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都匀市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承包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都匀市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承包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都匀市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都匀市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万亩(其中:新建2万亩、提质改造1万亩),项目总投资7590万元。现需采购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项目招投标相关事宜,请有意向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建设管理科311办公室(都匀市文峰街道文峰路12号)。
(一)服务内容
以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采购都匀市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服务单位(接受EPC服务单位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按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取费标准进行报价(收费基准价格以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结果为准),仅接受一次性报价。
(三)资格要求
1.具有招标代理营业资格的咨询服务公司;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报价资料内容
1.对该项目采购代理费进行合理报价,附报价函(见附件);
2.具有法人及其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及公司概述,包括贵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等内容;
3.具有5名以上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
4.有完成类似本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合同2份;
5.成立采购代理项目组,有明确的项目组组长;
6.投标人应当将报价文件纸质一式三份装入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自有加密标识。
(五)评审及合同签订
1.具体审核由我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在提供服务质量相同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成交,评审结果现场告知;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日期内,或在建设单位认可的延期内与建设单位洽谈签订合同,逾期或未办理的将被取消资格。建设单位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附件:报价函
联系人:周朝阳,联系电话:0854-8222156
监督人:张燕燕,监督电话:0854-8252461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一)服务内容
以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采购都匀市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服务单位(接受EPC服务单位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按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取费标准进行报价(收费基准价格以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结果为准),仅接受一次性报价。
(三)资格要求
1.具有招标代理营业资格的咨询服务公司;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报价资料内容
1.对该项目采购代理费进行合理报价,附报价函(见附件);
2.具有法人及其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及公司概述,包括贵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等内容;
3.具有5名以上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
4.有完成类似本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合同2份;
5.成立采购代理项目组,有明确的项目组组长;
6.投标人应当将报价文件纸质一式三份装入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自有加密标识。
(五)评审及合同签订
1.具体审核由我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在提供服务质量相同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成交,评审结果现场告知;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日期内,或在建设单位认可的延期内与建设单位洽谈签订合同,逾期或未办理的将被取消资格。建设单位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附件:报价函
联系人:周朝阳,联系电话:0854-8222156
监督人:张燕燕,监督电话:0854-8252461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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