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安检安保服务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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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贵州 贵阳市 | 采购单位 | 贵阳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安检安保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安检安保服务1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安检安保服务 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安检安保服务1标
第1候选人 : 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2候选人 : 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3候选人 : 北京京铁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对异议的回复不满意,再在法定期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阳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0851-88516107)投诉。
招标人:贵阳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安检安保服务 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安检安保服务1标
第1候选人 : 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且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巡逻、守护及安全检查。 |
报价信息: | 投标报价(元):***.0000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或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舒易和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注册(职称)账号: |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 |
得分: | 87.1500 |
第2候选人 : 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且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巡逻、守护及安全检查。 |
报价信息: | 投标报价(元):30726766.4600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或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仝磊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注册(职称)账号: |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 |
得分: | 84.9700 |
第3候选人 : 北京京铁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且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巡逻、守护及安全检查。 |
报价信息: | 投标报价(元):31235841.0000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或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陈甲宾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注册(职称)账号: |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 |
得分: | 84.8000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对异议的回复不满意,再在法定期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阳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0851-88516107)投诉。
招标人:贵阳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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