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黔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黔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黔南州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黔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贵州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栋1单元2层7号、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向我局移交的审计调查取证工作底稿,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参与“黔南州人民医院采购核酸提取仪等医疗设备”项目采购活动中,当事人的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安排制作。
三、处罚结果
结合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供述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贵州众天瑞鹏商贸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19425元。
黔南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当事人:贵州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栋1单元2层7号、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向我局移交的审计调查取证工作底稿,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参与“黔南州人民医院采购核酸提取仪等医疗设备”项目采购活动中,当事人的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安排制作。
三、处罚结果
结合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供述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贵州众天瑞鹏商贸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19425元。
黔南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剑鱼标讯贵州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