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2)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 发布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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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贵阳市 采购单位 贵州省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2)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WH-2024-4711
项目名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2)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4EC
预算金额(元):291485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 标包2:3039300
, 标包3:1499200
, 标包4:1100000
, 标包5:1117000
, 标包6:4148000
, 标包7:4200000
, 标包8:4000000
, 标包9:3025000
, 标包10:540000
, 标包11:4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01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02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393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03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992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04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05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06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14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07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08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09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10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11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2: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3: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4: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5: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6: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7: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8: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9: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10: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进口设备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 标包11: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签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 标项7:
, 标项8:
, 标项9:
, 标项10:
, 标项1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0: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1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3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标项2: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标项3: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4: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5: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6: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7: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标项8: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9: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10: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11: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 标项8:否
, 标项9:否
, 标项10:否
, 标项1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7: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8: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9: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0: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文件预览: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2)定稿6.5.pdf
采购公告.pdf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2)采购文件.G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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