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1月23日贵州省省级储备中晚籼稻、玉米、小麦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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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11月23日贵州省省级储备中晚籼稻、玉米、小麦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年省级第32场)
受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组织采购贵州省省级储备粮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品种数量及要求:
1、品种及数量:中晚籼稻10850吨、玉米20250吨、小麦15000吨
(具体标的、质量、入库地点等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当期竞价采购清单)
二、报名及交易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16:00以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0:30开始。
三、竞价交易资格:
1、注册成为国家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粮油转化企业、饲料生产企业 。
2、承认并遵守《贵州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规则》
四、预交保证金:
具体要求为:
1、买卖双方按拟竞拍粮油数量预交保证金:粮食类保证金200元/吨;食用油保证金800元/吨;
2、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16:00前汇入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农发行专属帐户。
3、凡保证金、货款都需要通过会员绑定账户进行入金申请,详细流程参照“网银系统接入入金流程”,可通过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gygjlsjyzx.com)(下载中心)点击下载查看该文件。
五、贵州市场及专属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阳市南明区支行;
行 号:203701000032;
账 号:20352010200100000233121;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电子交易平台竞价交易方式,每次竞价的减价幅度:5元/吨。
2、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1和23C23SCM112301的标的物,买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30天内将货款分批次或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系统内申请填写《入库单》。
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2、23C23SCD112303、23C23SCY112301、23C23SCY112302、23C23SCY112303和23C23SCM112302的标的物,买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45天内将货款分批次或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系统内申请填写《入库单》。
3、合同成交后,买方及时联系卖方发货,卖方入库前需提供能代表该批入库粮食质量的粮食产地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质检报告,质检报告的抽样基数需不小于采购数量。入库过程中,买方做好初检工作,对不符合清单质量要求的粮油可以拒收,产生较大争议的,卖方可同承储库点共同申请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定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检验,争议处理以出具的质检报告为依据,符合清单质量要求的可以入库(检验费用由过错方出)。对于已入库的粮油,按批次结算,粮食每入库1000吨为一个结算批次,交易中心按批次结算80%货款;最后一仓粮食入满后,结算至合同金额80%货款。[例如:卖方实际入库500吨,买方在系统内申请500吨的 《入库单》,卖方应提交400吨的《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在此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交易中心办理400吨的货款结算(500吨货款的80%)]。《验收确认单》不作为粮油质量合格验收凭证,只作为粮油出入库预付款结算凭单。
全部采购粮油入库完毕后,经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的省级储备粮质量验收检验机构扦样检验结果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以仓为单位,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已盖章的《验收确认单》办理剩余货款结算,此交易合同交割完毕。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全部采购粮油入库完毕后,若经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的省级储备粮质量验收检验机构扦样检验结果不合格,达不到买方规定的入库质量要求,卖方负责把不合格的粮油在10个工作日内拉出买方存储点并退回已付货款,同时承担已付货款的贷款利息、延误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架空期费用、保管费、银行利息等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1和23C23SCM112301的标的物,卖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60天内将采购的粮油全部运至指定库点 。
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2、23C23SCD112303、23C23SCY112301、23C23SCY112302、23C23SCY112303和23C23SCM112302的标的物,卖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75天内将采购的粮油全部运至指定库点 。
5、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买方仓内平仓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粮食板前费用为30元/吨(包装/散装),由卖方负担。买方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6、买卖双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缴纳的保证金均不得抵扣货款。若卖方未按时足额入库且经卖方申请后买方同意延期履行合同,则买方有权按照逾期未入库粮食数量(即违约数量)没收卖方缴纳的相应保证金;若卖方未按时足额入库且卖方未申请延期继续履行合同或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本次交易粮食总数量为基数,按照200元/吨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向卖方退回已入库粮食。因违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交易中心在系统进行扣划,不能扣划部分由卖方线下支付给买方。卖方预交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后释放。
7、违约处罚等按照《贵州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规则》
8、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不要使用360等其他浏览器。交易过程中,若电子交易系统出现问题,交易中心有权终止交易,待系统恢复正常后,交易中心及时另行公布交易时间。
七、其它:
本次竞价销售使用“国家政策粮地储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一)《贵州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规则》、《报名表》、《网上交易承诺书》等交易相关信息在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gygjlsjyzx.com)(下载中心)点击下载查看。
(二)咨询电话:
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0851-85371766 (中心交易科) 0851-85371566 (中心财务科)
(三)报名、现场交易地点:
贵安新区南沙路交数谷大道东南侧(贵州好粮油展示中心一号楼4楼)
欢迎符合条件的会员积极参与竞价交易
2023年11月17日
受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组织采购贵州省省级储备粮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品种数量及要求:
1、品种及数量:中晚籼稻10850吨、玉米20250吨、小麦15000吨
(具体标的、质量、入库地点等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当期竞价采购清单)
二、报名及交易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16:00以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0:30开始。
三、竞价交易资格:
1、注册成为国家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粮油转化企业、饲料生产企业 。
2、承认并遵守《贵州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规则》
四、预交保证金:
具体要求为:
1、买卖双方按拟竞拍粮油数量预交保证金:粮食类保证金200元/吨;食用油保证金800元/吨;
2、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16:00前汇入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农发行专属帐户。
3、凡保证金、货款都需要通过会员绑定账户进行入金申请,详细流程参照“网银系统接入入金流程”,可通过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gygjlsjyzx.com)(下载中心)点击下载查看该文件。
五、贵州市场及专属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阳市南明区支行;
行 号:203701000032;
账 号:20352010200100000233121;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电子交易平台竞价交易方式,每次竞价的减价幅度:5元/吨。
2、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1和23C23SCM112301的标的物,买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30天内将货款分批次或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系统内申请填写《入库单》。
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2、23C23SCD112303、23C23SCY112301、23C23SCY112302、23C23SCY112303和23C23SCM112302的标的物,买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45天内将货款分批次或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系统内申请填写《入库单》。
3、合同成交后,买方及时联系卖方发货,卖方入库前需提供能代表该批入库粮食质量的粮食产地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质检报告,质检报告的抽样基数需不小于采购数量。入库过程中,买方做好初检工作,对不符合清单质量要求的粮油可以拒收,产生较大争议的,卖方可同承储库点共同申请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定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检验,争议处理以出具的质检报告为依据,符合清单质量要求的可以入库(检验费用由过错方出)。对于已入库的粮油,按批次结算,粮食每入库1000吨为一个结算批次,交易中心按批次结算80%货款;最后一仓粮食入满后,结算至合同金额80%货款。[例如:卖方实际入库500吨,买方在系统内申请500吨的 《入库单》,卖方应提交400吨的《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在此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交易中心办理400吨的货款结算(500吨货款的80%)]。《验收确认单》不作为粮油质量合格验收凭证,只作为粮油出入库预付款结算凭单。
全部采购粮油入库完毕后,经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的省级储备粮质量验收检验机构扦样检验结果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以仓为单位,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已盖章的《验收确认单》办理剩余货款结算,此交易合同交割完毕。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全部采购粮油入库完毕后,若经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的省级储备粮质量验收检验机构扦样检验结果不合格,达不到买方规定的入库质量要求,卖方负责把不合格的粮油在10个工作日内拉出买方存储点并退回已付货款,同时承担已付货款的贷款利息、延误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架空期费用、保管费、银行利息等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1和23C23SCM112301的标的物,卖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60天内将采购的粮油全部运至指定库点 。
对于标的号为23C23SCD112302、23C23SCD112303、23C23SCY112301、23C23SCY112302、23C23SCY112303和23C23SCM112302的标的物,卖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75天内将采购的粮油全部运至指定库点 。
5、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买方仓内平仓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门前交割交货的,粮食板前费用为30元/吨(包装/散装),由卖方负担。买方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6、买卖双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缴纳的保证金均不得抵扣货款。若卖方未按时足额入库且经卖方申请后买方同意延期履行合同,则买方有权按照逾期未入库粮食数量(即违约数量)没收卖方缴纳的相应保证金;若卖方未按时足额入库且卖方未申请延期继续履行合同或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本次交易粮食总数量为基数,按照200元/吨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向卖方退回已入库粮食。因违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交易中心在系统进行扣划,不能扣划部分由卖方线下支付给买方。卖方预交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后释放。
7、违约处罚等按照《贵州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规则》
8、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不要使用360等其他浏览器。交易过程中,若电子交易系统出现问题,交易中心有权终止交易,待系统恢复正常后,交易中心及时另行公布交易时间。
七、其它:
本次竞价销售使用“国家政策粮地储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一)《贵州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规则》、《报名表》、《网上交易承诺书》等交易相关信息在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gygjlsjyzx.com)(下载中心)点击下载查看。
(二)咨询电话:
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0851-85371766 (中心交易科) 0851-85371566 (中心财务科)
(三)报名、现场交易地点:
贵安新区南沙路交数谷大道东南侧(贵州好粮油展示中心一号楼4楼)
欢迎符合条件的会员积极参与竞价交易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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