购主要内容:采购LED大屏。
6、采购数量:1项
7、预算金额:***.00(元)
8、最高限价:***.00(元)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供应商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时一并提交审查并编入《响应文件》。
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第二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方能购买《询价文件》取得投标资格。
2、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4、方式:现场获取。
5、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6、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
7、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00至2024年10月24日10:00:00。
8、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通过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询价保证金于代理公司处并换取收据(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竞标资格)。
9、开户单位名称: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0、开户银行:金沙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1、开户账号:201000310413694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00:00(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00:00。
2、地点: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2、PPP项目:否。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沙县公安局
地址:金沙县民兴街道黄山路(大水客运站旁)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全称: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水客运站内(贵州星怡全过程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九、监督举报电话:
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货物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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