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铜仁市“一带双核”公共停车位经营权转让项目(一期)改扩建部分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贵州铜仁市 发布日期:2024-02-29

【招标结果】铜仁市“一带双核”公共停车位经营权转让项目(一期)改扩建部分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贵州 铜仁市 采购单位 贵州梵净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源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铜仁市"一带双核"公共停车位经营权转让项目(一期)改扩建部分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铜仁市水投供水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铜仁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梵净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铜仁市“一带双核”公共停车位经营权转让项目(一期)改扩建部分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总承包E520600202400009G001已于 2024年02月27日 10时00分
在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铜仁市水投供水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铜仁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
投标报价:设计部分报价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10 号计费依据下浮 21 %; 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结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五部定额计费依据下浮 0 % 。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备参数要求:详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12个月),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贺玉娥;施工项目负责人:张秀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2522016201912860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设计部分报价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10 号计费依据下浮 20 %; 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结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五部定额计费依据下浮 0 %。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备参数要求:详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12个月),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倪葳葳;施工项目负责人:张宁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2522020202102391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博钧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设计部分报价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10号计费依据下浮 22 %; 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结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定额计费依据下浮 0 %。
质量: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备参数要求:详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12个月),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宋志荣;施工项目负责人:刘光敏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2522017201800235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2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梵净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源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6-5282183)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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