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关于车辆报废公开处置的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布日期: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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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贵阳市 采购单位 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车辆报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车辆报废公开处置的公告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学校现有1台车辆已到报废年限,需报废处置,报废车辆处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为规范本次报废车辆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车资产情况
车辆为金龙牌中型客车公务车,车牌号为:贵A65526,发动机号:FC5REC00777 , 资产原值:88400.00元。
二、处理方式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报废车辆的价格,价高者得。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并合法经营。
2、必须具备报废车辆回收资质。
3、法人身份证证件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4、填写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公车报废处置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到7月18日(其中7月18日下午15: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单位按照公告第三条资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原件成PDF电子档。PDF电子档需要命名(如下图所示)。(注意: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2均由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资质要求3和资质要求4由原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
3、邮件须统一命名为“贵州XX回收公司报名”(如下图所示)(邮件未命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为1093583880@qq.com, 不受理现场报名,如有多次提交报名的单位,以第一次提交的报名材料为准。
4、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18984811831。
五、现场查验
1、2024年7月19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2024年7月19日审核合格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合格单位到现场查看实物,审核不合格不通知。
六、现场查看资产时间
1、2024年7月22日上午10:00-10:20,现场查看实物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场查看实物时,学校工作人员不做任何解释,以实际现场查看为准。)
2、合格现场查看后,必须在工作人员处签到并领取有学校盖章的报价函。
七、注意事项
(一)参与现场查看的单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报废资产所有情况,并接受需报废的资产物的一切现状,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学校提供对需报废的资产的清单仅供参考(附件1),不构成对需报废的资产任何担保。视同学校对参与单位已经就报废资产的数量、瑕疵、缺陷、价值、损耗等充分告知,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查验合格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查看实物,如不按时参加该环节,则不再安排查看并取消该单位单位资格。(具体集合地点待通知) 
八、提交资质要求
(一)各单位按公告第三条资质要求扫描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和报名表为原件),报价函(报价函必须有学校盖章)填写完后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全部资质材料装入文件袋中,密封条密封文件袋,密封条加盖骑缝章,材料必须无任何涂改。(报价函现场领取)
(二)各单位在2024年7月23日当天9:00-16:00将资质文件邮寄或自行送到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清镇校区。(地址: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将军石路6号,收件人:毛老师,联系电话:18984811831),过时不再接收单位提交的资质文件。
九: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贵阳市清镇市滨湖社区将军石路6号行政楼404会议室。(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清镇校区)
(二)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10:00。
(三)中标公示: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门户网站,公示期三天。(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十、特别说明
(一)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参与单位。
(二)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相关规定。
(三)参与单位不能以他人名义报名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报废的资产。否则,报废处置的资产结果无效。
(四)中标单位对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风险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五)中标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人员伤亡、建筑损坏等事故,须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六)报名单位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一个法人名下注册多家投标等其他违规参与和可能影响投标的行为。
(七)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十一、付款说明
中标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应后3个工作日须与学校协商报废处置合同事宜,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3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学校发出的正式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1:核准处置资产清单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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