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二次)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二次)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都匀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新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P522701202400030U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419012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3000.00元
采购需求: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998盏
标项一:
标项名称:都匀市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数量:998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998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4.申请人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供应商履约能力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10月以来任意3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为准。(投标截止前 30 日内有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
章“附件三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四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29日 23时59分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据黔财采﹝2014﹞15 号和财库〔2019〕9 号, 所 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 ”或“环保产品 ”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 和“环保产品 ”两个品目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二、据黔财采﹝2014﹞15 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匀市财政局
地址:都匀市财政局
传真: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新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远大美域三期15栋
传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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