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意向公开(2024-JYAKJC-W1001)(第1包)

所属地区: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6-07

【招标公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意向公开(2024-JYAKJC-W100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食堂副食品供应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
此次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分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贵州省黔南布衣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四个片区,统一进行采购。项目概况如下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计量
单位
服务
期限
服务
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
 

1
 
 
 
1
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食堂副食品采购(含临时工作餐副食品采购)

1
广州市
武汉市
昆明市
惠水县
20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扫描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该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5.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6.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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