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2024年断桥镇精品水果改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断桥镇精品水果改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贵州安顺市 发布日期:2024-08-20

【招标信用】2024年断桥镇精品水果改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断桥镇精品水果改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安顺市 采购单位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断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断桥镇精品水果改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断桥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贵州安得广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24年断桥镇精品水果改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断桥镇 
工程内容:配套产业路硬化建设3公里,均宽3.5米,厚0.15米,硬度达到C25以上;对已种植的椪柑进行嫁接改良6500株,并对其进行后续管护;配套建设果园基地排水沟渠挡墙建设875立方米。
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面硬化工程、椪柑嫁接改良、排水沟渠挡墙建设等工程。
2.施工内容:路面硬化工程、椪柑嫁接改良、排水沟渠挡墙建设。
3.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
三、工程结算    
1.合同价为: 壹佰叁拾肆万肆千元整   (¥***.00元  )。
2.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不超过150万元,超出部分甲方不再进行支付。
3.本工程若施工图或实施方案发生工程变更,变更增加部分造价根据现场签证单和《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计入结算。
4、本工程变更材料价采用施工同期贵州省安顺市造价信息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贵州省安顺市工程施工同期信息价执行(安顺地区信息价没有的按贵阳地区信息价,贵阳地区信息价缺项的按市场价计价;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为2%(其中采购费率为0.7%、保管费率为1.3%,计算基价为同期造价信息材料价)。
5.本工程结算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作为依据。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7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1   月  6   日。
总工期: 152   个日历天数(其中土建部分工期3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工期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做好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承担300元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延误天算工期顺延。
2.如遇雨季天气,导致现场无法施工,工期按相应天数往后顺延。
3.工程完工后经乙方申请,甲方需在7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五、工程款支付
1.按进度支付: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甲方按进度第一次拨付合同价的30%,即支付人民币:肆拾万叁仟贰佰元整(¥ 403200.00元);完成项目工程总量后,第二次按合同价的30%拨付工程进度款,即支付人民币:肆拾万叁仟贰佰元整(¥ 403200.00元);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待双方完成结算、验收、审计、质保金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剩余款项。
2.质保金:甲、乙双方完成最终结算、验收、审计后,按该工程最终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缴纳入 甲方指定 账户,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乙方在申请本工程项下任一款项支付前3日内必须出具与申请拨付的款项等额正规普通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质量标准
1.由乙方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缺陷责任期限:12个月。
3.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乙方进场施工的工程现场条件;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工程所涉及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时支付工程款;因施工事宜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
2.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乙方设备闲置、人员误工、重复施工等造成损失。
     3.乙方承诺提供国家规定的合法的施工资质,且在进场施工前,向甲方单位报送公司资质、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信息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计划等资料。
4.乙方指派能够胜任的现场施工负责人领导管理现场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管理不限于对施工队伍的管理,还包括与甲方等与该工程相关的其他单位的协调管理。
5.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均需具备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的专业技能,其人员的在往返施工现场及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乙方人员造成第三方人身安全受损或财产受损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赔偿等事宜。
6.乙方应保证施工建材采购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型号、质量等,如未按约定采购使用材料的,乙方应重新按本合同项下约定购买建材并进行施工,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视为其自身原因导致,与甲方无关。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送其已安排到本合同项下项目现场的人员、设备等,经甲方确认,由双方确认乙方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送其已安排到本合同项下项目现场的人员、设备等,经甲方确认,由双方确认乙方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工程建设过程中知悉甲方的任何信息,均不得对外泄露;若因乙方泄露甲方信息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9.乙方承担保修责任。
10.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竣工所造成的损失及甲方索赔。
八、施工过程及验收约定
1.乙方须在进场后向甲方报送企业及项目组织施工人员资质等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施工过程中资料的报送和审批。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或者停工,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执行。若因甲方原因停工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失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确保甲方现有设施的完整性,并需随时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整洁,需做到落手清;如遇甲方现有设施影响施工,需对现有设施进行修改或拆除的,需提前告知甲方,同时提供可行方案供甲方决断,在无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随意进行修改或拆除。
3.隐蔽工程:乙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施工工序。隐蔽资料必须齐全、签字手续完善(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须先进行自检,然后书面通知甲方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至少5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并须履行项目竣工验收职责,完成竣工档案资料归档。
九、其他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工程量发生变化时,以签证或者设计变更形式进行确认。乙方、甲方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手续必须齐全才能进入结算,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认的工程签证单、工程报价单,平面布置图和效果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合同变更、补充、解除及解释
1.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5天内)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双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
任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应当在10日内向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的解释
因本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未签订本合同)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在保修期满,结清质保金后自动失效,乙方对知悉的甲方秘密或其他信息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失效而取消,其仍应履行相应保密义务。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490MA6J9AU02H
 
地址: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机场大道旁
            大云居委会安置小区沿街集资房
D栋3号37-22号商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2024    年  8  月  7 日
文件预览:
合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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