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C-2024ZFCG-010
项目名称: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GZDC-2024ZFCG-01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至2025年10月30日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①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⑦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⑧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承诺函;
2)特殊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材料: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购买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前来购买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兑(柜面或网银渠道,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的方式,不接受汇票
开户名称: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开户账号:3811012367000305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4条”内容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内容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河滨体育公园(不含球场)、良家苑、老一中、阳光河岸、养护段、枫林小区花鸟市场、商贸小区、迎宾大道(步行道)、余姚大道,面积共约108832.76平方米。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交货时间和服务时限: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至2025年10月30日结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望谟县王母大道景阳新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6.13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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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C-2024ZFCG-010
项目名称: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GZDC-2024ZFCG-01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至2025年10月30日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①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⑦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⑧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承诺函;
2)特殊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材料: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购买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前来购买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兑(柜面或网银渠道,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的方式,不接受汇票
开户名称: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开户账号:3811012367000305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4条”内容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内容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河滨体育公园(不含球场)、良家苑、老一中、阳光河岸、养护段、枫林小区花鸟市场、商贸小区、迎宾大道(步行道)、余姚大道,面积共约108832.76平方米。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交货时间和服务时限: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至2025年10月30日结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望谟县王母大道景阳新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鼎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6.13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城区新增道路保洁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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