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租赁招商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租赁招商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安顺市 | 采购单位 | 贵州金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租赁招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名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报名,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0元/本,售后不退。
第一章招商公告
DXNZBGY-ZS-2024-026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租赁招商。
1.2项目地点:安顺市火车站出站口对面安顺房建工区前面
1.3项目类型:砖混结构。(房屋建筑物类型)。
1.4项目规模:面积约14.87平方米(以上规划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1.5项目概况: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为14.87㎡的商铺,位于安顺市火车站出站口对面安顺房建工区前面,砖混结构。该资产从2021年4月贵阳房建公寓段委托管理后闲置至今。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资源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的通知(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租赁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
1包件: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面积14.87平方米,租赁期限:2年。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4.2法人企业承租者注册资本:1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且所有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4.3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4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5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或企业持续正常经营的纳税证明。
4.6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承租者。
4.6.1须提供个人无不良记录的征信报告、银行卡流水(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日前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三个月租金)或相应同值资产证明。
同值资产包括:银行保函、房产、土地、有价证券。房产、土地、有价证券必须是竞商人完全独立所有、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的资产,房产必须是第二套以上的房产,由招商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4.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 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 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 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3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须向招商人按第4年经营期的2个月(不低于2个月)的租金缴纳履约保证金。
5.4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5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12个月(不低于3个月)租金。
5.6本次招商以该房屋建筑物的承租权招租,房屋建筑物面积 仅作为使用参考,不作为核定租金的依据。
5.7本次招商的房屋用途仅限于商用,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违规经营、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禁物品;在房屋里面禁止使用液化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乱搭乱建。中商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改变门窗位置、拆砌墙体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5.8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产,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 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 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5.9合同期满后,中商人事先得到招商人书面同意后自行投资实施的装修、设施、设备等,无法从承租物拆除或分割的部分,归招商人(资产方)所有,中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资产方)索赔。
5.10本次招商,招商点位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房产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11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不少于 30 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1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5.12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若因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13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中商人仍有租赁意向且符合竞商人资格条件的,在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则视为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权利。
5.14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5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6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 3 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7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8竞商(谈判)或租赁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不低于 1 年)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物租赁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9公开招商流标后转入商务洽谈。
6.招商方式
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招商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6月27日00:00至2024年7月6日00:00,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获取招商文件,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获取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参与成功后,持获取招商文件信息表及所要求的附件(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在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招商文件(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0元/本,售后不退。
7.2采取线上获取招商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招商文件的,请将上述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附上报名表电子表格,统一发送至邮箱DXNGFZB@163.com(邮件标题按“招商编号+竞商人名称”格式命名,如:“DXNZBGY-ZS-2024-XXX+XXXX竞商人获取招商文件信息表”)。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7.3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
8.招商时间、地点
8.1竞商人应在2024年7月1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竞商文件,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4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rail.com)、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商人:贵州金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25号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0851-88207246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室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邮箱:dxngfzb@163.com
代理费账户:
开户名: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白马寺支行
账号:4402003719100163659
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名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报名,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0元/本,售后不退。
第一章招商公告
DXNZBGY-ZS-2024-026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租赁招商。
1.2项目地点:安顺市火车站出站口对面安顺房建工区前面
1.3项目类型:砖混结构。(房屋建筑物类型)。
1.4项目规模:面积约14.87平方米(以上规划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1.5项目概况: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为14.87㎡的商铺,位于安顺市火车站出站口对面安顺房建工区前面,砖混结构。该资产从2021年4月贵阳房建公寓段委托管理后闲置至今。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资源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的通知(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租赁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
1包件:安顺火车站房建工区门前5号门面,面积14.87平方米,租赁期限:2年。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4.2法人企业承租者注册资本:1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且所有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4.3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4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5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或企业持续正常经营的纳税证明。
4.6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承租者。
4.6.1须提供个人无不良记录的征信报告、银行卡流水(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日前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三个月租金)或相应同值资产证明。
同值资产包括:银行保函、房产、土地、有价证券。房产、土地、有价证券必须是竞商人完全独立所有、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的资产,房产必须是第二套以上的房产,由招商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4.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 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 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 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3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须向招商人按第4年经营期的2个月(不低于2个月)的租金缴纳履约保证金。
5.4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5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12个月(不低于3个月)租金。
5.6本次招商以该房屋建筑物的承租权招租,房屋建筑物面积 仅作为使用参考,不作为核定租金的依据。
5.7本次招商的房屋用途仅限于商用,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违规经营、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禁物品;在房屋里面禁止使用液化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乱搭乱建。中商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改变门窗位置、拆砌墙体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5.8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产,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 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 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5.9合同期满后,中商人事先得到招商人书面同意后自行投资实施的装修、设施、设备等,无法从承租物拆除或分割的部分,归招商人(资产方)所有,中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资产方)索赔。
5.10本次招商,招商点位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房产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11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不少于 30 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1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5.12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若因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13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中商人仍有租赁意向且符合竞商人资格条件的,在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则视为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权利。
5.14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5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6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 3 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7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8竞商(谈判)或租赁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不低于 1 年)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物租赁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9公开招商流标后转入商务洽谈。
6.招商方式
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招商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6月27日00:00至2024年7月6日00:00,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获取招商文件,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获取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参与成功后,持获取招商文件信息表及所要求的附件(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在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招商文件(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0元/本,售后不退。
7.2采取线上获取招商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招商文件的,请将上述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附上报名表电子表格,统一发送至邮箱DXNGFZB@163.com(邮件标题按“招商编号+竞商人名称”格式命名,如:“DXNZBGY-ZS-2024-XXX+XXXX竞商人获取招商文件信息表”)。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7.3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
8.招商时间、地点
8.1竞商人应在2024年7月1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竞商文件,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4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rail.com)、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商人:贵州金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25号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0851-88207246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室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邮箱:dxngfzb@163.com
代理费账户:
开户名: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白马寺支行
账号:440200371910016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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