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A1、A2、A3教学实训楼南面边坡支护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A1、A2、A3教学实训楼南面边坡支护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A1、A2、A3教学实训楼南面边坡支护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A1、A2、A3教学实训楼南面边坡支护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A1、A2、A3教学实训楼南面边坡支护(E520181202400057J001)已于2024年09月26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9月28日至2024年09月30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清镇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851-82529893)投诉。
招标人: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851-85813579)
招标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1)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A1、A2、A3教学实训楼南面边坡支护(E520181202400057J001)已于2024年09月26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评审得分: | 92.33 |
投标报价: | 20771080.05(元)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尹太闯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1422014201414713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评审得分: | 90.69 |
投标报价: | 20873804.74(元)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张文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1422016201621804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评审得分: | 84.57 |
投标报价: | ***.24(元)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谢科吾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津1312005200800502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9月28日至2024年09月30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清镇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851-82529893)投诉。
招标人: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851-85813579)
招标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1)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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